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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选缴保费法”运行4年半赔付超50亿元 提高大病患者综合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2-09-02 07:35:00

运行4年半,金华“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制度累计为全市44.81万名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51.14亿元,人均报销金额1.14万元。

近年来,金华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商保承办、社会共治”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模式。参保群众在缴纳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的基础上,自愿认购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份额,每人最多可认购3份,每份100元,不同份额对应不同待遇保障水平。投保没有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限制,连续投保3份满3年则无报销封顶线,药品不限目录。

“金华突破了传统商业健康险承保规则,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可投保,充分体现公平普惠。此外,金华积极探索目录外药品保障机制,将报销范围从合规费用扩大到合理费用,药品保障范围扩大到因病施治所需的全部‘国药准字’和‘国药进字’药品,用材扩大到所有‘合理治疗’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超医保支付适应症、限额医用材料,解决老百姓医保政策外费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周燕祥说,此举大幅提高了大病患者综合保障水平,困难群众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傅颖杰 通讯员 于胜敏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