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运河新城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崇杭街)建设项目议案的说明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11-03 12:17:17 Fri   

(2023年11月6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运河新城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崇杭街)建设项目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标志性项目—大运河滨水公共空间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运河滨水慢行系统中的重要一环。项目位于运河新城单元,涉及大运河一级缓冲区。根据《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要求规定,需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现将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运河新城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崇杭街)项目南至电厂河、北至崇杭街,全长约1700米,绿带宽度约67-160米,总占地面积约135145平方米,涉及大运河一级缓冲区面积1326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项目由市商旅集团(市运河集团)负责建设,总投资约14.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景观绿化、铺装园路、新建驿站和支河桥梁、改造工业厂房等。项目的实施将实现运河东岸景观带游步道贯通,完善大城北区域的体育服务设施。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分为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康桥路)和运河东岸景观带(宣杭铁路-崇杭街)两个子项目,分别于2020年和2022年获得市发改委下达的建设计划,2022年10月获得国家文物局遗产评估批复;经市园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审查后,2023年8月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审查,并以议案形式(杭政函〔2023〕80号)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上报依据

项目涉及大运河一级缓冲区面积13266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根据《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要求规定,在大运河遗产区、一级缓冲区内,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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