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所在位置: 杭州网 > 热点专题
浙江发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2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8-28 15:43:28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

今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出台有关情况。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共32条,总的概括起来就是“1+3+5”

1个总目标

实实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不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

3个鲜明特点

集大成、浙江味、含金量

5个方面政策措施

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

主要内容是“五个聚焦”

一、聚焦提信心、增预期

谋划提出“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

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

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

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二、聚焦降门槛、扩领域

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

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三、聚焦真公平、破隐性

在招投标领域,明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也就是“七个不准”:

第一,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

第二,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第三,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注册资本金、银行授信证明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

第四,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

第五,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 

第六,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 

第七,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四、聚焦拓市场、促升级

立足我省平台经济先发优势,提出加快构建“五大体系”:

激发活力的创新体系、多元融合的生态体系、可知可感的服务体系、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

五、聚焦优氛围、增服务

明确提出“234”措施:

“2”就是“两个无”,完善拖欠账款和欠薪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努力推动实现政府无拖欠款、浙江无欠薪;

“3”就是建立“3张清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划清底线和红线,消除不必要顾虑;

“4”就是明确“4个定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重点产业项目情况;定期听取民间投资项目汇报;定期评估民营经济政策效果;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邵婷   编辑:高婷婷
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出台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