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说明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8-18 14:04:17 Fri   

(2023年8月21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人大审议程序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为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科学安排计划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精神,市政府日前再次部署,全面梳理2023年计划新开工、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接项目信息、组织项目申报,编制了《2023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该计划(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现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共计9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5.32亿元。截止2023年6月,5个项目已开工,共计完成投资13.09亿元;4个项目计划下半年开工。

二、2023年第二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

经梳理汇总,市本级2023年第二批计划新开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13个,2023年计划投资75.88亿元,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估算总投资5.58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2.3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已于2023年5月开工。

(二)三里亭单元JG0906-24地块幼儿园。估算总投资2.12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40亿元(含建设用地费1.37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1月开工。

(三)天城单元R21-55地块公共租赁房工程。估算总投资9.0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3.48亿元(含建设用地费3.46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1月开工。

(四)杭钢单元GS1304-03地块公租房。估算总投资9.71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2.75亿元(含建设用地费2.62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0月开工。

(五)大运河杭钢工业旧址综保项目GS1303-07地块文化设施。估算总投资28.71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9.21亿元(含建设用地费9.05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1月开工。

(六)大运河杭钢工业旧址综保项目GS1303-08地块文体设施。估算总投资19.87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8.65亿元(含建设用地费8.32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1月开工。

(七)华丰公交停保基地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5.82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39亿元(含建设用地费1.35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0月开工。

(八)下沙港疏港道路工程。估算总投资8.08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0.2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计划2023年10月开工。

(九)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416.32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29.0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以及市地铁集团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等统筹安排,计划2023年8月开工。

(十)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35.20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5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以及市地铁集团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等统筹安排,计划2023年8月开工。

(十一)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估算总投资77.9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0.0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以及西湖区政府、余杭区政府和云城指挥部共同出资解决,主体工程计划2023年8月开工。

(十二)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西线)工程。估算总投资45.08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0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资金,以及余杭区政府出资解决,计划2023年11月开工。

(十三)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至乔司段海塘)一期。估算总投资34.50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5.00亿元,当年建设资金由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土地开发收益安排解决,主体工程计划2023年8月开工。

上述13个项目均已列入2023年杭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项目

关于潮王路-新风路连通工程一期工程调整投资的情况说明

该项目于2021年年中(第二批)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因建设方案调整,总投资由原批复19.68亿元调增到33.04亿元(超过15%),目前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正在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可研报告。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杭人大常办〔2013〕67号)规定,现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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