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促进民族共同富裕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0-29 17:06:15 Sat   

关于我市促进民族共同富裕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事工委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族共同富裕推进工作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促进民族共同富裕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事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小林带领下,对接市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局、支援合作局等相关部门,广泛了解情况;组织召开多层面座谈会, 听取藏族大学生在杭就业情况以及少数民族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赴拱墅区、桐庐县、建德市等地开展专题调研, 实地走访多个民族村及城市民族工作样本。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

杭州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目前共有 55 个少数民族成分,总体呈大散居、小聚集的分布格局,散居在主城区, 聚集在交通不便、相对偏僻的山区。全市常住少数民族人口28 万人,主城区少数民族人口 23.8 万人,县域少数民族人口 4.2 万人,在杭流动少数民族人口 41 万人。全市有 1 个少数民族乡(桐庐县莪山畲族乡),19 个少数民族村,其中富阳区 1 个,临安区 5 个,桐庐县 7 个,淳安县 1 个,建德市 5 个,分别为:富阳区新登镇双江村;临安区太湖源镇众社村,於潜镇逸逸村、铜山村,太阳镇枫树岭村、浪山村; 桐庐县莪山乡莪山村、龙峰村、中门村、新丰村,富春江镇大庄村,横村镇湾下村,百江镇金塘坞村;淳安县千岛湖镇富泽村;建德市洋溪街道团结村,大慈岩镇双泉村,大同镇高桥村、胡村源村、小溪源村。2021 年,少数民族村总人口19692 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5942 人,占 30.2,民族成分以畲族为主。

二、我市促进民族共同富裕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 重视民族共同富裕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市民族工作沿着 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21 年 11 月,市委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民族工作要在浙江省打造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中走在前、作表率的奋斗目标。2022 年 6 月,市委制定了《杭州市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城市之窗的实施方案》,明确民族共同富裕的具体目标。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筹建“杭州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乡村振兴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制定出台《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设立民宗重点工作乡镇(街道)民宗所。三是细化工作任务。编制发布《杭州市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体系》,提出五个方面 68 个量化指标,为我市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指明方 向。指导桐庐县编制发布全国首个民族乡村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着眼新时代文化、社会环境、产业质效、居民收入、公共服务、美丽宜居等六大板块,细化出 76 项共同富裕考核指标,使建设民族乡村共同富裕有标可依,也为其他民族乡村建设共同富裕提供标准化参考。

(二)措施有力,共富步伐不断加快。近年来,随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等工作的不断深入,民族共同富裕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共同富裕成效初步显现。一是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优先安排 19 个少数民族村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创建市级精品村、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等,享受每个村 500-1000 万元的资金补助,少数民族村的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卫生环境、文化生活和文明素质等得到极大改善和提升。二是集体经济基本实现“5030”目标。认真实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将集体经济发展列入各级年度乡村振兴考核内容。通过结对帮扶、抱团发展、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如临安区整合民族村资源,发布“党建引领下的民族共建” 区域党建联盟品牌,引进专业运营策划团队,实现带头致富向带动共富转变;桐庐县组织 5 个民族薄弱村投资桐庐味道交易中心项目,建德市支持 5 个民族村参股乡村振兴公司等,通过股份合作实现抱团发展。2021 年,19 个民族村全部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 50 万元的目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30万元及以上的村 18 个,实现率为 94.7。其中莪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 84 万元,入选全市第一批共富村名单。三是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①推进产业培育,部分民族村通过实施整乡镇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有效挖掘特色优势产业。其中高桥村、小溪源村、胡村源村所在的建德市大同镇以茶叶和水稻作为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产业绿色生态化、区域乡村特色化。②推进农旅融合,多个民族村依托当地自然资源、畲族风情发展农家乐、民宿和旅游。如莪山乡通过打造民族特色地标场馆、提炼丰富一套礼、一桌宴等“五个一”特色文旅产品、市场化运作民族节庆活动等,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亿元。③推进数字赋能,建立市级“共富石榴红”数智应用平台,精准对接 19 个民族村的发展需求;拱墅区建设首个全国“石榴籽e 家”电商平台,不断拓宽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临安区打造“数字畲乡”智慧平台,加强党建共建单位助推农产品推广。四是畲族民俗文化进一步展示。①发展优秀特色文化,莪山乡作为“中国畲族第一乡”依托美丽乡村 3.0 建设,打造集镇非遗街区,引入葫芦刻画、彩带制作、畲医畲药等特色民俗,深入探索民族文化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双泉村依托十里荷花景点,融合畲族文化、莲文化、诸葛文化和泉文化,入选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②培养文化传承队伍,莪山乡建立畲手艺、畲技艺、畲团队各一百人的“三个 100”畲族人才库;高桥村推出“督班婆婆”留守儿童畲族文化传承班,有效保护传承畲族文化。③塑造畲家文化品牌,临安区全力打造畲族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品牌;建德市团结村推出了“一人一篓一 组歌”德治理攻坚项目,形成“蓝妈妈”文化品牌,有效提 升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增进认同,共富内涵更加丰富。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之基。以“党建引领聚合力,民族团结一家亲”为目标,成立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主题的杭州“石榴籽”党建联盟,充分发挥联盟基层党组织作用, 实现了党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双推进、同增强”。二是培育工作品牌,巩固民族团结阵地。深化“石榴籽家园”品牌创建工作,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阵地建设标准,发展石榴籽驿站、石榴籽工作室、石榴籽志愿服务队、石榴籽宣讲团等四大子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出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已授牌 12 家市级“石榴籽家园”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染力和带动 力,也成为民族全面共富的有效载体。西湖区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三是打造服务平台,丰富民族团结载体。建立少数民族培训就业基地,浙江花都美容美发中心、杭州同心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等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实训岗位,帮助少数民族同胞实现稳定就业;开通56 路“民族团结号”公交专线,搭建起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互动平台;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通过组织夏令营、通书信等交流活动,搭起友谊桥梁,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共同学习进步。

(四)支援协作,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发展。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倾力倾情倾智对口支援民族地区。一是聚焦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对口帮扶贵州黔东南州、湖北恩施州,三年累计援助财政资金 32.82 亿元; 对口帮扶新疆阿克苏市、西藏那曲色尼区和青海德令哈市, 三年累计援助财政资金 10.49 亿元;实施产业帮扶,引导浙商(杭商)到对口地区投资 228.61 亿元,助力 24 个贫困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聚焦纾困解难,办好民生实事。①推动解决就业困难,提供就业岗位超 10 万个,帮助贫困人口来浙就业4.7 万余人,仅富阳日月电器公司就累计接收了438 名阿克苏等地区少数民族同胞稳定就业;②弥补教育医疗短板,先后投入 12 亿元帮助建成 74 所学校和 811 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养老院,援疆援藏一批特色学校和助学项目,惠及上万家庭数万孩子;富阳中医骨伤医院“张玉柱全国名老中医阿克苏工作站”、萧山中医院“重塑人生脊梁”等医疗帮扶项目,帮助 4700 余名患者解除病痛。三是聚焦三交工作,建设共同精神家园。①推动党建共建,投入 1500万元建成 12 个村级党群活动场所;②推动文化共融,协助建成千鹤妇女精神阿克苏实践基地,策划“那曲情、雪域情” 发展论坛,扎实推进文化援建工作;③推动融情交流,先后组织 300 余名学生来杭开展夏令营,策划“藏汉一家亲”4000余浙甘青少年书信交流等活动,推动各民族坚定“五个认 同”,不断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民族村农民收入水平不够平衡。从少数民族村 调研得到的数据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村之间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不平衡,19个民族村中最低的村为30150元/人,与最高的村相差10329元/人。

表1:2021年19个少数民族村农民人均收入调查统计表单位:元/人

二是民族村与当地区、县(市)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不平衡。2020 年,未达到当地区、县(市)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民族村有 11 个,2021 年则有 12 个,我市少数民族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区、县(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大部分 村还没有达到当地县(市)的平均水平。

(二)自我“造血”能力比较薄弱。从 2021 年民族村集体经济情况看,经营性收入占集体经济总收入比重不高, 最低的民族村,其经营性收入仅占集体经济总收入的 17.8, 且未达到村集体经济“5030”目标。民族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仍待加强,集体经济经营能力普遍较弱。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耕地资源不足制约农业生产。大部分民族乡村地处偏远山区,耕地资源相对匮乏。如大庄村耕地 395 亩,金塘坞村耕地仅 258 亩,且大多零碎分散,种植条件差,生产成本高, 导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效益低。二是要素保障不足限制产业发展。受资金、技术、土地政策等要素制约,且缺乏整体性规划,民族村的生态文旅综合产业效益和带动作用不明显,资源优势实现价值转化困难。三是人才短板阻碍乡村发展。据调研,民族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较为突出的人才短缺问题,懂经营、会管理、能带富的领头人少,专业技术人员更是缺乏。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以村干部兼任为主, 仍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下派挂职干部到村任职时间短,抓发展项目存在持续性不足,难以带来集体经济可持续增长。

(三)有关政策需进一步优化。一是财政资金支持不足。根据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 加而相应增加。但自财政支农资金统筹管理后,我市取消了原有的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改由涉农资金通盘安排。目前民族乡村申请市级层面的项目补助,需向当地农业部门申报, 经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且仅能申请项目 35—50 的补助资金。由于缺乏对民族乡村项目申报的有效指导,且现有政策也没有体现出对民族乡村的重点倾斜,几年来申请的项目寥寥无几。此外,区、县(市)之间的民族专项发展资金也不平衡,仅一个民族村的富阳区每年配备 50 万的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而桐庐县、淳安县则没有相应资金。二是政策扶持不够精准。目前惠农政策和帮扶资金起到“锦上添花”作用大于“雪中送炭”,发展较好的民族村作为典 型示范持续受到重视和扶持,而对发展较慢的部分民族村关注度相对不够。

(四)各民族融嵌发展有待推进。一是融嵌平台不够丰富。“推动建立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但在调研中发现,民族工作与社区其他工作结合度不高,融嵌载体和平台不 多,以社区为基础单元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二是日常管理不够精细。部分街道、社区对民族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部分 重点社区民族工作在“有人管”和“管得好”方面还存在差 距,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考谋划的深度、日常工 作的精细程度还不够,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思路举措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四、进一步促进我市民族共同富裕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民族共同富裕建设的使命担当。共同富裕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平等”“公正”的核心价值。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 同富裕”,“民族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 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 点”。推进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 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远意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始终从政治上、大局上把握民族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民族工作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民族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民族政策落到实处,民 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夯实民族共同富裕建设的物 质基础。一要完善相关政策。以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认真研究民族经济特色发展的新路径,一体谋划新一轮民族乡村发展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政策和金融支农政策,落实市级民族乡村发展专项资金。全面梳理民族村扶持项目相关的政策、资金,将政策目标、投入方向、 扶持环节等相近的资金进行整合归并、统筹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让各级有限的帮扶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要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民族村的扶持力度,切实补齐落后民族村的发展短板。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民族村两委班子建设,进一步增进民族感情,提升发展水平。选择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致富门路多、带头作用发挥好的少数民族同胞,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并通过加强培训交流,不断提高民族干部能力。广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技能培训,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升就 业创业能力。持续加大民族乡村人才招引力度,吸引优秀人才下乡返乡,注重以产业项目为载体吸引专业领域人才,为民族乡村的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注入新的活力。三要做强集体经济。鼓励支持组建民族乡村振兴联合体,通过联盟、联合等组团模式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走出共同增收、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新路子。指导帮助民族村以独资、 合作、入股等形式组建强村公司,通过发展产业、投资物业、 劳务服务、承接项目等,拓展民族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积极推动发展“飞地”项目,统筹民族村突破地域限制,将资源要素配置到基础好、有前景的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优化资源空间配置。引导推动民族乡村统筹利用山水资源、特色产业、民族文化等,发展休闲观光、农创文旅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民族乡村产业与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民族共同富裕建设的精神力量。一要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完善常态化宣教机制,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宣传教育网络空间,不断增 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益深入 人心。推进民族工作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注重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和 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 谐稳定。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发展,积极推进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着力提升民族文化品位,打造民族文化传承阵地,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中交融创新,把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着力增强文化共性和包容性。二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牢牢把握新时期“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民族工作重要原则,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正确方向,深化内涵,创新方法,以服务大局为着力点丰富工作载体,以服务群众为着力点丰富工作抓手,体现特点、打造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拓展。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建设,健全基层创建工作网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基层单位,注重工作协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汇聚创建工作合力,进一步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

三要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精准掌握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底数,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族群众流动融居。加大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构建力 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促进“三交”中的重要作用,打 造包容多样、共建共享的社区服务平台,建立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保、就业、户口、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努力 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对口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把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以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统筹调配资金资源,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深入推进产业援助、民生帮扶、文化交融等,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发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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