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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勇立潮头” 更要“永立潮头”
发布时间:2023-04-27 07:53:07

记者:40年后我们再来重读步鑫生沉浮史,您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有什么新的思考?

史晋川:重温和学习步鑫生的改革精神,可以使得我们更加牢固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理念,更加坚定我们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念和信心,这在当下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在学习步鑫生改革精神时,我们必须思考,如何公正客观包容地看待步鑫生这样的改革开放年代的历史人物,以及如何把这样的眼光投射到当代的标志性民营企业家身上。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诞生了一大批具有标志性的企业家和企业,我们对历史和现实要有一视同仁的眼光,要对他们的贡献加以充分肯定。

如何让企业家在改革开放中的勇于探索的“勇”,成为永远探索的“永”?

民营企业家的“勇”是跟他的个人见识、品格、胆识有密切关系的。步鑫生当年就具有改革的前瞻性眼光,有敢说敢做敢闯的胆识,以及勇于奉献的优秀品质。

这三种宝贵的企业家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家能否勇于突破传统旧的体制束缚,勇于去探索,做体制机制的创新。

但是,民营企业家的“永”,就不仅仅关乎企业家个人的见识胆识和品质了,而是更加需要党和政府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记者:您认为,当前应该怎样培育营造适合具有改革精神的企业家的成长环境?

史晋川:第一,党和政府要全面正确认识企业家的创新功能。

尽管我们非常鼓励民营企业家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企业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制度创新。

以平台经济为例,它们做的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同时也突破了一部分原有体制,包括准入体制、监管体制。

虽然这些体制创新不一定都是对的,但是政府要全面地看待企业家多方面的创新,要看到很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往往是跟体制创新结合在一起的,是不能够截然分开的。

第二,政府如何公正客观地对待及规范企业家的创新。

如果企业家的创新是合理的,就应该支持企业家的这种体制创新,去修改我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这种创新是不合理的,那么就依法办事,但是也不要操之过急,也不要用力过猛。

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创新要有包容度,要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切忌动不动上纲上线,给民营企业家扣帽子。

第三,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关系,必须建立在法律框架内。

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之间,既有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也有监管关系,要把这些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政企关系分清楚。

对民营企业是支持、规范,或是惩罚,政府不仅要做对的事情,而且要用对的方式去做事情。减少政府对企业处置行为的自由度,降低随意性,这个很重要。

通过回顾和学习,我们也可以在步鑫生沉浮实践中引发更多的思考。

例如,一旦社会舆论对民营企业有不利声音出现的时候,政府一定要及时地去反思,这些不利言论之所以能够出现并迅速发酵,是不是和政府做的一些事情或做事方式不妥当有关系。

反思之后,一是自我纠正,二是及时发挥主流媒体的功能,迅速拨乱反正。这样才能给企业家创新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让企业家敢说话和敢做事。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朱承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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