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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快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山里娃”家门口上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2-05-19 11:35:00

浙江日报讯 “我们家小羽去年读上村里幼儿园的‘混龄班’啦。就在家门口,条件和县城的差不多,还是公办的。”说起自家小儿子上学的事,庆元县竹口镇新窑村村民吴学妫很有感触,“我大儿子读幼儿园的时候,村里只有简陋的民办幼儿园……”两个儿子读幼儿园的不同经历,让她体会到了农村学前教育的变化。

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短板,打造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我省探索实现更高水平“幼有所育”新路径的发力点之一。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已连续实施三轮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质,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园”的期盼。以我省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改革试点县庆元为例,该县将在2022年年底前新增990个学位,使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提升至60%,让更多偏远乡镇的孩子体会到在“家门口”上幼儿园的便利。

“浙有善育”正向更高标准的“幼有所育”目标而努力。学前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温州,已先行一步探索幼儿园托位拓展。乐清市柳市镇象东幼儿园园长李淑丹说:“2015年前,柳市镇一家公办幼儿园都没有。作为镇上的第一家公办幼儿园,我们一度需要摇号入学。如今,镇上有4家公办幼儿园,可以基本满足周边村社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去年,我们在乐清市教育局和卫健委共同支持下,又新增了35个托位。”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已备案托育机构3196家,占全国备案总数四分之一;每千人口托位数2.9个,居全国第二。

浙江正在凝聚起共同推进“浙有善育”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2021年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延长了产假,增设了育儿假和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省卫生健康委根据0至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率先提出“医育结合”的托育服务理念,并在乡镇启动“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服务创新试点;省建设厅在未来社区指标体系中,明确了“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要求设施完备,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省风貌办深化研究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配置方案,为社区多样化落实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支撑……

数字化,也在不断助力“浙有善育”。在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正在给新生儿办理出生证的王女士享受到了我省“出生一件事”改革带来的便利。她打开“浙里办”手机客户端,在对应专区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电子资料,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后,很快就在“出生一件事”联办窗口顺利拿到了证件。同时,她还替新生儿办理了医保、户口等事项。数字赋能,让托育机构实现多部门婴幼儿照护数据共享,实现家长“托育一件事”联办。据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浙有善育”智慧系统建设,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列入托育数字化服务先行建设省。

下一步,我省将以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和完善“生育政策、公共服务和数字支撑”三大体系为突破性抓手,凝心聚力推进“浙有善育”体系建设。从“普惠可及”到努力实现“优质共享”,以新型婚育文化基本形成、优生服务人人享有、安心托育方便可及、学前教育城乡基本同标为目标,“浙有善育”正勾勒出更加美好的蓝图。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纪驭亚 陈宁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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