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市政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08年至2021年,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88.55万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161.09万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1.44万人次。二是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经济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就业空间不断拓展,带来高质量就业机会。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中就业相对稳定、质量相对较高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占比达97.06%。三是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19年至2021年,全市共拨付就业补助资金36.7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4.04亿元,支出117.23亿元,其中,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支出27.91亿元,促进就业支出11.17亿元,稳岗返还64.57亿元。杭州市被教育部命名为首批“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2020、2021年获评“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力稳就业保就业。一是抓稳就业政策制定实施。抓好《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8〕81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9〕19号)等政策落地,特别是应对疫情挑战,开通国内首趟复工专列“点对点”接返员工,抓好社保费减返降缓补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助企复工复产。今年来,全市共返还、发放、减征社保相关资金61.55亿元,惠及企业139.33万家次。二是抓就业中长期规划发展。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落实好,《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杭州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杭州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明确了就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和重大举措。每年制定促进就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地落实。三是抓就业协调机制健全。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失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就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促进稳就业工作。今年扎实推进稳就业惠民生攻坚行动,建立攻坚行动专班,由柯吉欣常务副市长为负责市领导,市人力社保局为牵头单位,专班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印发工作方案,量化细化任务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牵头市领导半月调度,稳岗就业、民生兜底、平安建设、市场主体等五个工作组定期召开例会,清单化推进攻坚行动,相关晾晒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四是抓目标责任考核激励。做好省政府就业创业督查激励评价工作,2018年杭州市本级、2019年余杭区、2020年富阳区、2021年拱墅区作为就业创业督查激励对象被省政府通报表彰。将就业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考评,每年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进行考核,2021年开展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行政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39个集体进行嘉奖、80名个人实行奖励、10名个人记三等功。同时将企业用工指数纳入市政府“开门红、开门稳”赛马激励指标,督促激励各地稳岗留工服务保障企业用工。
(二)积极打造“五彩双创”,创业带就业效益凸现。创新打造“红黄蓝青绿”“五彩双创”,2008年至2021年底,全市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2.58万家,带动就业10万多人。近三年全市吸引35岁以下高校毕业生100万人以上。杭州大学生双创工作被人社部评为2021年“全国城市创业精品展示项目”。一是“红色快线”彰显党建引领。加强创业人才政治引领,2021年开展“学党史悟初心创未来”建党百年走进百企主题活动,创新“红色宣讲+双创指导+政策解读”模式,举办“红色快线”进园区活动12场、“红船领航”就创服务进校园活动23场,打造“行走的党课”,全市3000余名创业者现场聆听,18.6万人次线上观看。二是“黄金政策”助力双创启杭。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的意见》、五轮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等“黄金政策”,破解初创企业“无资金、无场地、无经验、无人脉”“四无”难题。目前全市共发放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39.63万人、发放金额58.02亿元;无偿资助7764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4.57亿元、创业场地补贴2.26亿元,大创风险池基金为115家次大创企业放贷近1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77笔、金额26.5亿元,贴息6299笔、金额7451万元。三是“蓝海基地”打造孵化“摇篮”。建立市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521家,其中市级大创园22家、留创园11家、创业陪跑空间36家、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452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7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90家。全市运营孵化空间总面积超500万方,累计孵化科技企业和大创企业3.8万余家,培育主板和海外上市企业86家、独角兽企业30余家,在孵企业1.7万多家,直接带动就业超15万人。四是“青荷工程”培育“新锐杭商”。举办七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580个优质参赛项目在杭落地转化。每年评选10名大学生创业之星、40名大学生创业未来之星;选拔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对象180名,每人给予50万元培育资金,培育对象所在企业中,15家企业上市或被上市公司收购。五是“绿色生态”优化双创氛围。2019年,全国双创周活动在杭州举办,全国170多个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双创最新成果;成功举办13届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累计签约项目近2000个,签约金额超380亿元;成功举办6届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180余个项目在杭注册企业,注册资金超12亿元。推出“杭帮彩”双创智慧服务品牌,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创业马拉松等品牌活动,发挥市大创联盟、创新创业发展研究院、创业陪跑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为创业企业送服务、解难题。
(三)构建职业培训体系,着力打造“名城工匠”。一是职业培训政策普惠化。政策覆盖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转业复退军人、残疾人和大学生等群体,技能培训贯通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所有等级,实现培训对象、技能等级全覆盖。二是职业培训服务多元化。夯实企业(行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责任,技工院校实行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两条腿走路。发挥市公共实训基地引领作用,共设置7个实训中心,82个实训室,与浙江工业大学等250所院校单位签订(续签)了实训协议,年均实训(鉴定)量稳定在20万人次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放。鼓励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截至2021年底,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家,省级52家、市级180家、区(县、市)级473家,累计带徒1.2万余人,组织对内培训12.7万余人次,其中培养高技能人才4万余人。三是职业培训方式多样化。2021年打造省内首个政府主导的职业培训线上平台“工匠学堂之线上培训”,开辟“数字技能”专区,上线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区块链工程技术等10余门课程。近三年累计组织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制培训等超60万人次。四是技能人才评价社会化。鼓励企业开展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评价),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345家,其中技工院校10家、企业304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31家。可认定职业141个,认定等级涵盖一至五级,职业工种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资格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三位一体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五是职业技能竞赛专业化。每年组织市级技能竞赛30余场,推动区、县(市)竞赛100余场,带动岗位练兵10万人次以上。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连续3届大赛都有选手获得金牌,成绩位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二位。连续三届承办“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参赛选手与我市企业达成意向签约253人次。主动承办全国新职业和数字技术技能大赛,借势推动新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四)突出重点群体,促进更加充分就业。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大学生见习训练计划,2009年至今,全市建立见习基地2098家,提供见习训练岗位22.89万个,组织见习训练大学生12.04万人、拨付见习训练补贴3.59亿元。支持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2021年度发放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4099.57万元,惠及大学生2.11万人次;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创业补贴政策,2021年度发放补贴771万元,惠及大学生771人次。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常态化就业帮扶,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二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将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低边家庭成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范围,开展就业帮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用工社会保险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2008年至2021年底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4.35万个。三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实施就业帮扶“暖心十条”,圆满完成杭州与黔东南、恩施等地三年脱贫攻坚劳务协作任务,为我市连续三年获国务院考核“好”的成绩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国内首个东西部劳务协作数字化服务平台“杭广共富云”,入选省东西部协作特色案例。开展“农民工免费上大学”活动,近三年为6297名优秀农民工提供学费报销。四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全市17家承训机构每年组织2000余人次的全员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以“杭州老兵码”智慧应用为核心,精准高效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近三年开展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80万余个,新增退役军人稳定就业5000余人。落地21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为军创企业的科技、人才、金融和市场赋能。五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率先打造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工作质效引领全省,打造残疾人培训需求库、培训项目库,持续实施“三个百分百”专项行动,确保有培训、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和应届残疾人大学生100%实现培训和就业。数字赋能按比例就业残疾人职工申核定和补贴兑付首批上线“亲清在线”,2021年,核定单位达到1.64万家,安置残疾职工3.5万人;兑付补贴5320万元,惠及单位5002家。
(五)支持人才乡村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人才返乡创业。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每年举办农创客大赛,设立农创客小镇、农创中心,优化青年人才下乡创业创新环境,2021年累计培育农创客2578人,培育增量居全省第一。打造100多家示范性青创农场,为返乡创业青年提供平台。推出“春雨计划”,成立乡村振兴人才银行,5年为大学生农创客等提供不少于500亿元信贷资金。二是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农业带头人、产业大师、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培养计划,累计认定农村实用人才16.1万名、乡村产业技能大师203名、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60家、首席农技推广专家35名。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1256”工程,2021年培训各类乡村人才8733人次。
(六)深化数字化改革,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21年我市成功揭榜省人社厅提升“数字就业”应用改革试点任务,建设“浙就业”公共服务、浙政钉重点群体帮扶、就业驾驶舱等三大模块。其中“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成为全省范例,入选省发改委数字社会第二批最佳应用,得到人社部部长张纪南等领导高度肯定。一是推广“浙就业”公共服务模块。43个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在线办,实现“杭州建设、全省使用”。二是推动就业驾驶舱使用。截至目前,杭州市就业驾驶舱配置各级经办人员6359人,配置街道191个、社区2647个,实现了全覆盖。三是推广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打造“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平台”“潮鸣样本”,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指数评价,包括帮扶覆盖指数、帮扶就业指数、人均服务指数、劳动力资源摸排指数和场景推广指数。目前该项指数杭州位列全省第一。四是自主开发“数智就业”服务平台。聚焦群众高频服务事项,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建设就业政策智能咨询、就业事项智能办理、就业业务智能指导三大应用。该项目入选省发改委数字社会案例集、省人社厅数字化改革最佳实践案例。目前智询业务量稳定在每周2000条左右,90%都是由AI机器人自主回答。
(七)加大权益保障,促进就业公平。一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1998年,杭州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7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达64.76万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非杭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12.5万人。2021年以来,杭州市通过规范流程、优化服务等措施,积极推动国家、省有关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放开户籍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落地,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外省户籍人员已办理参保3800多人。同时,市人力社保局等十部门出台了《杭州市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通过共享互联网平台新就业形态灵活从业人员信息,进一步方便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参保手续政策举措,也为规范就业登记和参保奠定基础。出台《关于印发部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89号),将新业态从业人员、超龄人员、实习生等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允许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二是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地域等就业歧视,为求职者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三是开展“无欠薪杭州”行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3.9万余家,处置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投诉举报案件6488件,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83件,为884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6715万余元。2019至2021年,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连续三年获全省第一名。四是加强宣传普及。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就业生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就业创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国内经济发展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就业优先导向要进一步增强。在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在抓好顶层设计、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要进一步体现就业优先理念,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保障就业形势稳定。
二是公共就业基层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就业工作人员队伍流动性大,专职社工占比低,导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足。调查显示,约50%的社区(村)就业工作人员从事就业工作的年限不足3年,社工在就业工作人员中占比仅为45.07%,不足一半。
三是西部县市就业创业需加大支持。我市西部县市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就业环境等方面和城区有一定差距,大学生到西部县市就业创业的比例偏低,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县市支持力度。
四是人力资源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制造业和服务业等普遍存在招工难,尤其是一线普通工人、高技能人才以及技术工人最紧缺;另一方面,不少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技能水平、思想观念等原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业难与招工难问题并存。
五是职业教育有待加强。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仍然不高,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的匹配度不够、高技能人才短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基本理念,聚焦城乡居民就业增收目标,更好地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推进稳就业惠民生攻坚行动,打造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在稳进提质中扛起省会担当,在“两个先行”中展现头雁风采。
一是援企扩就业。市场主体是稳就业保就业的主力军。要坚持稳企业就是稳就业“的理念,突出政策针对性,抓紧制定出台共富型高质量就业政策,破解就业政策“碎片化”问题。全面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用好社会保险“减、返、缓”等纾企解困政策,推进社保费缓缴“即申即享”、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岗扩就业。加强企业用工信息监测,推行线上就业服务不打烊、岗位推送不断线,增加线下招聘会频次,全天候提供帮扶,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就业预期。加强对重点企业进行清单式管理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员工招聘、用工调剂、技能培训等问题。
二是创业带就业。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着力破解创业难点痛点,营造良好创业生态。研究制定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启动新一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智服务平台,编制国内首个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开启创业陪跑空间品牌化建设,加快培育企业主体,扩大就业增量。
三是技能促就业。发挥企业(行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转岗技能培训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鼓励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服务优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启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把实名制帮扶做实做到位,确保年底8月底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8至10月在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聚焦大龄、残疾、低保家庭、长期失业等群体,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承接省人社厅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数字化应用试点任务,建设浙里就业创业驾驶舱、用工保障监测、浙里好创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灵活就业等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数字化服务水平。迭代升级“数智就业”,让在杭就业人员享受到“数智就业”的“无感智办”“无限智询”“无差智训”,补齐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不足的短板,促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五是维权护就业。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对疫情严重地区求职者和曾经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康复者的就业歧视现象,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就业监测预警,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类监测平台,防范化解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失业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全年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