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杭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清单化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方案。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出台《杭州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依托城市大脑推进法治政府数字化转型”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力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8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94名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打造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法治文化带,建立全市首批43个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推进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
(二)聚焦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以法治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出台“助企开门红杭十条”“服务业四十条”等举措,助企纾困解难。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因时因势调整优化防控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质效,为亚运筹办筑牢法治屏障。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全力夯实平安稳定防线,全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等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扎实办好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十方面民生实事。开展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和“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年”行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深化“无证明化”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增至22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增至106项;在全国率先实现251项企业办事事项凭营业执照“一照通办”,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95.96%。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检查率达99.9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全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商事“共享法庭”等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实施“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市,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市政府制定《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废止规章《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议案)》等6件地方性法规案。深入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志愿者作为“民意直通车”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82件市政府规章涉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内容的专项清理,废止8件。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全面清理90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9件、废止193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247件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发《杭州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有力指导基层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市已有26个市级部门、386个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建立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着力打造市县两级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数字化应用系统,项目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
(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责,综合执法事项覆盖62.5%的执法领域,精简专业执法队伍50支,执法力量到区县(市)、乡镇(街道)的下沉率分别为89.77%、71.78%。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及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三张清单”,率先实现“电子亮证执法”全市覆盖。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保障环境质量“绿剑2022”行动等。
(七)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出台《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市政府令第333号),积极推进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与“共享法庭”载体互通、人员共享,持续深化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全市信访积案动态清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复议员任命、分级管理,开发“浙里复议”数字应用。出台行政应诉工作指引。“两高一低”专项整治纵深推进。全市办结复议案件4878件,直接纠错147件,纠错率5.71%,同比下降2.49个百分点;调解结案2127件,调撤率43.60%。全市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072件,同比下降5.30%;审结案件1999件,败诉105件,败诉率5.25%,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64%,同比上升2.64个百分点。
(八)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依法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围绕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等开展专项督查,聚焦预付式消费治理等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开展专题督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在全市推广行政执法“公述民评”,开展“体检式”执法评议,出台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开展乡镇(街道)执法、涉亚运执法专项监督,创设行政执法监督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联系点,开发的“行刑衔接”执法监督场景在全省推广。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群众来电来信咨询的高频事项,有针对性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二、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对标对表,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现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纵深推进。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活动,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宪法宣誓等制度。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发2022年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依托特色法治文化带、“交互式”普法载体、法治文化杭州样本、数字化普法平台等重点创新项目,全域打造杭州特色法治文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印发《提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重大立法问题、重要规章制定等向市委报告制度。深入实施重点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面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要求,推动目录化管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制发《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做好市县乡三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制定工作。三是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定期调度、分级协调、督查通办等机制。正式实施全省首部涵盖公共信用和市场信用的地方性立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配套编制出台《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信用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信用杭州建设白皮书。出台《2022年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着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迭代升级“亲清在线”服务平台。四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执法事项清单。建立“1+8”执法队伍体系,因地制宜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开“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落地。五是多元多维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市县两级行政赔偿追偿委员会。发布《杭州市行政复议员任命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试点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员。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构建行政复议窗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行政复议承办人齐头并进的“三驾车”模式,探索特邀调解、有偿调解,提高调解质效。六是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建立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细化率逐步达到100%。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评选。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年行动,提高基层执法质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少数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重点领域执法问题突出、行政案件发案量高、败诉纠错率高,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观念不足、法治能力不高等问题。
(二)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强。区、县(市)部分行政机关未建立法治部门,乡镇(街道)普遍未设立法治机构,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法制审核、执法及执法监督等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薄弱,导致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闭环管理不到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高、执法风险防范能力不够、执法监督缺乏力度和主动性。
(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有待加强。“两高一低”指标总体稳中向好,但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仍然不够,部分行政争议未经实质性化解程序即进入诉讼领域,部分单位行政争议调解率较低,对行政争议主动化解意愿不强,“宁判不调”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打造良法善治新天堂、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目标。市委召开法治杭州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捷强调,要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法治杭州建设。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和36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履职情况并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法治政府建设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具体要求。市领导带班全面督察区县(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全市府院联席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建立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和党委巡察常态化协作机制。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加快建设整体智治的现代法治政府,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出台市县两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对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力评价和党委巡察内容。开展重点工作法治督察,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开展法治工作人员分层法治培训。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
(二)强化中心工作法治引领保障。围绕服务保障“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以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扎实推进国家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建设,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以法治赋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治理“一网共治”。聚焦杭州亚运会举办,在赛事组织管理、场馆建设运行、赛会安保、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坚决打赢亚运攻坚仗。聚焦共同富裕,持续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推进“扩中提低”改革,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迭代升级。围绕民生福祉、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标准化、数字化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健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塑造全国一流的行政复议品牌形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