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0-29 17:00:23 Sat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各位委员: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 是全国、省、市三级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重大任务。从今年 4 月起,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精心实施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 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 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火林 主任第一时间作出了批示,亲自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分为前期准备、集中调研、执法检查、 督促整改四个阶段。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火林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戚哮虎为副组长和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农委委员、农业和农村专业代表小组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组成的执法检查组。

二是加强专题培训。举办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培训班暨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徐鸣华作了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 的专题讲座。编印下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手册》《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汇报材料》,加强专业辅导指导。同时,应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系统,上传乡村振兴培训课件,采用“线上+线下”方式, 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农委委员、农业和农村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市人大代表、咨询专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执法检查专业化水平。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按照省市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自查和当地的执法检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西湖、桐庐、临安等 10 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同步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视察、调研,对本辖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市人大监督系统反馈, 广泛汇聚各方智慧。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5 月—7 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亲自带队赴余杭区、富阳区、建德市开展“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对余杭区的永安村、麻车头村、径山书院、小古城村,建德市的齐平村、更楼街道、大同镇农创客中心,富阳区的常安镇、新一村、新二村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杭州市和余杭区、富阳区、建德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戚哮虎带队先后赴桐庐、建德、淳安、临平、临安、钱塘等区、县(市),围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米袋子”“菜篮子”保供和农民“钱袋子”增收工作情况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广泛听取区县(市)、基层一线、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等意见建议,共同助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执法检查组对市区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做 法和成效给予肯定,就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 贯彻、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五是迎接“省考国考”。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来杭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系列迎检工作。7 月 6 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带队来杭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桐庐县政府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汇报,深入莪山乡西金坞村、钟山乡陇西村蓝莓智创园,实地考察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基层治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村产业振兴等情况。省、市人大代表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文旅融合、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省检查组认为杭州市全面深入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 政治站位高、落实速度快,推动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常办秘字〔2022〕137 号)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委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已于 9 月 5 日上报。

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以来,市政府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杭州乡村振兴样板,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在促进农业高质高 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专题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把乡村振兴纳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盘考虑、整体推进。认真落实每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定期召开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不断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将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市) 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分配依据之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改革活力强劲,淳安县大下姜成为全省首家乡村振兴联合体。

(二)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制订出台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深化区县协作推进山区县跨越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重要政策文件和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两个“十四五”规划,构建了全市“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框架体系。举办全国首个聚焦乡村人才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大会,制订出台《杭州高质量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行动计划》“1+4”政策,优化人才创业环境。深入实践“两进两回”工程,引专业人才入村经营,大力发展新乡贤经济,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农创客 2578 人, 全省排名第一。全面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组织开展首批市级农技首席专家认定。助推“春雨计划”落实落地,临安成立全国首个区级新农人联合会。健全驻村第一书记机制,推动形成“干部驻村、资源进村、项目带村、组团帮村”的工作格局。与中国农科院共同组建城乡共富研究院, 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示范基地建设。强化资金支持,2022 年我市财政资金 9 亿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同比增长15.8 ,2021 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4 以上。推进金融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步伐,落实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

(三)城乡融合更加深化。实施“扩中提低”计划,持 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截至 2022 年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1319 元,增长 12.3,高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比从 2017 年的 1.85:1 缩小至 2021 年的 1.75∶1 以内,城乡均衡性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布实施《杭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杭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加速推进乡村三网融合,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推动农村路网全覆盖,12 条绿道获评全省最美绿道,总量居全省第一。推动农饮水提标达标,城乡同质供水。持续推动融合型、共建型城乡教共体结对学校(校区)、 名师乡村工作室建设,推动城乡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健全城乡统一社保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居全省之首。出台专门实施意见,通过区县(市)协作、联乡结村、镇街结对、村社结对、干群结对等五大机制,高质量推进桐庐、淳安、建德、临安等山区 4 县跨越式发展。探索推进的整乡镇山区农业产业发展,获评“中国三农机制创新奖”。创新推出百社百企结百村帮促活动,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

(四)产业发展更加高效。加快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深度挖掘乡村资源,在全省率先推出“文旅赋能乡村振兴‘6+X’ 实施计划”,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市农村电商销售额持续增长。在今年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中,西湖龙井又以 79.05 亿元的品牌价值连续四年蝉联榜首,同时获得“最具溢价力”品牌,中国绿茶第一品牌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扎实推进农业“双强行动”,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高质高效,余杭区大径山创建全国首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市级 420 个“菜篮子”基地全力生产,蔬菜、水产品、猪牛羊禽肉供给基本稳定,农产品直播、共享等经济蓬勃发展,“菜篮子”考核连续两年获全国优秀等次。临安成为首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桐庐、淳 安等地联合申报的“浙八味”道地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获批为 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萧山区、桐庐县等 5 地列入全省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萧山、富阳、淳安列入全省共 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首批试点。

(五)宜居环境更加优化。出台《杭州市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导则(试行)》《杭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各地科学有序编制乡村单元详细规划及全域旅游规划。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协同推进“美丽乡村普惠、数字乡村赋能、未来乡村引领”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推出数字乡村“景秀计划”十大应用场景,有 3 项获评为省优秀场景。入选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美丽乡村覆盖率超过 80。启动建设数字样板镇(村)、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数字农业工厂(园区)、数字美丽生态牧场、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率先在全省上线数字乡村智慧平台,实现集体“三资” 数字化管理 100%上线。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先进县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等一批应用场景入选全省农业农村数字化改革优秀应用。在全省率先发布《未来乡村评价指标体系》,启动首批 38 个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开展文化惠民下乡,农村文化礼堂实现行政村全覆盖,24 家农家书屋被评为“省五星级农家书屋”。推进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工程, 一批濒危和毁损严重的古村落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六)乡村治理更加有序。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职责清单”制度,全面深化“四治融合”,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提高村民组织自治能力。制订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 建设“共享法庭”。强化乡镇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行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审查模式。推进家教家风培育,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定期开展农村困境儿童、低保儿童、留守儿童排摸走访慰问,加强心理关爱,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建设持续推进。深化“浙江解纷码”试行工作,提高基层“智治”水平。常态化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清廉村居特色样板创建。建德市成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县。出台工作指南和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全市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组建强村公司,盘活村庄闲置和低效资产资源。成立“共同富裕”联合体,推动村级联合体共建共治共享共富。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2020 年,全面实现“3020”;2021 年,92 行政村达到“5030”的目标。临安组建“强村”公司的案例被中央农办《农村要情》录用,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胡春华副总理,唐仁健部长等的批示肯定。

三、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法一条例”责任落实有待深化。部分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还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中央一号文件规定的“四个优先”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发挥尚需进一步强化;市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促进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在推动解决乡村振兴中涉及农业产业发展的土地瓶颈和难点有待进一步破解; 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动能性有待进一步释放。《促进法》第 4 条规定: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但目前全市只有萧山、余杭、临平、钱塘、 富阳、淳安等区(县)单独或统筹设置党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协调科。《促进法》第 11 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执法检查发现,普法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针对性、精准度、实用性还不够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法规及其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还不够高,部分领导干部理解、把握、运用“一法一条例”来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还需增强。少数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县(市)、乡镇(街道)等对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内容掌握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运用不够到位。如《条例》规定“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当安排不少于百分之十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保障乡村产业用地”,这个比例还未达标,反映了对依法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要素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二)农业发展要素制约有待破解。用地困境长期存在。

检查中发现,受国土空间规划限制,农业产业项目因其实际需要,大多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属于禁止建设区,落不了地,严重制约了乡村产业发展和社会资本投入,亟待破解。 而且农业用地碎片化分布,缺少规模发展的基础,制约着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农村建房用地难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因多种因素一时难以落实,土地问题依然是目前制约乡村振兴的一大瓶颈。乡村人才动能释放还不充分。仍存在人才引领产业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等针对性培训还不够强,乡村人才赛事活动不多。如何聚合在乡返乡人才动能,激发人才活力已成为制约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三农人才总量偏少、缺口较大,示范带动难。财政金融支持还需加大。《促进法》第 58 条和《条例》第 46 条规定:要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而全市财政“农林水支持”2019 年、2020 年、2021 年逐年下降。2021 年萧山区、钱塘区、西湖区也同比下降。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还需不断提高,支农、惠农政策还需继续优化,农业生产成本较高,为农服务机械设施补助比例偏低。农合联、农村信用社等的农村金融服务支农惠农力度不够强,向涉农行业倾斜力度不足。各类涉农保险探索创新宣传力度还不够强,知晓率依旧不够高。科技兴农仍是短板。科技兴农的政策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投入还需加大。种养殖和加工等生产领域懂专业技术的人员占比少,乡镇农技、兽医、林业、水产、农机、水利、农经等基层农技站技术力量不足。农业龙头企业还是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创新能力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数字农业、乡村电子商务、乡村治理与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等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提升。农业产业基础不够强。我市部分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后,与优质农田的产能还有一定差距,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需要持续跟进,特别是山区田块小散,宜机化能力低,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地方“双非”整治一刀切,给农民带来不少损失,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也让农民不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府公信力。受新冠疫情、非洲猪瘟、农资价格上涨和农产品销售难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农业从业者信心不足,对加大投入扩大经营保持谨慎,更有甚者退出农业产业经营。今年高温干旱对农作物的影响,粮食蔬菜产量都下降, 农产品价格波动大,供给的安全性稳定性还需增强。产业融合发展进程缓慢。农业产业体系还不够健全,传统产业基础仍然薄弱,特色产业优势不够明显,新兴产业竞争优势不强。农业主导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度还不够高,产业融合链条短、科技含量少、附加值不高、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还不够强。农产品“样样有一点,样样一点点”,发展质量和规模效益存在不足。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缺少互动性、体验性,地方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不够,存在类同性,农文旅融合发展空间较大。农业产业转型压力持续加大。如,临安竹笋产业受竹林退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了面积、产量双下降的现象。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低、小、散的情况, 缺乏示范型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品牌竞争力不够强、品牌知名度不够高。

(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待提高。统筹力度还要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差距相对较大,西 部山区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如萧山衙前全部村的集体收入均超过 200 万元,其中超过 5000 万的村 1 个,超过 1000 万的 2 个,而淳安、临安的部分村则还没有达到 5030 的目标。县级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和责任压实需要进一步聚焦,财政扶持保障的靶向精准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村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村级党组织主动谋划少,发展集体经济主动性不强。增收潜力还需挖掘。部分村的增收途径单一,有的村 95以上收入是物业经济,后续产业培育动力不足;有的村产业定位不够明晰,产业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差异化发展不够;有的村引进一些中高端项目,但没有形成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部分村农家乐、民宿经营模式相对落后,影响了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2021 年淳安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675 元,是全市所有区县市中唯一低于 30000 元。

(五)城乡融合发展短板有待补齐。发展不平衡依旧存在,全市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镇街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东强西弱、东快西慢。乡村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落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养老、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以及村庄治理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如淳安县的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在全省排名中下游,其中教师保障、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协调发展等六个主要指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千人医师 3.6(杭州 4.27)、千人护士 3.76(杭州 4.9)等医疗资源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县 171 个村卫生室仅配有 155 名乡村医生,其中 65 岁以上 55 人;全县四级和准四级公路占比 82.6,公路路网密度只有 64.7 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 65.6 公里,仅占杭州地区高速总里程的 8。再如养老事业发展水平与需求增长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涉及生态保护区、农保区、文保区内农村老年人群养老保障不足,重点群体托底 性养老保障问题亟须解决。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乡村振兴是杭州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的必然要求。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有关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扛起乡村振兴的政治担当和职责使命。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乡村振兴各成员单位要拧成一股绳, 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市)要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统筹设置党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协调科,在干部和人员力量配备上优先保障。要加强宣传教育,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加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一要破解用地瓶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的规定,加快编制和完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要 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要积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政策制度创新,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灵活的土地政策。加快出台新一轮农民建房政策措 施,积极稳妥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二要致力人才聚合。推动“三农”人才振兴相关政策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吸引和惠及各类“三农”人才。深入实施“两进两回”工程,探索人 才“扎根行动”,让人才留得住,从他乡变家乡。持续推进农村职业经理人引育,加强制度层面顶层设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三要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财政投入力度稳定增长。 要落实好省人大来杭执法检查的要求,尽早实现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建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品牌农业建设扶持力度,努力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国家和省级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要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出台更加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保证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四要强化科技兴农。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集中力量打造集机械化、智能化、专业化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等示范展示、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工作。加快实施数字农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持续谋划“杭州数字乡村景秀计划”,加快乡村产业、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等应用场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要稳住农业发展基本盘。坚守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底线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保障“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保供首要任务,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市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市建设,在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上注重方式方法, 因地制宜,让广大基层群众满意。持续深化农田质量建设, 强化政策扶持,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 加快推进水稻、旱粮、蔬菜等种子种业创新基地、制种基地项目落地和钱塘粮库建设。推动精准农业、设施农业的发展。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打造西湖龙井、塘栖枇杷、建德草莓、千岛湖鱼头等特色农业产业链,建立和完善多环节组合、上下游贯穿的全产业链利益共享联结机制。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园或标准厂房,推进农业高品质化发展,打造一批面向长三角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打响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三要推动三产融合发展。用好我市各地的农业优质资源,大力培育农业三产相关新经济新业态,打好三产融合发展组合拳。促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深度融合,构建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制定和完善“农业+”的产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健康养生、文化传承等的深度融合发展,打响我市乡村文旅融合发展品牌。

(四)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要持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依托区县协作和“联乡结村”平台,利用城区和帮扶集团资源,推进消薄增收项目共建、产业共兴、市场共拓,多渠道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有村级留用地(或指标)的可以置换成资产,加快变现能力;针对不少村在银行沉淀大量资金,要研究对策完善资金管理,以提高村级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二要发展美丽经济。继续扩大整乡镇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发展试点,探索创新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村集体产业融入地域产业链。建立健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机制,充分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行村庄经营,加强招商引资,推进乡村旅游、农业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新型业态。三要加大改革创新。依托基础好、有发展前景的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 鼓励各地通过与国有大企业、大集团合作,积极谋划推进一批“飞地抱团”项目。盘活整合村级土地、房产、生态等多种资源资产,以入股、租赁、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集体经济 增收,全力指导好村庄经营公司和职业经理人试点,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机制、新路子。

(五)进一步加快促进城乡融合。一要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通过数字赋能优化公共服务,加大养老、医疗、教育保障力度,尤其是要解决好上学难、就医难、养老难、出行难等问题,让农村老百姓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二要加强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全域环境扩面提升行动,深化全域基础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保护好古树、古桥、 古屋、古井、民俗、传说等乡村自然历史文化要素,避免将美丽乡村建成城市公园,既要留得住青山绿水,又要记得住美丽乡愁。要注重健全农民参与的引导机制,引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防止“干部干、农民看”。三要着力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民作为实施“扩中”“提低”的重点,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开展经营合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带动农民增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 件

杭州市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数据图表

一、产业兴旺

(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表1 2017 年-2022 年 6 月杭州市农林牧渔增加值及其增幅

表2 2021 年杭州市农林牧渔业稳产保供相关指标

(二)强化数字化引领

表3 2021 年杭州市数字农业相关指标

(三)促进规模化经营

表4 2017-2021年杭州市培育培训乡村人才相关情况

表5 2017-2021年杭州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统计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数据来源为杭州市农村经济情况统计资料。

图6 2021年杭州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结构分布

2021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26%,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88.4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到84%。

(五)加快绿色化发展

表7 2021年杭州市农业绿色发展主要指标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施肥强度及用药强度逐年降低。2021年实现不合理化肥减量2721.1吨,近五年化肥施用实物量年均减少3.75%。

(六)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表8 2021年杭州市发展乡村产业新产业新业态情况

二、生态宜居

(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表9 2021年杭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情况

(二)开展关于新时代美丽乡村五级联创

表10 2021年杭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指标情况

(三)开展未来乡村建设

2021年,率先出台《未来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未来乡村试点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启动市级未来乡村建设试点38个,西湖区转塘街道长埭村等12个村入选全省第一批未来乡村建设试点村。

2022年1-6月,启动未来乡村建设47个(省级32个)。全省共富大会首批命名了长埭村、横一村、黄公望村、之江村、江东村5个未来乡村。积极谋划市级12条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培育打造。

(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

表11 2021年杭州市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

三、治理有效

表12 2021年杭州市乡村治理相关指标

四、生活富裕

(一)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图 132017-2021 年杭州市城乡收入比逐年降低

图 142020-2021 年杭州市分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强村惠民行动

图152021 年杭州村均集体经济总收入及经营性收入(经合社口径)

(三)实施先富帮后富促进共同富裕行动

图162017-2022 年6 月杭州市低收入农户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 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2 万元,增速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居民同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比持续缩小。

图 17 2021 年杭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结构比例分布

图18 2021 年杭州市分地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幅

(四)加快城乡公共服务提质提档

表19 2021 年杭州市城乡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五、乡风文明

表20 2021年杭州市乡风文明主要指标

六、组织保障

表21 2021 年杭州市组织保障主要指标

来源:  作者: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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