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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团结奋斗强大合力
发布时间:2023-07-03 14:39:53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实现既高质量发展又维持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解答的难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团结”一词出现了27次,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其中第五点就是“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团结奋斗的基本前提是各族人民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和共同繁荣,这就要求通过建构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来保障人民团结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来凝聚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实践路径。

应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提出,特别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作为基本要素,民主与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团结奋斗强大合力,需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在政治格局上要协调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能否协调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促成和巩固一体多元、多元一体向心团结的政治格局,是关乎国家兴衰存亡、治乱安危的大事。新时代,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更有赖于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广泛持久的大团结。团结不可无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式现代化”远景目标的提出,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和为民情怀。这种价值取向和为民情怀又在理论和实践上论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有机统一起来。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且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这一制度体系安排在整体结构上凸显了人民民主的政治策略,也从法律和制度体系上实现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筑牢了中华民族大家庭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从不同层面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支撑。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体现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高度统一,并在施行效能中实现了有效性和民主性的高度统一,推动形成了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国家向心力,在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方面发挥了根本制度保障作用。

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确定和功能增强的力量源泉。为此,我们应进一步按照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的客观要求,在实践主体上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在实现形式上要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路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充分总结党内民主经验的基础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处理国际关系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中,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展的理论成果。它是中国共产党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发展最先进的政治主张,同时也是对党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所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始终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了推动人民民主,把党内民主的制度化作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展的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要求,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权利,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表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的制度体系建设关乎党内政治生活是否积极健康,更关乎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大局。因此,只有不断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以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才能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终极目标上要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有机统一

制度优势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制度优势不仅体现在顶层设计和体系框架上的科学性,更应该在实践中有效运行,科学应对各种社会治理难题、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用八个“能否”和四个“要看、更要看”深刻回答了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的科学评价标准,这是基于对中西民主的制度特点和实践效果对比分析得出的科学论断。

当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重点聚焦在以治理效果为衡量标准的“怎么做”上,使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且在政治生活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用全过程人民民主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培塑领导干部尊重人民、尊重法律、尊重程序的素养和能力,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另一方面要根据现实条件变化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为人民民主主体创造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履行民主权利的平台和机会,从而为有效治理提供不竭动力和强大合力。

【作者为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副教授】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刘艳云 编辑 李雅南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