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1-22 07:44:01

(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浩代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21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省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重塑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