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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23 11:00:05

(2023年2月22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火林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殷殷嘱托,对标省委打造“六个一流杭州”和“再展雄风、再创辉煌”的目标要求,紧扣市委全面深化“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系列变革性实践和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等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干在先、走在前、创一流,奋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杭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