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27 12:46:01 Sat   

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2022年1月1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条例》执行基本情况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亲切关怀、指导、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列入省委、市委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项目。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省委袁家军书记在3月1日全省推进大会上提出的“五个目标”“六大任务”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积极推动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以“杭州标准、杭州力度、杭州速度”,积极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杭州方案”。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执法改革推进机制。《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示,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服务助推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落实落地的一部创制性法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执行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高规格领导。建立了由刘捷书记和刘忻市长任双组长、7位市领导为副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均由党政“一把手”担任双组长。二是高层次推动。刘捷书记在3月1日、4月28日市委常委会和7月22日市委深改委会议三次听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刘忻市长先后6次召开推进会或专题会,部署推动改革工作,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市人大经常关心、过问、指导执法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高标准落实。市本级成立了市改革工作专班,抽调14个市级部门共27人在市政府实体化办公;4月14日印发市改革方案,4月21日市政府批复区县改革方案;在省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基础上,我们自加压力增加6项任务,形成市级49项重点任务清单。市综合执法局、委编办、司法局牵头实施,有关单位合力推动;各区县均落实专班实体化运作,明确专责部门和专门人员抓好改革任务落地,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二)梳理事项、整合力量,构建权责统一执法队伍体系。一是明晰权责,梳理编制“三张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形成杭州市1738项综合执法清单(包括省统一目录749项,杭州拓展目录989项);同时,梳理全市8支专业执法队伍和管执一体部门执法事项,编制形成杭州市3432项专业执法清单;根据省统一目录、杭州扩展目录和省乡镇指导目录,编制形成2251项乡镇执法清单,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二是精简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一方面,市本级层面撤销民政、林水、能源、劳动监察、港航等5支执法队,形成“1+8”执法队伍体系。区县层面,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如桐庐县为“1+4”体系、钱塘区为“1+6”体系、西湖景区为“1+3”体系。另一方面,全市执法实有人员8241人,其中县乡两级执法人员7398人,占比89.77%;下沉镇街执法实有人员5310人,占比71.78%,均已完成省定目标。三是因地制宜,多形式打造“一支队伍”,“金字塔型”行政执法队伍体系更加稳固。各地多形式整合镇街执法资源,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市191个镇街中已采取或将采取“赋权”模式的159个;采取派驻模式的32个,均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

(三)创新思维、优化方法,科学规范监管执法协同方式。一是创新监管执法协同方式。出台《杭州市部门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协同实施意见(试行)》,通过组建联合执法办公室、设立执法联络员等形式,形成跨部门监管执法合力;以“监管一件事”为切入点,认领省下发主题场景60个,开展主题场景实操,形成规范操作说明,“线上+线下”协同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二是创新“非现场执法”模式。研发超重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已在7座桥梁投入运用,实现超重车辆24小时在线监控;建设集市容AI智治、工程车大数据研判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非现场执法应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开展新型领域执法。市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公安、发改、经信等部门对西溪路某创业园内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虚拟货币(FiL币)“挖矿”重大违法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实现该类新划转事项违法案件“零执法”突破,解决划转前“有事项、无执法”问题。

(四)数字赋能、智慧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创新智慧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推进“数字化+”“新技术+执法监管”。一是主动对接谋划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杭州特色模块增量开发,开发模式和建设方案得到省指导办肯定,加快打造成为执法数字应用全省特色样板。二是协助优化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领衔建设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应用,推动文书自动生成、要素自动关联、裁量智能匹配、期限实时提醒,实现一线执法人员“一部手机全执法”。三是依托现有数字城管、12345投诉受理、有奖举报等平台,融合“基层治理四平台”,拓宽我市行政执法案源渠道,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

(五)精准施教、分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一是全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累计开展培训204次、399课时、6000余人次,涉及规划、民政、建设、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等20余个综合行政执法新划转领域;上城、萧山、余杭等地还自行组织镇街和执法队伍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新划转事项有效承接。二是市综合执法办联合市委组织部成功举办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市、区、乡三级共600余人,提升了基层抓改革和执法工作的能力,取得了较好效果。

(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各地行政执法改革亮点显现。各地积极发挥首创精神,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寻找创新突破,为杭州打造改革标志性成果献计献策。拱墅区探索构建“事前守法承诺—事中执法检查—事后信用分级、联合奖惩”的全周期全过程“综合执法信用体系”,全面实施“红、黄、绿”三色管理和联盟自管自治,形成“全闭环”自治共治正循环样板。萧山区宁围街道对通过“民e通”上报的执法类事件,实现“11301”响应,执法中队1分钟内受理流转、1分钟内制订标准化处置方案、30分钟内现场综合查一次,简易事件1天内完成处置,跑出“宁围速度”。余杭区在工程渣土、人行道违停等重点领域推行AI执法,渣土在线监管系统已实现全区5216辆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实时监管”,AI视频巡逻违停查处执法模式获评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临安区、富阳区聚焦建筑工地、餐饮场所、违法建筑监管“一件事”研发数字应用,获评省司法厅2022年第三批“数字司法好应用”。建德市建筑垃圾、桐庐县货车超限超载和临安区餐饮场所、建筑工地4个领域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监管一件事”案例。上城区在杭州东站、城战火车站探索研究“一支队伍管铁路枢纽”;淳安县探索构建特大型湖泊行政执法“千岛湖”模式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和事项划转效能还不够高效。一是赋权镇街法制审核力量不足。虽市区两级推进了法制保障中心建设,为镇街执法提供支撑,但从长远看,镇街自身法制审核力量建设仍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二是新划转执法事项案源发现渠道不畅。不少新划转执法事项通过执法巡查难以及时发现案源,主要依靠业务主管部门抄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出现选择性抄告等问题。三是新划转执法事项执法办案指导不够。划转事项在原业务主管部门案件办理较少,缺乏办案实例参考,划转后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开展培训指导不足,导致新划转事项的执法不能全面开展。

(二)执法与监管协同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还不明确,个别部门监管工作还比较被动、随意,事前、事中监管做得还不够。二是监管、执法职责边界还不清晰,需要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三是案件移送、抄告反馈机制没有形成闭环,监管执法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依然存在。四是行刑衔接还有待加强。行刑衔接事项梳理难度较大,涉及执法领域多,涉及法律法规数量巨大,具体实施的流程、规范、标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三)执法规范和执法保障还有待提升。一是制度规范问题。涉及省级层面统一出台文件规范的内容还需要加强对接,动态调整、及时跟进。涉及基层执法队伍的使用管理还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需要尽快完善案件评议、考核和监督制度。二是队伍正规化问题。“1+8”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及协辅人员服装标志暂未统一,“大综合一体化”执法队伍整体形象尚未形成。三是执法队伍素质待问题。不论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还是专业执法队伍,按照新形势下综合执法的要求,与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能力素质都有待整体提升。四是执法保障问题。除了常规传统的执法装备外,数字化执法装备亟需配套跟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论述和袁家军书记在3月1日全省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落实7月14日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暨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场会的要求,认真抓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贯彻执行,突出做好四个“加力”文章,确保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在执法职责体系化上再加力,推动“一张清单”统领更清晰。按照整体智治的理念,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构建监管执法全闭环。一是坚持“一张清单”管理。根据已印发的2022年全省新增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在省综合执法事项“基础库”基础上,继续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进一步拓展综合执法领域。二是做好执法目录动态管理和完善。加强对目录的动态化管理,在三张清单的总框架下,根据执法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编制各类单项执法目录,并做好有关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和完善。三是做好执法事项动态评估。指导各区县建立赋权镇街的执法事项周期性评估机制,对确定不适宜赋权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二)在执法队伍专业化上再加力,推动“一支队伍”统配更高效。全市上下“一盘棋”,加快推动实现基层“一支队伍”一体化执法。一是分类确定镇街执法模式。指导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确定镇街执法模式(赋权、派驻和“1+X”),尽快完成镇街执法队伍下沉到位。指导上城、临安和淳安等地,在高铁枢纽、林地和千岛湖等重点特色区域,推动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向园区(站区)延伸。二是加强下沉人员监督管理。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确保下沉的力量用于综合执法,防止人员挪作他用或者不作为的情况发生。强化结果导向,建立执法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监督保障制度,正确处理好监管、执法和社会管理、发展之间的关系。三是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镇街执法统一指挥职责,推进镇街积极发挥“块统”作用,统筹管理各条线部门执法力量,确保实现职责重构、资源重配、体系重整,尽快实现一体化执法。

(三)在执法方式智慧化上再加力,推动“一个终端”统揽更精准。坚持“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以数字化改革推动行政执法全方位变革、系统性重塑。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统一指挥体系。指导推进区、县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一体化统筹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活动。贯通基层治理四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权威高效”的市县乡一体化指挥体系,实现力量调度、职能协调、信息流转的统一高效。二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以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为载体,以“监管一件事”的梳理开展为“小切口”,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事项,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全面培训推广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做好全市“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培训及推广部署工作,组建市县乡三级的应用培训小教员队伍,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实现8月底前全面使用。

(四)在执法制度规范化上再加力,推动“一套制度”统管更完备。持续深化改革,加快出台配套制度和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一是持续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尽快制定出台协调指挥、出庭应诉和赋权评估等制度。年底前实现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细化率达到100%。10月底前完成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全方位评议。二是全面落实“四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规范执法文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数字化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持续推进分层分级培训,重点抓好镇街执法队负责人和一线执法队员培训,提升镇街执法队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近期还将组织市、区两级执法与监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促进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高效融合。三是加强法制指导力度。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镇街法制指导和支撑,全面提升基层案件办案质量和审核质量。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是一次体制的重塑。市政府将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我们的光荣政治使命,扛起省会城市的担当,严格执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精神,推动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杭州的生动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范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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