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所在位置: 杭州网 > 热点专题
学习问答㊱丨如何理解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
发布时间:2022-08-04 12:25:00

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这是探索优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全面推进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必须深度激活农村集体“三资”,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主要打好四个方面组合拳。

一要打好“市场化改革+集体经济”组合拳。深化集体经济市场化改革,加快激活农村集体“三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收入增加。推行“强村公司”机制,鼓励先富带后富,引导各地突破村域、镇域、县域、市域限制,优化资源空间配置,推进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鼓励组团模式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引导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联盟、联合发展,实现资产统管、经营统筹、资源共享、利益共赢。

二要打好“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组合拳。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鼓励委托流转、整畈流转以及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式,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租金、股金收入。推进“百链千亿”行动和“一品一标”融合发展,强化品牌建设,做好强链延链补链,把更多利益留给农民。实施农业“双强”赋能,重点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机械化,全面提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要打好“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组合拳。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与乡村经营,加快发展“十业万亿”乡村产业,实现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增收致富。深化“1+5”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推进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吸引工商资本导入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千万工程”,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快未来乡村建设,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四要打好“数字化改革+强村富民”组合拳。加快“浙农”系列应用开发,推进“浙江乡村大脑2.0”建设。全面打造省市县乡村户六级一体贯通的集体经济数字应用“浙农经管”,实现村社数据一应俱全、资金运行一键审批、资产经营一指激活、阳光公开一览无余。迭代建设“浙农富裕”重大应用,推进农房盘活、灵活就业等重点应用场景开发,实现宅基地管理改革综合集成和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完善升级。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