中新社海口5月20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口海关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项下进口货值达92.7亿元(人民币,下同),加工增值出区内销货值达15.3亿元。海口海关称自贸港早期安排政策正逐步释放效应。
据海口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处长何斌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零关税”政策已经为企业减免税款17.2亿元,享受政策优惠的商品覆盖了船舶、游艇、生产材料和生产设备、进口大型游乐设施等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加工增值政策方面,出区内销货物免税额为1.2亿元。
海南自贸港确立“一负三正”四张“零关税”清单,目前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已经公布,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正面清单尚未公布。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的重要政策。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前,海关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30%(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何斌称,海口海关正在推动“零关税”清单进一步升级调整,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从最初在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扩大到海南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享惠商品和享惠主体得到进一步扩大。
何斌表示,海关正在做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在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并复制推广至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也在积极推进将“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扩大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试点,为全岛封关运作工作做好压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