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意见(草案)》的议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4-26 14:16:01 Wed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意见(草案)

(2023年4月 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推动市人大工作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助力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现就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四个机关”建设要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回答了什么是人大、建设什么样的人大、怎样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等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1.把牢政治属性。党的二十大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人大作为“四个机关”,本质上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政治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政治属性,要求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2.把牢民主属性。党的二十大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民主属性,要求人大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3.把牢法治属性。党的二十大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工作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法治属性,要求人大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4.把牢人民属性。党的二十大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代表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人民属性,要求人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二、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统揽,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

5.强化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研究谋划推进市人大各项工作,实现人大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殷殷嘱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坚定坚决。

6.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二十大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和市人大工作实际,深入谋划落实二十大精神的目标任务、载体抓手。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其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蕴含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工作。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创设“杭州人大·E讲堂”,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座,共建共享全市人大系统学习培训品牌,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学出奋进动力。

7.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通过人大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和督查问效,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杭州的生动实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严格执行市委决定和指示精神。

8.强化服务大局。紧跟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高水平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需求,谋划和推进市人大工作,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省委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市委全面深化“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系列变革性实践和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引领、监督推动、决定支撑和任免保障作用,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效能。

9.强化党建引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市人大各项履职任务高水平实施。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党章,常态长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坚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警示教育严格纪律执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生态。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强化机关党委保证监督作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着力锻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三、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导向,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

10.发挥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笃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市人大履职各方面和人大工作各环节。贯彻落实好《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的意见》及相关配套“1+N”制度体系。巩固完善、创新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平台载体、制度机制,不断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积极推进人大协商,制定出台加强人大协商有关意见。实施审议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专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确保审议过程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协调民利。

11.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履职。深刻认识和把握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职责定位,支持和保障市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参与制定修改重要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参加选举,高质量开展闭会期间主题活动、定向视察、专题调研等。充分运用预算草案“三审”制工作平台,保障市人大代表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评价体系,强化人大代表履职评估。健全对市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落实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市人大代表要立足自身特长和优势,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磅礴力量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

12.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民主渠道作用,用好常委会会议和日常履职活动的经常性途径,制定地方性法规、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都坚持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听证、协商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健全立法监督决定公开征集意见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探索将民意调查纳入人大工作体系。依法做好人大工作的信息公开,改进市人代会电视直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询问网络直播,常态化推进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扩大人大工作开放度,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市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认真贯彻党的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完善跟踪督办和群众反馈评价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13.指导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建设市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市人大代表联络总站),指导做好代表联络站迭代升级、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工作,更好发挥“联、商、督、促、智”五大功能,探索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发展,建立群众意见建议分级分类闭环处理机制。督促和指导区、县(市)人大深入贯彻《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杭州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有序推进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因地制宜搭建议事平台,积极发挥作用。总结推广“局长代表面对面”“饭后站里聊”“小队会议事”“天目有约·民主汇”“农家式”代表联络点等创新做法,打造更多实战实用实效的基层民主品牌。

四、以提升人大工作质效为目标,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14.着力打造“法治型人大”。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法定职权,全面提升市人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决扛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充分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独特阵地作用,精心组织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紧扣大局、立足急需、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先行先试立法、创制性立法,打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标志性立法成果,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功能齐备、协同高效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认真落实地方组织法,及时完善、严格执行人大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尽职尽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5.着力打造“创新型人大”。强化窗口意识、头雁意识,积极建设变革型组织,坚持依法规范与“微创新”相结合,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在守正创新中找到人大履职新理念新方法,全力争创一流业绩。围绕全市产业导向、产业重点、重大产业和创新平台、重大改革举措,深入研究重点领域立法需求,提前谋划具有创制性、引领性的立法项目,动态调整优化立法调研项目库,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法治供给。常态化开展人代会立法,建立健全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两审三表决等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地方性法规宣传和监督实施的方法途径。围绕“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督实事”,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做优财经监督、环境监督、规划监督、法治政府监督、司法监督、民生实事监督等常态化监督项目,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及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回头看、跟踪监督等监督方式,稳妥运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法定监督方式,健全完善“检查审议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推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建立“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书面报告制度。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健全杭州都市圈城市人大的联系合作机制,持续深化杭甬两地人大交流合作机制,推进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人大工作交流合作,协同开展立法、监督工作。把创新成果作为考量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推选“杭州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案例”,着力在全域争先、全面争先、全员争先中形成更多具有杭州人大标识度的履职创新成果。

16.着力打造“专业型人大”。聚焦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任务,把人大干部队伍打造成为法律的行家、监督的权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和专业结构,充实工作机构人员力量。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思维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增强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搭建市人大机关干部学习成长平台,组织机关干部在学习培训中提升专业素养、在交流实践中锤炼过硬本领、在创新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强化专委会法定性、专业性优势,建好用好咨询专家库,推进与高校、智库等专业机构合作,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实践研究。

17.着力打造“数智型人大”。发挥数字化改革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人大工作绩效的撬动和底座作用,坚持增量开发、迭代升级,以数据流改造提升业务流,推动数字化改革和人大核心业务同频共振、互促互进。加强推广应用、实战实效,深化市人大公共数据仓建设,强化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着力打造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基层单元等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杭州人大辨识度、美誉度的数字化品牌。加强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干部的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数字化改革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

五、以竭力为民履职为宗旨,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8.增进民生福祉。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百姓心为心、以百姓事为事,用精准务实、扎实有效的履职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聚焦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杭州建设过程中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民生领域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加强对全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的研究指导、创新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向两端延伸。紧扣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视察、调研、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以更高效能监督推动民生实事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干部要躬身实践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9.密切“两个联系”。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并与常委会领导座谈交流等机制。主任会议成员直接联系5名基层代表,每位专职委员直接联系3名基层代表,实现走访基层代表全覆盖。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列出“菜单式”工作计划,让代表自主选择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及调研视察等活动。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集中学习培训、进代表联络站征求意见等制度,确保常委会每项重点工作都有代表的身影、代表的声音、代表的智慧。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推进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经常化、制度化,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与期盼,使每名代表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0.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改作风,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统筹安排,优化统筹协调常委会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机制。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提倡讲短话、开短会,营造务实精进之风。积极开展“联乡结村”“结对帮扶”等活动,密切联系服务基层,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1.大兴调查研究。深入贯彻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组织“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切实把调查研究工作贯穿于市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科学选题机制,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作用,摸清情况、掌握底数、找准问题、知悉动态,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调研不少于2个月,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建立调研成果常态化交流机制和工作平台,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转化为推进杭州发展的务实举措。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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