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同事或下属落马
从法院判决情况看,徐建一、赵静波都在吉林市委书记的任上存在贪腐行为。
2017年2月,徐建一因受贿罪获刑11年6个月。法院查明,徐建一利用在任吉林市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21年10月,赵静波因受贿罪获刑15年。法院查明,他利用任吉林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承揽工程、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约6359万元。
此外,曾与张晓霈搭班的崔振吉多年之前就已被查。
崔振吉曾任吉林市副市长、龙潭区委书记兼市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17年1月任吉林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18年12月被查。“双开”通报显示,崔振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取国家扶持资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
通报还提到,他参与赌博,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滥用职权,干预司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免除其实际控制公司罚款、违规审批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2019年12月,崔振吉因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虚假破产罪,数罪并罚,获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20万元。
另外,近期以来,吉林市多名官员被查。比如吉林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刘海东,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德利,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维国,吉林市原粮食局局长陈波等人。
上述几人长期在吉林市工作,其中孙维国曾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张晓霈执掌吉林市时,孙维国升任龙潭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