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必须把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良法善治作为基本治理方式,把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除险保安作为前提和底线,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作出了具体部署。可以从三个方面深化理解。
第一,过去五年,浙江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全省上下坚持唯实惟先、善谋实干,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不断完善,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成果不断涌现,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相关目标全面完成,衡量社会和谐稳定、法治文明的主要指标持续向上向好,一批创新做法被全国总结推广,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交出了高分答卷。2019年全省法院收案数在持续增长14年后率全国之先实现下降,2021年较2016年下降8.02%,由长期居全国第二降至第六位。浙江获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从2016年的83.15%提高至2021年的92.26%。2021年全省群众安全感为99.19%,高于全国平均值0.57个百分点,列全国第三位。2017—2020年全国平安(综治)考核中,浙江分别列第一、第二、第一、第三位。在2021年12月召开的首次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上,浙江受奖的示范市、县(市、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第二,未来五年,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处于高水平推进的战略机遇期、塑造变革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开辟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新境界指明了方向。伟大复兴进入新征程,赋予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更大的使命和担当。浙江作为率先部署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省份,具有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坚实基础。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实践,为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广阔舞台和有利条件。10多年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先发优势、领跑态势日益明显。浙江有基础、有条件、有底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担负起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示范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历史使命,为续写“中国之治”新篇章贡献浙江经验。
第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营造更安全的政治环境、更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公正的法治环境、更优质的服务环境。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在浙江全面落实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改革和法治更加有力,党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维护政治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不断健全,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率先形成,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持续走在前列,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具体目标:一是政治更加安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重大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是社会更加安定。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应急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能力持续增强,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网络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数量持续下降。三是人民更加安宁。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要求和期待得到更好满足,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得到持续巩固。四是网络更加清朗。依法治网机制更加健全,网络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重大舆情事件防范应对水平明显提升,网络生态更加健康,网络空间更加安全有序。五是法治更加文明。宪法精神融入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构建形成,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重点任务:要完善疫情防控精密智控机制,完善架构完整、目标量化、管理闭环的法治建设体系,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平安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平安法治一体推进和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