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市委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2.表决《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草案)》;
3.审议《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草案)》;
4.审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5.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6.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亚(残)运会举办情况及持续放大亚运效应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8.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持续放大亚运效应 着力提升城市能级的决定(草案)》;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专项监督组关于对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书面);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杭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意见建议函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15.审议关于《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报告(书面);
16.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事项;
1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