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11-03 12:06:53 Fri   

(2023年11月6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承担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着更重责任。2020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杭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自觉履行涉未“四大检察”职能,成效明显,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四大检察”全面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做优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三年来全市共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56件863人,其中起诉765人,起诉率占比88.6%,努力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势头。开展涉未刑事诉讼监督共计223人,建德市院提请抗诉的在校教师陈某某猥亵儿童案,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均被二审法院采纳并依法改判。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0件296人;严格规范附条件不起诉适用制度,全市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达到30%以上,13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各方帮教后考上大学;多元化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20年以来向119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6.32万元,对589名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综合救助。

做强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围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收养、教育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方式,办理涉未民事案件100余件。2022年,市检察院依法办理杜某某、肖某某民事申诉案,依法开展长达数月的矛盾化解工作,并为涉案未成年人额外争取了14.5万元的经济利益,效果较好。

做实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积极稳妥履行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职责,三年来针对监督履职中发现的网约房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违法雇佣童工等问题,依法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0余件,助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做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聚焦涉未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校园安全、电竞酒店、网约房、文身行业乱象治理等领域,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余杭区检察院在办理徐某某猥亵儿童案时,发现北京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顺利结案,该案先后入选最高检第35批指导性案例、全国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二、“数字未检”高质效赋能监督推进诉源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数字检察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坚持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秉承“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搭建2个数字化应用场景和7个数字监督模型。一是围绕高质效赋能涉未案件法律监督,上城区院搭建未成年人不动产担保权益保护数字监督模型,碰撞比对涉及问题“小孩房”异常民事裁判、恶意侵权资方等信息2200余条,1件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并改判。二是围绕高质效赋能新业态治理,临平区院通过网约房业态治理监督模型,联合职能部门制定常态化管理机制,监督成案15件,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事例”。三是围绕高质效赋能涉未民生保护,余杭区院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存在辍学人口发现难、职能部门监管难等问题,通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权益保护类案监督”数字化项目,发现批量辍学随迁子女线索,目前已督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6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5件,经验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写入2023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

三、“六大保护”融通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一是着力强化司法保护。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办案的刚性力量和推进诉源治理的柔性智慧,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二是积极融入家庭保护。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出台《关于联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全覆盖,指导萧山区院依法办理的陈某盗窃案被评为“全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三是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完善落实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具体工作机制。深化“法治副校长”“检察官法治教育宣讲团进校园”等系列活动,选派11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宣讲200余场次,受众师生达10余万人。四是扎实融入社会保护。积极挖掘、链接各类资源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成立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签署合作协议完善社工服务规范及督导标准,2个基层院入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全省示范单位。五是有力融入网络保护。针对诱发犯罪的网络乱象,依法履职强化网络保护诉源治理。联合高校、平台企业、网络公司,打造全省首个市级校企共建青少年线上法治教育基地。指导上城区院办理的冯某某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权案,拱墅区院办理的肖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信息权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典型案例”。六是全面融入政府保护。市检察院推动市未保办印发《关于开展杭州地区“电竞酒店”新业态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基层院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专项行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婴幼儿保育行业突出问题,会同市中级法院向市商务局发送《关于规范我市家政服务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指导,促进婴幼儿保育行业良性发展。

四、“西子童行”市域品牌提升未检影响力

坚持以打造未检品牌为抓手,不断提升杭州未检品牌的内部引领力和外部影响力。做强杭州市域未检品牌。认真贯彻《关于高水平打造“浙里花开”省域未检品牌的实施意见》和“2435”战略、“十大高地”建设要求,市检察院作出打造“浙里花开·西子童行”杭州市域未检品牌的决定。最高检应勇检察长、童建明常务副检察长分别莅临杭州市院调研指导,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期望。各基层院努力打造“一院一品”,未检品牌建设成效明显,呈现出“百花齐放春满园”的良好局面。深化品牌机制创新。全国首创的性侵未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获评“杭州市首届十大法治实践”。助推市未保办出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准入查询机制,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全面推行教职人员入职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富阳区院联合11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并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社会工作站”。加强品牌理论研究。聚焦办案中的普遍共性问题、社会公众急难愁盼的关切问题、涉未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检校合作,挂牌成立宋英辉专家团队工作室,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三年来,共有58篇论文获得全国、全省奖项,9项课题入选最高检及省级项目并顺利结题。强化品牌人才保障。坚持人才强检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组建由全市21名未检领军、骨干人才组成的“检察官教导团”,通过庭审观摩、业务竞赛、检察官教检察官、优秀案例评比等多种方式,提升未检干警业务素能。三年来,共有1件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6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8件次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杭州市院未检部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七检察部原主任蒋春尧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6人次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上,方芸、李秋霞同志分别以总分第一和第十二的优异成绩获评全国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杭州未检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从社会层面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有待进一步强化,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式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同时,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复杂情况,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占比较高,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团伙作案增加,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等新型案件多发,新兴业态领域存在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从检察层面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尚处于探索推进阶段,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门学校建设和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部门之间有效衔接不足、联合矫治机制欠缺,导致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无法接受专门教育或适宜的干预措施,亟需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检察担当,联合公安、司法、教育行政等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丰富完善矫治教育措施,建立阶梯状分级干预体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新业态治理法律监督需要持续加大力度。因生活方式改变产生的消费新业态以及依托互联网形成的数字产品等未成年人保护新领域新业态,不同程度存在监管部门权责交叉、边界不清、执行不力等问题,检察机关在监督线索发现、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理清监管部门权责,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提供司法社工服务的机构参差不齐,专业、资深的社工相对稀缺,制约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亟需培育、扶持更多专业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机构,建设一支专业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为案涉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新形势下未检干警能力面临新挑战。深化综合履职是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未检部门高质效办案的具体体现。对标应勇检察长对浙江提出的“给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和创造更多经验和样本”的期望要求,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未成年人检察干警需要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能。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警醒检察保护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自觉扛起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和法律监督责任。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推进杭州检察工作和未检工作现代化。

一是对标“四个一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杭州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深入践行“2435”战略和“十大高地”建设,依法履行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争第一、立潮头、创一流,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加快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城市范例,努力为全省、全国检察工作现代化创造更多杭州经验和样本,为杭州成为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二是做实“全面保护”,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求,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最大公约数。准确理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深刻内涵,以未成年权益为本位,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自身的意愿、意志及意向,准确评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在处理案件时寻求最有利于特定未成年人的处理方案,确保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关注和保护。坚持以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将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到未检个案办理及涉未领域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中,持续完善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合模式,实现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监护监督等多位一体的特殊制度集成适用,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三是强化综合履职,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质效。积极顺应未成年人司法发展趋势,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集中优势和统一便利,统筹运用各项检察职能,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牢固树立系统履职观、依法履职观、能动履职观、谦抑履职观,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体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的理念、政策、制度、措施层面,统筹抓好司法办案与保护治理,推动建立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六大保护”互融互通,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实效。

四是深化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涉未领域社会治理。坚持以一体履职为导向,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未检工作模式,有力提升未检综合履职效能。持续深化现有场景和监督模型,聚焦强制报告、精准帮教、场所治理及涉未网络性侵、个人信息保护及控辍保学等重点领域,持续完善数字化应用场景和数字监督模型,积极探索更加契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多维度、集成式履职方式。加快数字化运用,依托“检察e站”“枫桥检察室”平台,建成“未成年人检察e站”,设置“一键护未”“‘未’来说法”“未检动态”三大板块,为未检品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助推涉未领域社会治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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