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杭州市共有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2.4万余株,其中300年以上的国家一级古树1000余株。”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8月29日至31日举行的杭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表示,古树名木是杭州自然生态环境和悠久历史文化的象征,传递着杭州的山水城市理念,延续着城市的历史和文脉,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是指经依法认定的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经依法认定的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决定》指出:“古树名木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体现,是自然界和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
杭州坐拥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杭州段)、良渚古城遗址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古树名木资源十分丰富。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古树名木保护专门性法律法规。2017年,浙江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以普适性规定为主,针对如杭州实际情况,特别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未作详细规定,《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内容较少,难以指导和解决当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面临的许多具体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表示,作出《决定》可以弥补古树名木法规体系的不足,为杭州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强化保护意识、落实管护责任提供依据。
完善协同工作机制
明确三方面责任
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相关原则,《决定》完善了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社会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明确了古树名木属地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参与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决定》指出,古树名木保护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在明确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上,《决定》规定了市、县两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普查和认定,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培训指导和宣传教育职责。
在明确古树名木属地政府责任上,《决定》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经费、设立古树名木周围保护标志、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定期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专项评估等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在明确社会参与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上,《决定》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不得损害和自行处置古树名木,以及禁止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认养、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依法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创新保护举措
建立数字化档案、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
《决定》对杭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何创新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表示,《决定》根据杭州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性提出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要求,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的数字化改革导向,解决城市建设中古树名木保护难题,结合杭州实际提升古树名木保护质量。
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决定》规定,市和区、县(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树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登记、编号,建立古树名木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古树名木数字化档案,编制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在杭州城市建设浪潮中,古树名木何去何从?
《决定》规定,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建设施工,无法避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保护方案。对于存在古树名木的国有建设用地,主管部门在收储前应当征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将保护要求纳入建设条件须知。
此外,《决定》还提出,在注重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鼓励开展自然教育和科学研究,结合城市有机更新、美丽城镇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挖掘提炼古树名木景观、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科学谋划打造古树名木主题公园、休闲广场、绿色廊道等绿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