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韵迹忆⑧丨瀛山书院的传承和发扬者——詹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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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宋韵迹忆”主题宣传年,为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淳安两宋时期文化,发挥淳安宋韵文化价值,淳安县博物馆将结合我县宋代文化文物资源,不定期推出馆藏两宋时期精品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或文化景点的系列文章,与大家一同寻宋、说宋、品宋、传宋。今天推出第八期瀛山书院的传承和发扬者——詹仪之。

詹仪之,何许人也?

凡对淳安历史文化有过了解的,大多都知道朱熹和瀛山书院之间的渊源,凡了解此二者,便少有不知道詹仪之的。詹仪之生前与朱熹、张栻、吕祖谦等名士交往甚密,互相切磋理学,他曾多次邀请他们来家乡讲学,那座由其祖父建造的瀛山书院也因此得以弘扬光大。

“瀛山达人”,是原淳安县文保所所长鲍艺敏在深入研究詹仪之后,在历史的坐标轴上给予詹仪之的身份定位。他说:达者,通达无碍也,詹仪之道德垂范后世,无论为官、为学还是为人,都当得起这个名号。

詹仪之画像

詹仪之(1123—1189),字体仁,号虚舟,遂安郭村人(今淳安县姜家镇)。出身书香门第、官宦世家。父亲詹棫,左朝散郎,大宗正寺丞,累赠朝议大夫。母亲叶氏,赠太硕人。

祖父詹安,太学生,授迪功郎,与程门四先生之一的谢良佐友善。为方便宗族子弟读书,他曾在瀛山构筑书院。据明万历壬子本《遂安县志》载:“瀛山书院,在县西北四十里。宋熙宁间,邑人詹安辟建于山之冈,凿方塘于麓,其孙仪之与朱晦翁往来论学于此。”

詹仪之出生于宣和五年六月(1123年),父亲致仕后,恩补将仕郎。詹仪之幼承庭训,尤好理学,有志于学问。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登进士第。历舒州宿松簿,绍兴府余姚县丞,知湖州乌程、常州宜兴二县。入御史台为主簿。

乾道九年,出知台州(嘉定《赤城志》),淳熙二年二月十六日改信州。(同前)后提点广南东路刑狱,改转运判官,又易广西路转运判官,提点荆湖南路刑狱。召拜吏部郎中,枢密院检详文字。

淳熙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封起居舍人兼太子侍讲。淳熙十年二月五日,迁起居郎权吏部尚书兼太子左谕德。著有《淳熙经筵日进故事》一卷,《淳熙东宫日纳故事》一卷。

淳熙十年正月,詹仪之拜授吏部右侍郎。四月,诏以体仁陈奏二广(广西、广东)利害,深知民瘼,除集英殿修撰,知静江军府(桂林)事,兼经略安抚使,并广东、广西盐事。到任后,詹仪之进讨安化蛮蒙光渐等寇获胜,又推行盐钞法以便民;同时,整肃吏治,修筑桂林城池,建招隐亭、寻源桥,整修訾家洲亭榭。

詹仪之在广西桂林任职期间,曾留下几十余处题名石刻

詹仪之的辛劳功绩受到宋孝宗的肯定,迁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庐山)太平兴国宫,后又升任敷文阁直学士,进直秘阁(宋代官职)。

天有不测风云,原本仕途平顺的詹仪之,在67岁那年遭遇重创。

熙十六年(1189)正月,詹仪之以“罔上害民”之罪,责授安远军节度行军司马,送袁州(江西宜春)安置。

引发詹仪之被贬的事件是“广西盐法”。对于詹仪之来说,这其实算是一桩冤案。

食盐,事关民生大计,也是宋朝财政和军费的重要来源。宋朝虽非常重视盐事,但盐法变更不常,或施“官般法”(官方专卖),或行“客钞法”(商业买卖)。广西盐法自绍兴年间实行客钞(私商卖),三十余年未变。范成大乾道七年(1171年)出知静江,改为“官般”,即由官府设转般仓于适宜之地,转盐就商,或待官卖。因为食盐关乎民生,私商为了赚钱,或囤积居奇,或待价而沽;但官卖也好不到哪里去,少数官员垄断卖盐权,从中渔利,老百姓苦不堪言。

广西偏远,交通不便,食盐经营成本高,不易盈利。官般好,还是客钞好,利弊各人说法不同。詹仪之辖治广西后,大多数时间实行私卖,中间一段时间也实行官卖。

广西盐法实行客钞,其实孝宗皇帝于淳熙十年时便早已批准:“广盐实行钞法,罢官般官卖。”(《续资治通鉴》卷一四九)淳熙十一年,又:“诏广西经略詹仪之、运判胡廷直,开具到现行盐钞,已为详细,可恪意奉行。”

然而,后因朝官多人多次诋毁詹仪之盐政改革,詹仪之此前的政绩恰恰成了后来被贬官革职的罪状。

淳熙十六年(1189年)正月,詹仪之被贬,但他并未赴贬谪之地就任;二月,退归故里;是年七月,在家乡淳安郭村病逝,享年67岁。

詹仪之与朱熹塑像 / 淳安博物馆内场景

次年,詹仪之去世一周年之际,朱熹专程来到瀛山,并为之写下一篇情真意切的《祭詹侍郎文》以致哀思。

如今,詹仪之已去八百余载,但他的遗风遗泽仍影响着后世,他与朱熹等人讲学论道的故事和情谊至今传为佳话。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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