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今年以来我院办理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3月份以来,我院先后收到交办的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
由我院主办的,分别是:樊德珠代表提交的《关于对杭州法院诉讼、执行、保全存在问题的建议》,曾荣晖代表提交的《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建议》,金利伟代表提交的《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开展涉民营企业的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的建议》,夏晶晶代表提交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下完善共享法庭机制的建议》。
由我院协办的,分别是:李建群代表提交的《关于对新业态就业群体落实社会保障的建议》,朱芸代表提交的《关于提高营商环境的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是思想认识提升。多年来,我院党组均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是人民法院遵循宪法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树立形象的重要抓手,其政治意义十分重大。
二是组织实施周全。与往年一样,代表建议办理件均由我院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并作为专项督查事项呈报“一把手”亲自签发;代表建议的拟办、审核、交办、督办、审签、征求意见等各个环节均纳入专门台账管理,明确期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办公室及时提醒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员落实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办理完毕后,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按要求录入市提案建议办理系统。
三是沟通联络到位。我院各承办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如:上门走访、电话磋商、邀请来院座谈等,增进代表对法院的了解;注意吃透代表建议的内容,注重与代表共同分析磋商,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我院也着重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产生误会,求得代表理解与支持。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阅批办理回复件,确保“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加强对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承办部门与经办人员具体负责,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加强与代表沟通,精心撰写回复报告。整个办理过程贯彻“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原则,使办件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樊德珠代表针对杭州法院在诉讼、执行与保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我院认为这一建议十分中肯。今后,杭州法院将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有关规定,持续推进诉前调解、立案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节点管理,完善执前督促工作流程;精准实施差异化财产保全措施,提升保全质效,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曾荣晖代表指出了杭州法院在立案、保全、预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我院对此十分重视,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下一步杭州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完善诉调衔接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担保审查工作,细化担保具体要求,统一保全工作尺度;三是进一步作好法律适用的统一工作,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规范执前督促工作。
金利伟代表建议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法院可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的专项清理活动。我院认为,这一建议体现了代表对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热切期盼。杭州法院将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一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商事审判质效水平;三是努力创新司法服务,不断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障,助力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夏晶晶代表提出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完善共享法庭机制建设。我院认为,此建议对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此,我院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多维度、全方位的宣传推广工作,让共享法庭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健全配套机制,加强人员及经费保障,完善考核与监督,提升共享法庭专业化程度;三是推进共享法庭集成应用的迭代升级,强化数智赋能,拓展其应用完整性和智能化水平。
三、工作体会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过程中,我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流程越来越规范和完善。下一步,我院将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推动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全面发展,为杭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