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杭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 工作特别是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杭州乡村振兴样板,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一)聚焦组织领导,健全履职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 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要求,将其纳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盘考虑、整体推进。一是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精神,每年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断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实行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 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分配依据之一;落实工作年度报告制 度,全市 13 个区、县(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情况;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乡村振兴工作,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二是出台了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框架 体系,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落地见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订出台了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深化区县协作推进山区县跨越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出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 2个“十四五”规划。三是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 件,不断浓厚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氛围。同时,积极 开展培训、发放相关资料,全市共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 29 场,主题宣讲 15 场,召开座谈会 12 场。
(二)聚焦发展要素,激活内生动力。全面加强对乡村振兴“人、财、地”等要素保障,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一是强化人才培育。全面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1256”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做精做优 农创客品牌,连续三年举办杭州市农创客大赛,累计培育农创客 2578 人。积极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和科技人才服务队作用,按照“一个乡镇一支工作队”的要求,加强乡村产业发展振兴的服务指导。二是强化资金支持。不断优化财政支农结构,2022 年我市财政资金 9 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同比增长 15.8。力争 2022 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 5以上。加快推进金融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步伐,落实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2022 年上半年,市本级兑现补贴资金 1094.83 万元。实施政策性农业险种 31 个,参保农户 7.28 万户,保费规模 1.92 亿元。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县乡级规划预留 10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规划期内不可预见或当前难以落位的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融合建设项目, 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2021 年全市安排宅基地 2183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714 亩。
(三)聚焦强村富民,提振乡村产业。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定粮食面积,保障“菜篮子”供应, 促进三产融合,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推动农业生产保供增效。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持续推进“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截至 2022 年 6月,全市已累计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 26.15 万亩、进度达 73.5。另一方面扩大生产,新建提升蔬菜基地 2835亩、叶菜应急生产 4500 亩,确保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 14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 340 万吨以上;能繁母猪稳定在 8.8万头以上、规模保留场稳定在 230 家以上,生猪出栏达到 125 万头。今夏持续高温,对全市农村生活生产影响较大,市政府积极采用人工增雨、水库调度等措施努力缓解旱情,并紧急拨付 7000 万专项资金支持农业农村抗旱工作。二是加快乡村富民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三产融合发展的特色园、特色镇和产业集群,塑造产业新优势、培育产业新动能,在全省率先推出“文旅赋能乡村振兴‘6+X’实施计划”。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截至 2022 年 6 月,累计创建电子商务村 294 个。2022 年上半年,杭州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总数556.63 万人次,乡村旅游经营总收入为 29.96 亿元。三是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率先在全省上线数字乡村智慧平 台,实现集体“三资”数字化管理 100%上线,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数量均位 居全省第一,“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等一批应用场景入选全省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优秀应用。2021 年完成高水平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0 个,建成省级数字农业工厂 10 个, 完成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 40 个,认定数字牧场 14 个。四是拓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出台《杭州市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工作指南》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组建强村公司,盘活村庄闲置和低效资产资源。组建“共同富裕”联合体,推动村级联合体共建共治共享共富。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 全市农村资产资源网上交易实现全覆盖,全市农村产权交易1714 宗,累计成交额 20.5 亿元。
(四)聚焦城乡融合,推进共建共享。强化市域统筹力 度,加快补齐乡村短板,缩小东西部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施“扩中提低”计划,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2021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 1.75∶1 以内,城乡均衡性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全市实现城乡低保同标 13224 元/年。截至 2022 年上半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 24066 元,增长 6.3,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1319 元,增长 12.3。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布实施《杭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杭州市新 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加速推进乡村三网融合,实现行政村 4G 信号全覆盖, 百兆光纤接入率达 100,实现城乡“同网同速”。截至 2021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 14942 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88.3 ,农村公路密度达到 89 公里/百平方公里。截至 2022 年 6 月,全市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达 99.57。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877 个,日处理规模 20 吨以上的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 4030 个。三是加快城乡优质资源普惠共享。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结对学校共 703 所,实现全市所有乡村学校和镇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达 100。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 99.96。城乡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基层就诊率达 68.82,县域就诊率达 93.46。健全城乡统一社保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居全省之首。定期开展农村困境儿童、低保 儿童、留守儿童排摸走访慰问,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重点推进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建设。四是推动山区 4 县跨越式发展。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区县(市)协作高质量推进山区 4 县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区县协作、联乡结村、三百帮促等平台载体,积极引导城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山区 4 县流动。2022 年上半年,落实区县协作资金 4.09亿元、联乡结村帮扶资金 6100 万元。
(五)聚焦品质生活,打造宜居典范。持续深化“千万 工程”,协同推进“美丽乡村普惠、数字乡村赋能、未来乡 村引领”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一是绘制杭韵乡图。出台《杭州市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导则(试行)》,指导各地 科学有序编制乡村单元详细规划。自 2021 年以来,建成市级美丽样板城镇 31 个,创建省级美丽城镇 17 个、美丽宜居示范村 19 个。启动了首批 30 个特色村、38 个未来乡村建设, 发布《未来乡村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浓厚书“乡”氛围。全市现有农家书屋 1880 家,已全部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现有图书 446 万册、报刊 69.5 万份、音像制品 9.5 万份。先后有 24 家农家书屋被评为“省五星级农家书屋”、26 家农家书屋被评为“省四星级农家书屋”。三是铸造文明乡风。制订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依托乡村文化礼堂,开展一系列移风易俗活动,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累计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文明村分别为 27 家、134 家、580 家,创建国家、省、市级文明镇(乡)分别为 7 家、23 家、45 家。四是守护乡村印迹。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 的原则,先后启动九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工程,累计建设 174 个村,占全市省级历史文化村落的 77,其中重点村 32 个,一般村 157 个(含 15 个一般村提升创建重点村)。一批濒危和毁损严重的古村落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并成为网红村、网红景点。
(六)聚焦乡村治理,夯实发展根基。杭州进一步推进 乡村治理,打造展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窗口,筑牢乡村振兴“压舱石”。一是建强农村组织阵地。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着力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职责清单”制度,发挥乡镇、村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主体作用。二是全面深化“四治融合”。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提高村民组织自治能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 建设“共享法庭”。强化乡镇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行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审查模式,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有力。推进家教家风培育,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健全基层诚信奖惩机制。深化“浙江解纷码”试行工作,提高基层“智治”水平。三是常态化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出台《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杭 州市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清廉村居特色样板创建。2021 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治理,共查出问题总数 1700 余个,完善制度 197 个,组织“三资”领域培训 425 期、12000 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对照乡 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仍有不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空间不断受到挤压,难以实现优先发展。特别是土地资源刚性趋紧现象日益突出,农产品稳产保供压力增大,部分耕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两非”整治任务十分繁重。“非粮化”整治后全市高产池塘养殖面积预计下降 4.07 万亩、降幅 28.6,同时受高温干旱影响,截至 8 月 26 日,全市农作物损失共计 28380万元,受灾面积 20.99 万亩,成灾 11.18 万亩,绝收 3.73 万亩。受到农村劳动力兼业化、老龄化双重制约,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数字化发展水平急待提升。
(二)推动乡村产业高质发展仍有不足。全市乡村产业 碎片化、粗放型经营问题比较突出,产业经营主体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缺少具有较强带动力、较高 经营水平且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导致主体合作不够紧、产业化机制不够优、产业链条不够长、三产融合不够深,未真正形成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仍有不足。全市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都市农村和山区农村之间,以及农村社会不同阶层之间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村庄空间布局、乡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文化保护和传承以及村庄治理方面均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有较大的差距和提升空间。
(四)推动共同富裕领先发展仍有不足。受疫情及多种因素的持续影响,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放缓, 山区村集体经济消薄、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后劲不足,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难度不断加大。推进农民增收“扩中”“提低”、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多重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切实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一法 一条例”对照检查,始终聚焦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和农村集体收入,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围绕“仓廪实”,做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文章。坚决稳住农业基本盘,继续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把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作为民生之要,力争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达到 137.8 万亩、10.58 亿斤,蔬菜总产 340 万吨,能繁母猪存栏 8.8 万头,确保主要农产品生产提量、供应充足、价格稳定。高质量推动现代种业发展,推进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加快农业“双强”54 个项目建设,启动杭州与中国农科院第一批 13 个合作项目。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扎实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抓住“三区三 线”划定窗口期,做好“非粮化”整治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的衔接,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优化和高标准农田补建的空间,拓展菜篮子保供基地和农业优势特色主产区发展空间。
(二)围绕“产业旺”,做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文章。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实行集群化发展,提升产业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将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成县域富民产业,加快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乡村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商贸流通企业,组建优势特色产业共同体或产业链党建联盟,提供联合服务。
(三)围绕“环境美”,做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文章。聚焦“生态本色、宜居底色、文化特色、共富亮色”,坚持“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按照每年 25的进度持续推进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打造 12 条市级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新启动 30 个特色村、47 个未来乡村建设。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教育研学、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 17 个美丽乡村国际旅游体验点。引导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建设与美丽乡村、数字乡村、未来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使广袤乡村成为村民幸福生活的家园和市民休闲旅游的乐园。
(四)围绕“百姓富”,做好农民增收扩中提低文章。持续开展“联乡结村”、区县(市)协作,深入开展百社百企结百村帮促活动,推动 100 家国企、100 家民企、100 个综合实力较强的村(社)与 100 个帮促村进行结对,鼓励企业 、村(社)优先吸纳帮促村闲置劳动力就业,与低收入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结对,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推广复制集体经济发展的 12 种发展类型和 4 种发展模式,积极谋划和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到今年底,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西部五区县(市)全部实现“5030”目标,东部地区 75以上村经营性收入超过 100 万元。
(五)围绕“服务优”,做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文章。深入开展“五路人才促振兴奔共富”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服务、评价等机制,吸 引城市各类人才服务乡村。继续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1256”行动和高层次实用人才培训“125”工程,举办农 创客大赛和全市农业技能大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建立梯次培育目录,培育壮大加工型、外向型、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强现代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进一步改善民生条件,形成 15 分钟公共服务圈。
(六)围绕“活力强”,做好乡村集成改革活权文章。不断优化市域内国土空间布局,探索土地要素配置工作,建立市域内永久基本农田转移保护补偿机制和优化林耕布局置换机制,加大对西部县、市(区)耕地保护、整治支持力度,推动山区县、市(区)共同富裕。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2022 年计划盘活农房 1000 幢以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快农业标准地建设,推广建德草莓“标准地”模式, 鼓励各地有效利用“两非”整治后的土地空间,在“存量” 用地和抛荒地上建设“标准地”。
(七)围绕“数字智”,做好农业农村创新赋能文章。依托“浙江乡村大脑”体系,系统谋划杭州乡村大脑建设并做好五级贯通,强化“三农”数据资源采集广度和深度,提升乡村产业、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的数字化管理水平。持续谋划“杭州数字乡村景秀计划”,加快推进浙农富裕、浙农田、浙农优品、浙农帮扶等 16 个应用场景落地推广。实施数字农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启动一批产业大脑+未来农场项目, 2022 年建设产业大脑 6 个,启动建设综合示范型农场 2 个、特色提升型未来农场 10 个。扎实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启动 100 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创建申报工作,打造一批数字乡村杭州样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