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省检察监督质量效果综合考评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一,有263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其中国家级荣誉102项。
一、把护航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2284人,提起公诉9795人,起诉恐暴枪、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5674人。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出台纾困解难“十条意见”,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52人,不起诉234人。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八条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4人,办理侵犯“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系列案件。着力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91人,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从业人员涉刑事案件风险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全力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办理国防军事、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件,提起保护戍边烈士肖思远名誉民事公益诉讼。合力推进清廉杭州建设。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8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8人。
二、做优做实人民至上,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护航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34人,开展农产品、“消”字号产品安全专项监督,追索惩罚性赔偿金450余万元。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创新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机制,推进检察公开听证,组织听证282件。努力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站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入住网约房未履行强制报告数字办案专项监督。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起诉涉互联网犯罪2173人,构建“法律监督+行业监管”协同治理模式。能动司法暖基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4件,开展“护薪惠民”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专项监督,建立旅馆业涉妇女权益侵害主动报告工作机制。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守牢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39件,监督撤案106件,提出刑事抗诉32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724人,不起诉6115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1480人,深入推进“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实现全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试点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07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43件,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为67名当事人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3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1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40件。着力打造新型检律关系。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工作意见,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参与全覆盖。
四、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崇高使命
着力助推美丽杭州建设。建立全省首个“林长、河湖长、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聚焦钱塘江、西湖等重点区域保护,督促回收、清理固体废物5000余吨,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当好新领域的开拓者。积极稳妥办理9大新领域案件195件,办理地下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事故公益诉讼案件,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47件。打造杭检公益“金招牌”。深化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中专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研发国土智护、数智护水、社保基金守护等多跨应用场景,推动优化调整、整治耕地1.5万亩,追回社保基金800余万元。把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以起诉形式提起公益诉讼155件,办理“森林碳汇”补偿公益诉讼案,通过“两长”出庭、多平台直播等方式,以案说法助力法治意识提升。
五、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征程更高更严要求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政治建检党建统领工作格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建立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等“五项工作”机制,提出第一书记工作法。主动向数字化改革要检察生产力。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关于推进数字检察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打造“非羁码”2.0版本,推进“区块链+检察”国家试点,搭建“微检察”线上办案平台,杭州市检察院率先成为全国首批4个大数据法律监督创新实践基地之一。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设立全国首家检察机关博士后工作站,立项国家级课题12项,居全国市级检察机关第一,全市有82人入选全省检察专业人才库,占全省六分之一。搭建案例研究中心,新获评2件全国指导性案例、24件全国典型案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建立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查巡查机制,开发应用检察人员禁业识别监督系统,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办结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加强代表日常联络工作,每周推送“杭检一周通”短信栏目,邀请代表视察工作等530人次。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争第一创一流,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