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各位委员:
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是一座城市的精神内核和幸福底色,是杭州在亚运会召开之际向世界展示的“精气神”。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保障杭州亚运会顺利举办,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目标,确保交出一张精彩纷呈的“亚运答卷”和温暖厚重的“文明答卷”,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助力杭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动员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发改委等13个部门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5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9个点位进行暗访,细致排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存在的问题。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带队赴桐庐县百江镇、瑶琳镇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带队赴滨江区、萧山区深入社区、汽车站和亚运场馆周边检查,听取滨江区、萧山区、淳安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座谈交流。
这次执法检查突出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以法治方式推动《条例》贯彻执行。二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就便参加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大力宣传《条例》,线上组织《条例》执行情况问卷调查,线下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条例》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数字化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执法检查规范化、专业化、数智化,强化与区(县、市)联动,有效提升执法检查效果。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进展情况
自2021年《条例》修改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将贯彻实施《条例》与迎亚运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统筹协调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重点整治,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条例》有效落实。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整体较好,法治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初步显现,城乡居民的幸福感更可持续、获得感更加充实、安全感更有保障,我市社会文明程度得到大幅提升。2022年,我市市民公共文明行为指数达到历年以来的最高值84.86。
(一)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共建文明的浓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条例》。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报刊网站、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具体内容和修改亮点,扩大《条例》宣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条例》知晓率和遵守度。二是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开展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最美杭州人”“杭州好人”“诚信杭州人”选树,在全社会树立起道德标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实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三是积极开展亚运主题活动。开展“美丽杭州·你我共建”先进典型宣传推选、“烟蒂不落地·文明迎亚运”志愿服务、“我爱杭州 奉献亚运”等活动,在全市形成党群融合、政社联动、全民参与的强大文明合力,彰显杭州文明迎亚运的信心和决心。
(二)完善配套建设,构建支撑《条例》有效实施的制度框架
一是制定文明行为促进相关规划。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并印发《杭州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出台《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2022年7月1日,《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了信用信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建立文明行为促进体制机制。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反餐饮浪费”红黑榜制度,通过公示正反典型树立“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观念。市卫健委将无偿献血纳入《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杭州市范围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一站式”减免。市城管局建立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管、共治、共享”,持续培养市民群众城市文明治理主人翁意识。
(三)统筹协调部署,打造共同推动《条例》落实的联动机制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文明办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职责,每年印发相关负责清单和责任分解表,明确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标准要求,指导部门和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市文明办每年召开全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对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交流、部署。在日常工作中,就诚信、卫生、秩序、出行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相关部门加强对接,共同研究。三是开展督查检查。将文明行为促进重点内容纳入杭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组织开展对区、县(市)的城市文明程度进行测评,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组织开展市领导督查、专项组督查、城市文明督导员督查等,着力推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提升全市整体文明程度。
(四)坚持依法履职,建立重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的不文明行为治理体系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市民政局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检查、突出问题整治等,大力提倡“文明治丧、简化丧礼、廉办白事”的社会风尚。市林水局开展“清风行动”“候鸟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强对非法猎捕、贩卖、运输、加工等“供应链”以及购买、食用等“消费链”的打击,从源头上控制非法猎捕、食用行为。市商务局开展公筷公勺、节约粮食、光盘行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机关餐饮企业等点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通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市卫健委全面落实公共场所控烟,2019年至2022年,全市累计检查各类场所429622家次,其中场所处罚495家,个人处罚555人。市城管局加强岗位文明工作规范监管,2022年累计督查城管部门、基层队所及窗口单位3576个次、28176人次,行业作业人员19528人次,车辆3321辆次,发现整改问题2073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始终对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2021年7月以来,共查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137.9万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修改《条例》实施两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不断推动解决。
(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法律权威的真正树立,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守法,而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因此,加强法律宣传让公民知法、懂法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一环。根据调查问卷显示,仍有超过10%的受访群众认为《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条例》的执法单位对《条例》有普法义务,部分单位对《条例》的宣传意识有待增强,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宣传方式的创新力度有待提高。
(二)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推进法律有效落实,要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法律配套制度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制度,也是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的重要保障。《条例》作为倡导性、促进性法规,更需要完备的配套制度配合实施才能取得更好效果。目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帮扶礼遇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违法的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信用信息采集制度尚未建立或有待进一步完善。另外,《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和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各类文明建设,但目前市财政没有设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专项经费,区、县(市)也缺乏经费扶持。
(三)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条例》实施涉及多个执法主体,部分执法部门对不文明行为治理仍以集中式执法为主,常态化执法略显不足。由于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执法部门“联动”不够,往往启动工作很重视,后续各部门的常态联动、协作不够。同时,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对涉及面广、随机发生的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处理存在一定困难,对部分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尺度把握也不够精准,执法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
(四)公共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卫生、交通出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为文明行为促进提供条件。执法检查组暗访某小区时,发现小区居民都将垃圾袋扔到一块空地上,询问一名当时正在扔垃圾的居民,该居民回复垃圾桶比较远,扔在这块空地上图省事,后检查组在距离这块空地大约150米处看到垃圾桶点位。不可否认的是,小区居民乱扔垃圾存在自身因素,但同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公共服务设施缺位或设置不合理,不仅造成市民“被不文明”,也在客观上“培养”了市民不文明的习惯。对于横穿马路、乱扔垃圾、汽车违停等不文明行为,相关部门也应推动斑马线、垃圾桶、停车位等公共设施设置更加科学、布局更加合理。
(五)文明素养需进一步提升
《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公民对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的自觉践行直接影响《条例》的实施效果。执法检查和暗访中发现,市民随手扔垃圾和烟蒂、外卖员闯红灯、小区共享单车随意停放、游客露营随意丢弃垃圾污染河道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市民主动践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还不够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但部分群众持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参与互相监督的意愿不强,主动劝阻他人不文明行为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对不文明行为的群众监督不够有力。
(六)文明亚运城市形象需进一步凸显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杭州以良好的文明风尚迎接亚运会息息相关。暗访中发现,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与目前“人人当好亚运东道主,点亮最美杭州”的潮流背道而驰,如有的市民直接将衣物晒在街边,甚至在自家阳台的晾衣架与街边路灯之间绑了铁丝,再如某废旧物资回收站将废品材料露天随意堆放,长期占道经营。同时,5月10日,在杭州奥体中心举行的中职篮总决赛第二场结束后,场馆外发生了浙江球迷使用带有地域歧视的言论辱骂辽宁球迷的现象。这些行为和现象都是与杭州文明迎亚运的主旨相违背的,严重损害了文明杭州形象。另外,文明标语的外文翻译问题也应引起重视,某档案馆将“文明乘梯先出后进”翻译为“Civilization takes the ladder first and then enters(文明首先拿梯子,然后进去)”,某小区将“小心坠落”翻译为“carefully fall in(仔细地坠落)”,这些“神翻译”不仅没有发挥文明标语的真正作用,反倒让国际友人无所适从,更有损杭州的城市形象。
三、意见和建议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贯和理解,积极主动作为,提高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进一步把依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和城市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规定明确、配套完备、发挥作用、实效明显,为杭州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举办一届“中国特色、亚洲风采、杭州韵味、精彩纷呈”的亚运盛会擦亮城市文明底色。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和文明行为入脑入心
一是切实落实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是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举措。《条例》相关执法部门要增强责任单位主体意识,牢固树立“执法即普法”“管理即普法”理念,主动将普法工作向日常监管执法转化和延伸,把《条例》宣传融于执法实践中,持续放大普法效能,让市民切身感受到《条例》就在身边。二是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条例》和文明行为促进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刻地理解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制作生动有趣的“普法小剧场”和公益广告,借助广播电视、“双微一抖”等媒介不断扩大受众群体,让普法宣传有趣有料有效。三是深入融合亚运元素。要将文明行为促进宣传工作与亚运宣传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锚定“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目标,进一步营造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面发力文明迎亚运的浓厚氛围,充分激发广大市民“做文明杭州人,迎亚运盛会”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条例》配套体系落细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实际,根据《条例》要求,抓好配套规划编制、计划实施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文明先进人物帮扶礼遇制度、文明行为记录制度、信用信息采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为《条例》落实提供具体化、可操作的工作抓手,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文明行为促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树立工作“一盘棋”理念,压实部门责任,逐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联席会议、检查监督、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工作机制,激发全市各方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三是持续打通信息壁垒。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执法部门间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水平,实现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不文明行为协同治理,推动不文明行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三)增强执法水平,推动《条例》贯彻执行见行见效
一是加强执法联动。针对不文明行为涉及面广、随机发生的特点,要进一步健全执法合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同时厘清执法职权交叉重叠问题,提高不文明行为执法广度、精度、准度。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文明行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强大合力。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通过业务交流、现场督学等方式开展分散点训,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对不文明行为类别、严重程度和危害后果的掌握,对不文明行为执法标准尺度的把握,从而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三是丰富执法手段。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支持,积极运用科技执法手段,充分发挥科技装备使用效能,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执法监管体系,扩大执法覆盖面,增强执法及时性。
(四)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走深走实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融入城市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德治水平,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基础堡垒作用,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卫生健康、体育健身、科学普及、文化艺术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提高文明素质和修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二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的前瞻性,突出便民导向,根据人口分布、人口结构等要素对公共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的管理要尽量精细化、具体化,要根据群众合理意见以及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为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提供便利,为城市文明建设打牢根基。三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文明创建中提升文明新高度,使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城市建设、社会治理以及人的言行举止,更好展现杭州文明风采。
(五)提升文明素养,推动文明培育提质提效
一是加强文明培育。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优势,打造文明实践矩阵,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优化中小学文明教育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内容,促进未成年人进一步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二是增强群众践行文明行为的主动性。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加强对典型事迹的报道和宣讲,在全社会突出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引导广大群众向身边榜样看齐,自觉提升自身文明素养,主动践行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不文明行为治理的群众参与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升级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优化投诉办理反馈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或向相关部门反映不文明行为,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良好风气。
(六)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文明亚运尽善尽美
一是纵深推进迎亚运盛会“城市品质、城市治理、城市文明”三大提升行动。以绣花功夫、工匠精神打造“清爽干净”的社区空间,铸造“美丽温馨”的宜居品质,筑牢“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营造“有声有色”的亚运氛围,塑造“人人参与”的文明风尚,实现城市品质、城市治理、城市文明台阶式跃升现象级改观,让世界看到一个不一样的文明新杭州。二是积极倡导文明观赛。通过制作文明观赛公益广告、发布文明观赛倡议书、赛事门票附文明观赛指南等方式引导体育观众文明观赛。加强赛场现场管控措施,制定不文明观赛行为处置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理不文明观赛行为。三是更加重视文明标语外文翻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文明标语的审核和整改,文明标语运用场所要加强监管,同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充分利用高校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文明标语的外文翻译。发挥外语标识纠错平台“随手拍”的作用,群策群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标语外文翻译的“挑刺捉虫”行动中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