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6-28 14:41:05 Tue   

关于杭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为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杭州市在2020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列全省第2名,市本级及6个区县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12个法治政府建设项目获评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出台《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起草、制定“十四五”期间杭州市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等专题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批示。三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测评专项评议内容。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并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制定出台《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狠抓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诉求清单、试点清单落实,搭建共富智治平台,形成共富系统化推进机制。推进“扩中提低”“一老一小”改革、共富重大项目建设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试点建设,全力破解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提升民生福祉。二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杭州市入选国家首批六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与清理。成立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开展金融放贷领域乱象整治和私募基金风险排查。打造“无证明化城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以“一件事”联办为标准,打造“政务智服”多跨场景,实现“一件事”联办事项75项,“企业开办一件事”全程帮办30分钟办结,“投资审批一件事”申报材料减量80%。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87.13%。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率达99.92%,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坚决落实“源头查控+快响激活+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建立健全全领域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全行业、全灾种区域覆盖、上下对应的应急预案体系。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听证、建言献策等栏目,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规章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程,加强与市政协立法协商,起草、制定《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等11件法规、规章。组织开展87件市政府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废止和修改8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对3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266件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全年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民意调查工作规则,市县乡三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名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服务依法决策的作用,全市公职律师达938名,同比增加28.85%。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杭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60%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5%以上的执法领域。稳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16个乡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队,县级及以下综合执法力量达85%。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保障新行政处罚法实施的10条工作指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进非现场执法。以临安区等为试点构建监管执法“一件事”全链条,探索“事项三色清单、分类刚柔并济”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的执法力度,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预付式消费、校外培训机构、景区野导、黑车等行业乱象整治,严打电信诈骗。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市水利系统等进行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开展涉民生执法等专项监督和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全省率先推出规范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的工作机制。确认全市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市转换和新申领统一国家行政执法证34539本。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积案难案化解率54.5%。探索行政复议“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办案时限压缩56.9%。全市办结复议案件6010件,直接纠错182件,纠错率8.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全市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87件,败诉128件,败诉率5.57%,同比下降4.23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同比上升3.75个百分点。二是深入推进争议调解。出台《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大力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性运行。出台《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办法》,在全国首创设立政府行政赔偿追偿委员会。三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化建设。推动行政裁决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标准化建设等示范项目建设。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5次,组织77名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近3年来市政府任命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组成部门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60余人参加宪法宣誓仪式。二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成立杭州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讲团,积极筹建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成功创建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上线“杭州公共法律服务”支付宝小程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便民服务,规范和精简公证证明材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法雨春风”为民服务活动等。

二、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市领导指示要求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抓好落实。市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加以落实,现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杭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开展法治督察,组建市县两级法治建设监督员队伍。加快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及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针对6部地方性法规共制定配套政策20余个。大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多措并举增强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二是强化执法规范监管。加快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统筹规划监管与执法部门人员编制身份、培养交流和配备比例等事项,进一步明确监管和执法的职责边界。大力推动数字化改革,推行“非现场执法”,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融合应用。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力度,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执法监督。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诉源治理。努力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对于征迁类案件,由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予以实质性化解,对新一轮城中村(旧城)改造、大项目建设中的征迁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征迁程序实施,避免因违法征迁产生新的争议和败诉。充分借助矛调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平台的力量,有效化解城建、自然资源、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行政争议。2021年,全市行政案件败诉率降至5.57%,调撤率上升至35.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同比上升3.75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仍存在合法性问题,部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覆盖面和审核质量有待提升,公职律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比较薄弱。

(二)规范执法理念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建拆除等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执法公示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部分区、县(市)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督察及考评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实质化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虽然“两高一低”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建拆除等领域行政争议仍较难化解。一些部门对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仍存有顾虑,存在不愿调、不敢调的情况。部分行政机关对调解工作重视不够,导致一些案件错失调解时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将按照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杭州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亚运攻坚、共富示范”主题,真抓实干,唯实惟先,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升级版。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问责与考评力度,推进法治督察与巡察衔接联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力做好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等普法阵地建设。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积极争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受理和回应机制。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优做强城市大脑,迭代升级“亲清在线”等政企服务平台,打造“好办、易办、全程网办”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机制,拓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三)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起草、制定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实施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行动,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信用管理动态衔接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规范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建设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运行管理场景,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编制并动态调整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拓展“非现场执法”,加大平台经济、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涉企收费、教育“双减”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预付式消费等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和机构建设,开展“体检式”行政执法评议,创新推广行政执法“公述民评”。

(五)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优化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实施“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开展涉亚运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加强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建设“浙里复议数智应用”,出台行政复议办案标准化指引,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任命和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诉讼调撤率“两控一稳一升”(即控制发案量、败诉率,稳定负责人出庭率,提升调撤率)。出台行政应诉工作指引。加强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等争议事项的行政裁决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范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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