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6月28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近期,广东省政府批准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这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广东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在以制度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了41项、全省复制推广146项改革创新经验。广东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位列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年税收收入已经超过1000亿元,已经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重要载体。
张劲松称,广东将推动联动发展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政策联动、产业联动、创新联动等“三个联动”,率先复制推广一批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水平开放平台。
广东将争取经过两到三年的努力,把联动发展区打造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的先行地、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有力地带动联动发展区所在地市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据介绍,广东将以清单形式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并作为联动发展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广东省商务厅会同省直和中直驻粤相关部门梳理在联动发展区率先复制推广的62项改革创新事项,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和法治服务等四个领域。同时,考虑到各个市实际情况有差异,广东13个市对62项改革创新经验落地实施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各市差异化的复制推广清单,有些市准备实施50多项,有的实施40多项。
目前,广东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功能不断提升,已经聚集一批在航运、贸易、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的综合性服务企业和平台。接下来,广东将推动各地市加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在制度、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对接,促成形成一批合作成果。
张劲松还称,待各联动发展区运作相对成熟后,将考虑参照广东自贸试验区做法,研究向各联动发展区下放相关省市级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