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4月12日,市长姚高员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工作,审议《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
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十项重大工程”是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抓手,是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具体举措和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十项重大工程”作为市、区两级政府今年乃至未来五年的重点工作,牢牢牵住项目建设“牛鼻子”,用好考核“指挥棒”,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目标任务争先进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弱项,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摸高指标,实现争先晋位。要紧盯目标任务,抓好统筹调度,做到任务项目化、清单化、时间节点化。要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班统筹作用,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会议审议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会议强调,要突出整体谋划,更好总结、提炼、展示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推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项目。要强化组织保障、立法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和绩效考核,加快城市有机更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