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9月20日早上7时,一阵阵破门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一场扫赌集中打击行动在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梅江区、梅县区同时开启。
这天,藏匿于梅州市的14个App类网络赌博工作室被梅州警方全链条捣毁,47名涉嫌开设网络赌场的人员被抓获。警方现场扣押涉案手机498部,银行卡186张,手机卡259张,电脑27台,账本12本,查获涉案资金91万余元。
这场声势浩大的统一行动,最初的线索,来源于5封不同的举报信……
平台标注“不可用于违法活动”却暗地组织赌博
2022年6月至8月,梅州市公安局陆续接到5条来自“平安厅”信箱举报的涉手机网络赌博的线索,举报人身份不同,被举报人也指向不一,举报内容有实有虚,但这5条线索,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同一个地方——梅州市丰顺县。
职业敏感和过往经验,让负责办案的民警意识到,这很可能是系列涉手机App网络赌博团伙案。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由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成立专案组对5条线索展开集中攻坚,依托“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对丰顺地区涉网络赌博问题进行串并分析、深度研判扩查。
根据“平安厅”信箱来信中提到的网络赌博平台,民警率先进行了“暗访”。
平台貌似是一个整合了各类棋牌游戏及小游戏的娱乐网站,但进一步查看发现,里面还有“极速赛车”“幸运飞艇”一类的“时时彩”博彩游戏。平台上有不少的“房间”,各“房间”经营人员不同,但平台的活跃会员非常多。
“平台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娱乐网站,开发人员甚至在页面提示使用该网站的人员‘不可用于违法活动’。”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介绍。
实际上,根据民警查证,在该平台租赁“房间”的,基本上都是用于赌博活动。
通过办案民警对海量信息的摸排,赌博团伙经营架构逐渐浮出水面。团伙内部,股东、财务、推广客服分工明确。负责人即股东,向棋牌类游戏App开发人员支付一定的平台租赁费后,即可获取网络赌场“房间号”,然后由推广客服负责招徕赌客下载App进入房间参与赌博活动。赌客联系财务,向其充值一定金额进行“上分”操作,财务以一元钱一分给赌客转入相应的分数作为赌博的筹码,赌客用分数在“房间”下注盈利后,赌客再联系财务进行“下分”结算。
“赌客在‘房间’里‘上分’投注输掉的钱,就进入了开设网络赌场的负责人的腰包。”办案民警说。
在平台的技术支撑下,向平台租赁“房间”的人员只需要支付一笔成本较低的租赁费,集结若干个亲戚朋友“作坊式”运营,即可在平台设置的功能范围内招徕赌客实施网络赌博。因而,这种以工作室为架构的赌博经营模式,逐渐吸引了一批无业人员。
非法渠道购买资源包“引流”以“体验金”招徕赌客
通过“平安厅”信箱举报的线索,很快,一个有犯罪前科的被举报人率先进入办案民警的视野。在对被举报人的活动规律进行综合研判,并扩线侦查后,专案组基本摸排出丰顺地区的手机App涉赌团伙。
“这些团伙传帮带、区域化特征明显,涉案窝点基本集中在丰顺县汤坑镇、汤西镇及汤南镇一带。他们的反侦查意识极强,经常变换工作地点,我们也摸排出了他们设置在梅县区、梅江区的一些窝点。”办案民警回忆,前期侦查阶段,他们乔装进入嫌疑人所在的活动区域进行踩点,但村落巷道分布复杂,一时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具体落脚点。与此同时,便衣侦查员的出现,很快就引起了当地村民的警觉。有犯罪嫌疑人一直跟在侦查员的身后,甚至在侦查员走出村落开车离开时,仍然骑上摩托车尾随了一段距离。
自8月5日立专案以来,梅州市公安局网上网下合成作战中心集中攻坚,充分掌握了各赌博团伙的落脚点、组织架构、角色分工和运作模式等。9月20日,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从梅江、兴宁、五华、大埔异地调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180名警力,联手对14个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落网的犯罪嫌疑人中,一对好友为“挣快钱”而涉案。
同为1998年出生、初中就辍学的丰顺籍年轻人钟某豪和曾某烽一拍即合,决定共同经营“时时彩”网络赌博,并将工作室设置在丰顺县汤坑镇某出租屋内。一部电脑,几十部二手手机,就构成了工作室的运营基础。每天7时至19时,由钟某豪负责白天的平台运营,曾某烽则负责19时至第二天凌晨4时的夜班运作。
行动当天,警方除在钟某豪住家查出3万元现金外,还在工作室内发现一张购车发票,并查证发现两人经常出入高端会所。支撑他们高消费的基础,是两人工作室的盈利——从赌客的每笔参赌资金中抽成10%,平均每月可从平台获利10万元左右。
此次行动,警方从钟某豪、曾某烽工作室查获的电子设备里发现,涉案的参赌人员几乎遍及全国各省份。事实上,这些人都是工作室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资源包“引流”过来的。警方进一步查证发现,资源包里的数据,几乎都是大数据整合判断后的具有潜在赌博行为的号码持有人。
为规避风险,网赌工作室往往利用二手手机,绑定从非法渠道购买的他人手机号、银行卡,用他人信息注册微信号,并大量通过手机号码添加对方微信。一旦添加上对方微信后,他们就会积极发展对方,以“赠送体验金”的形式招徕赌客进入他们的赌博平台。
庄家“养鱼”“控杀”赌客入“局”3个月输光60万
“我这有一个新的场,要不要试试?”家住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的傅某华,在钟某豪工作室的这句暗语“问候”下,“破防”了。他决定换个“场”,再试试手气。浅投了几百元,傅某华在平台上参与网络“时时彩”“轻松”赢了几把后,成功“下分”提现到自己的账户上。
办案民警分析,赌客充值到赌博平台后,平台上显示的输赢,对赌客来说就是一个数字的涨跌而已。从平台赢来的钱,大部分人会毫不犹豫继续投入其中,直至输到无力再翻盘。
由于不受时间的限制,不受空间的约束,傅某华随时随地都能拿起手机参与赌博。虽然单局输赢未必很大,但10分钟一局的“时时彩”,让参赌人员欲罢不能,两天下来,输赢的流水就可能达到上万元。此后,傅某华逐渐加大投注,并先后通过自己及妻子、朋友的银行卡,向钟某豪先后共计转账65万余元,充值到赌博平台参与赌博。
“每个赌博工作室,其实就是一个庄家。”民警说。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赌,赌博工作室不仅购买资源包实施精准的广告投放,还在平台上设置机器人参赌,通过机器人盈利数据不断刺激其他赌客继续“上分”投注。不断加大赌资投入,幻想着“逆风翻盘”的赌客不在少数,直到最后,他们才发现这是庄家一早就设好的“局”。
位于丰顺县汤坑镇建设路某花园的网络赌博窝点被端后,经警方初核,以蔡某猛为首的3人团伙负责运营的赌博平台,7月1日至9月20日的总流水就达1300余万元,总盈利40余万元。为了实现更大的盈利,该团伙除了帮赌客充值“上下分”从中牟利外,还通过后台调整各类赌博中奖概率自负盈亏。
“我们会在程序编写的平台系统代码中操盘,在后台数据中造假,根据盈利情况,人为修改赌博项目的输赢概率……”蔡某猛说。
根据警方查获的赌博平台显示,工作室可在平台关注到任何一个会员“上下分”流水及投注盈利情况等。针对傅某华这一类的参赌人员,庄家会在他们入场时,先给他们一些“甜头”,是谓网络赌博常见的套路之一——“养鱼”。待赌客们放松警惕渐渐陷入其中后,庄家会适时进行后台数据的调整,通过概率的上调和下调,控制赌局盈亏,引导赌客加大投注,让赌客越陷越深,这是网络赌博第二个常见的套路——“控杀”。
在庄家的“控杀”下,所有怀着一夜暴富的想法参与网络赌博的人,都无一例外地逃不开“十赌十输”的赌局定理。短短的3个月间,经营烧腊店的傅某华,因网赌,输了近60万,远超其烧腊店收入;而一余姓17岁未成年人,因沉迷赌博,不仅偷盗父母的钱财参赌,还因赌博与家人闹矛盾后外出务工,居无定所的他一度将工钱继续投入网赌……
“赌博平台的后台数据,可以一一窥见每个参赌人员的下注习惯、赌本、输赢上限,这也是庄家控制赌局的基础。”梅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