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6-19 13:40:20 Mon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三个“一号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起草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决定(草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3年6月20日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决定(草案)

(2023年6月 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省、市委关于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以下简称三个“一号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打赢“经济翻身仗”和“亚运攻坚仗”,助力杭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杭州实际,作出本决定。

一、全市司法机关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领会司法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重要意义,自觉担起省会城市司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以司法公正与效率为导向,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为杭州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保驾护航。(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二、促进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化。遵循数据价值、数据安全和用户保护原则,探索构建数据治理规则体系。加强数据产权属性、形态、权属、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等法律问题研究,妥善处理数据纠纷。完善数据产权和安全保护规则,推动数据合法流通利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良性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化)

三、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发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优势,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科技成果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警务联络官、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深化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机制。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认定和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对故意、严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数字科技成果保护)

四、强化平台生态司法治理。依法落实平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支持平台依法开展自治和纠纷调解服务,鼓励通过个案处理推动平台责任认定具体化、客观化、法定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大对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治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恶意投诉举报,全力挤压非法营利空间,维护公平有序的平台经济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生态保障)

五、注重新型数字消费权益保障。规范数字消费合同,明确经营者义务,依法认定产品责任。依法处理涉数字产品、数字藏品、数据资产、云服务等新型数字消费纠纷,优化数字消费环境。完善裁判规则,妥善处理涉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数字消费权益保障)

六、精准打击数字经济犯罪。研究积累数字经济案件办理经验,建立适当容错机制,保护数字产业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业态创新。精准识别利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重点打击技术类、源头类、平台类网络犯罪。(打击数字经济犯罪保障健康发展)

七、促进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依法认定新型融资担保合同效力,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创新成果和各种财产性权益融资。加强数字货币、股权众筹、互联网信托理财等新型金融案件的法律研究,保障数字金融有序创新。探索设立证券期货办案基地,打造捕、诉、研、防一体模式,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落实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八、注重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功能。探索建立企业破产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促进困境企业及时获得救助。制定完善中小微企业快速拯救工作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活力。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先进技术或品牌效应的高负债企业,主动审查、积极挽救,大力推进预重整;对陷入破产境地的上市公司,积极招募投资人,努力化解退市风险;对严重资不抵债、拯救无望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实现市场退出。推进破产审判与环境治理相融合。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让诚信而不幸的创业者有重归市场再生的机会。(发挥破产审判功能)

九、加大商事解纷多元供给。深化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国家试点工作,鼓励以律师为主的调解组织参与。支持各区、县(市)设立商事类行业协会共享法庭。推进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功能迭代升级,促进国际商事争端高效解决。支持仲裁和公证机构参与商事纠纷预防和化解。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探索特定案件调解前置,为多元解纷机制功能作用的发挥提供坚实保障。(商事解纷多元供给高效化解)

十、促进涉企行政争议依法有效解决。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招商引资、行政许可、征收补偿、行政赔偿等涉企行政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鼓励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异议等机制,促进涉企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十一、推动文明规范司法。支持柔性执法改革,试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举措,鼓励执行措施预告前置,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依法妥善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坚决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护企善意司法)

十二、打击损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依法严惩串通投标、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等涉企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企业合法财产和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损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维护营商法治环境)。

十三、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大力推进立、审、执、破协同工作机制,有机衔接执前督促、预强制措施、律师调查令、基层协查、信用联合惩戒等环节,加速兑现胜诉权益。常态化开展涉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加强公检法协同,对恶意逃废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速兑现胜诉权益)

十四、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聚焦市场主体在公司治理、市场交易、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司法需求,开展常态化企业“法治体检”,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守法经营。发挥公安机关警务联络站功能作用,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刑事风险防范指导。针对个案、类案反映出的治理与监管等问题,积极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市场主体等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预防性合规延伸。(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十五、支持推进专业法庭协同建设。整体推进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杭州破产法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及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专业化审判、精品化战略,加强“三庭一院”之间、与外部组织之间等多方面的工作联动,高水平研究处理知识产权保护、涉外纠纷、破产重整及数字经济领域的交叉业务,高质量推进涉企司法服务“一件事”。(推进专业法庭协同建设提升法护营商水平)

十六、深化信息技术与司法业务融合。依托“全域数字法院”“数字检察”“公安大脑”建设,扩展数字司法服务案件办理、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推进数字司法向技术理性、制度理性与价值理性创新改革。深化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建设,实现整体智治、协同高效。加强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把脉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数字司法回应时代新需求)

十七、加强涉外司法服务。加快发挥杭州国际商事法庭职能作用,准确适用域外法律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跨境数字贸易法律前瞻性研究,探索在标准制定、电子标签、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形成系列裁判规则。贯彻支持与审慎监督理念,依法履行涉外仲裁司法审查和国际仲裁司法协助职能,持续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服务保障杭州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司法服务保障开放新格局)

十八、强化企业海外权益保护。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开放型经济类案件,准确界定当事人权利义务,服务应对企业海外利益风险挑战。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制定,认真落实反制裁、反干涉措施,提升我国国内法的影响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涉外企业合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提升反倾销反垄断调查与应诉能力、境外投融资风险防控和权益维护能力。推进涉外司法人才培养储备和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更好服务保障高水平“走出去”。(强化企业海外权益保护开拓国际市场)

十九、全市司法机关要深化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能,找准结合点切入口,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落地举措。(研究制定落地举措)

二十、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相关立法,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推动三个“一号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人大监督)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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