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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建设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2-09-22 09:25:55


2012年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和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生态浙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3年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建设法治浙江和平安浙江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2014年

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提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2015年

省委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分两次确定温州等5个设区的市和嘉兴等4个设区的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杭州、宁波原有地方立法权)。

2016年

省委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2017年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统筹推进“六个浙江”建设,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法治浙江。

2018年

根据《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改建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2019年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

2020年

省委印发《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成立省委深化法治化改革工作专班,部署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启动新一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2021年

省委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法治浙江建设15年来的实践经验,系统部署打造法治浙江建设10张“金名片”工作任务;出台《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要求到2035年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划配套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在全国率先审议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2年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牢牢把握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并全面部署实施。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钱祎 通讯员丁皓整理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