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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省能源集团董事长胡仲明:推进“双碳”行动 国企要有担当
发布时间:2022-01-18 21:41:15

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建设风光电项目,我们已经尝到甜头了。”在小组讨论期间,省政协委员、浙江省能源集团董事长胡仲明分享了一则好消息:随着新项目投用,去年12月浙能集团嘉海风电项目的最高日发电量首次突破一千万度。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2022年,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建设清洁能源项目、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浙能集团要体现国企责任担当。”胡仲明委员说,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加快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考虑到浙江光照资源有限,一方面要在省内积极推进整县开发模式,另一方面联合行业龙头民企,一起“走出去”到省外布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时间紧任务重,胡仲明委员有一种紧迫感:新建项目往往周期较长,单靠自建项目难以满足“十四五”浙江能源发展需求。对此,胡仲明建议一手抓新项目建设,一手到省外收购已建成项目,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力量,到省外甚至海外开展清洁能源项目并购。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决避免“一刀切”、运动式“减碳”。在胡仲明委员看来,这传递出清晰的信号——“减碳”要坚持科学有序原则,着眼长远才能做好能源工作。“根据这一要求,我们要继续加快发展清洁火电项目。”他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启动700万千瓦清洁火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其中浙能集团将承担400万千瓦的清洁火电项目建设任务。

“解决好能源问题,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胡仲明委员说,浙能集团将加快转型,从曾经的全国第六大煤电企业,逐步向火电、风光电并重模式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风光电项目发电量占总发电量四成,为浙江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翁杰   编辑:张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