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6-19 13:49:35 Mon   

(2023年6月20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各位委员:

下面,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关于《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的主要特点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对《规定》的执法检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又是推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还是服务保障亚运顺利召开的重要举措。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规定》的执法检查。6月,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规定》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执法检查组还分别赴上城区、西湖区等地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亚运安保、群众自发聚集活动情况检查。本次执法检查主要体现3个特点:(一)注重上下联动。一是提前布署。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在年初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对执法检查有关工作安排提前进行了部署。二是明确任务。印发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要求13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属地有关部门开展《规定》自查。(二)认真征求意见。一是在市人大法治政府监督场景、人大代表接待站等平台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二是多次召开市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调研座谈会,赴部分区、县(市)开展调研,广泛征集对贯彻落实《规定》的意见建议。三是要求各市职有关职能部门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三)突出检查重点。一是紧扣条文找重点。监察司法工委会同市公安局对《规定》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7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和提示,为执法检查提供参考。二是结合实际抓重点。对照《规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内容、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将现场点位踏勘时发现的问题作为现场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三是现场检查盯重点。对城区与亚运、大型活动相关的24个点位进行了梳理,从中选取了部分较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点位作为现场执法检查点。四是知识测试考重点。执法检查过程中,现场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规定》重点内容知识测试。

二、《规定》实施的基本情况

《规定》自2022年6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落实属地和职能部门责任,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持续加大《规定》实施力度,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广泛开展宣传贯彻。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规定》的宣传推广工作,为《规定》贯彻实施打好基础。市公安局作为《规定》的修订起草单位和主要实施部门,大力推动《规定》的贯彻执行,专门制作了《规定》的宣传动画视频,在我市公交、地铁以及户外广告大屏开展滚动播放,生动形象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市交通运输局应定期组织系统会议,就《规定》展开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工作中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区、县(市)也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培训、夜学、跟班学习等方式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工作,以确保《规定》在基层得到有效传达和贯彻。

2.压实部门工作职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安全许可、安全监管等工作,为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做好保障。市公安局认真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规范审批程序,督促指导承办单位严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对活动现场开展实地踏勘检查后,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做出决定。针对政府承办重点活动安全风险,积极指导牵头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架构,压实部门职责,完善安保措施。围绕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盯室外广场、步行街等活动场地,强化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市建委按照《规定》要求,积极承担起临时设施的监管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通过依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全过程安全监管等举措,全面加强临时设施搭建、用电、结构、消防、特种设备、拆除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公共安全。其他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也都围绕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3.制订出台配套文件。为落实好《规定》的要求,确保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纷纷出台配套办法,推动《规定》落实落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营业性演出的集中专项整治方案》,强化对大型营业性演出的监管。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制定了《营业性演出类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协作机制》,推动两单位审批过程中协作办公。市建委专门制定了《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验收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验收监督工作指南》(试行),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的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并对承办、设计、施工、检测等主体的安全责任、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区、县(市)也因地制宜出台《营业性演出类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协作机制》等文件,为《规定》更好落地作了有效地配套补充。

4.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许多管用、高效的运作机制。市级各单位建立大型活动联络机制,制定分管领导及联络员通讯录,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情况通报单》等形式,书面通报活动信息。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建立浙政钉工作群,实现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协作信息流转及时高效。市建委出台相关办法,明确了各区、县(市)执行部门负责人,在临时设施验收过程中保持信息互通,确保协作有力。在重点活动现场实地踏勘中,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市管理局等执法部门,加大联合安全检查力度,相互配合支撑,及时消除活动安全隐患,形成工作合力。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建委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做好临时设施安全监管的有效衔接。

5.加大科技手段运用。市各有关单位加大对数字化手段的运用,为《规定》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市公安局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活动安全监管能力,在日常活动安保中大力推广使用全链路实名制电子票、AR实景监控、无人机航拍、太赫兹非接触式安检、人流热力图等多种科技手段,有效助力活动安全监管。针对大型活动人员聚集造成交通拥堵、人流过于集中导致意外发生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智慧交通应用,不断提升大型群众性活动交通保障能力,“智慧公交”场景实现大数据驱动公共交通由“人跟线走”向“线跟人走”转变,“堵点治理”场景实现大数据赋能拥堵路口路段治理。加大亚运交通指挥调度平台开发,通过三屏联动指挥调度系统,实现资源入库、车辆调度、应急管理、投诉处理、数据统计等功能。市消防救援支队顺应数字化改革需求,迭代升级重大安保平台,全面加强消防安保领域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执法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检查组认为,一年来《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1.安全责任意识不够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秉承“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但部分活动主办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得不到位,如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存在缺乏相应资质的严重问题,具体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要求选择具有建设行业资质的设计、施工、检测单位,仍按传统惯例选用只具备演出行业协会、舞美行业协会等协会认可资质的单位。部分监管单位没有很好落实监管责任,甚至还存在对本单位工作监管职责不清的情况。

2.部门协调联动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存在部门协调联动有待加强的地方。如存在非政府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不明晰、活动开展情况不清的情况。还存在不同单位负责各自职责领域范围内事项的审批和执行,一场大型群众性活动被分成几部分由不同单位保障,审批、执行信息无法在第一时间同步至有关单位,导致出现信息差,影响审批效率的现象。

3.临时性活动监管存在难点。大型活动举办普遍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等情况,同时作为临时性活动,针对安全许可的检查,相关部门往往只能针对工作方案进行书面审查,难以开展实地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消防安全而言,书面检查实际效果不明显,对实际搭建后发现问题缺少制约手段,监督管理的效果难以有效实现。

4.临时设施验收矛盾突出。根据《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验收办法》,临时设施从设计、施工、检测环节均需要相应的工程资质才能通过验收,但此类资质的单位一般收费标准高,且通常不承接活动临时设施设计施工业务。有时甚至出现某些大型赛事活动中政府的筹办经费一半要用于赛事安全评估的现象。

5.实际整改效果不够理想。《规定》要求场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尚未消除的,不得用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实际执行中,考虑大型活动不予举办可能引起一定的社会影响,实施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如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建设施工往往安排在活动临近前夕,发现问题隐患后,整改时间往往极为有限,实际整改效果不佳。

6.数字化手段普及不足。数字化手段的运用,对推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各种数字化手段均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和资金投入,活动承办单位及场地单位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在相关手段的应用上不够积极,导致相应技术手段的使用推广力度不足。

7.传染病疫情有增加风险。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跨区域交流活动增多、病毒变异等导致区内病例新增数量出现动态变化。目前东南亚、美洲、非洲存在登革热、寨卡等传染病疫情。亚运会将于今年9月举行,境外人员入境数量将大幅度增加,存在发生输入性病媒传染病疫情风险。

五、意见和建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亚运服务保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从严贯彻实施《规定》,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平安杭州建设作出贡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是提高《规定》执行力和知晓率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电视台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规定》内容的宣传普及。发布相关宣传资料、案例解读和安全提示,向公众传递重要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结合重大会议活动、文化节庆等场合,通过宣传展板、宣传片等形式,加强对《规定》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知晓率。要进一步发掘宣传载体。利用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制作相关宣传视频、图文并茂的内容,生动形象地展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施细则。通过有趣、易懂的形式,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提高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普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相关部门和主办方能够更好了解工作职责和责任边界,从而协同推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进一步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的责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要强化监管协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不同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跨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监管的效能和水平。可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共同推动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要优化审批材料和流程,,明确大型活动审批所必须提交的材料种类和数量,细化审批要求,制定清晰的指引文件,不断优化部门间的审批流程。要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加强多部门现场联合检查和巡查力度,确保活动场地的安全设施和消防措施符合要求。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形成有力的执法震慑。

3.进一步加强临时性活动监管。针对临时性设施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主管部门要加强实地安全检查,尽可能在活动前进行现场踏勘,对临时设施的搭建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初步评估,确保方案与实际操作的符合性。要简化验收程序,针对临时设施验收的资质要求,可以探索简化验收程序,推动降低资质单位收费标准。建立专门的临时设施验收机构或团队,提供相应的资质和服务,为活动主办单位提供便利和支持。要提供指导和培训,为临时性活动的承办者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导,开展安全意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同时,建立监管咨询热线或在线平台,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解答相关问题。

4.进一步提高数字化手段应用。充分发挥杭州“数智管理”的城市特性,不断提升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成效。要广泛推动实名制票务,通过智能手机、电子票等技术手段,确保每位观众在入场时都进行身份验证,以提高活动的安全性和管理效果。要加大智慧安保手段应用应用,加大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建立人流检测预警系统,通过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实时监测人员密度和流动情况。要加强智能安保巡逻,结合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引入智能安保巡逻机器人或智能无人机,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的安全巡查。要开展数据分析与预测,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算法,对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供活动现场安全管理的决策支持。

5.进一步调整疫情管控措施。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管理工作的新特点,要及时调整管控措施,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要动态追踪病毒变异,疾控部门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并及时进行监测和研判,为制定针对性的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要给予主办单位疫情防控指导,基于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疾控部门应向主办单位提供活动规模和人数控制、防护措施要求、人员筛查和检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等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要发动公众参与,通过宣传活动、社交媒体、传媒等方式,向公众传达疫情最新信息、防控知识和行为指导,引导公众在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6.进一步总结安全管理经验。进行经验总结和案例分析是提高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要及时复盘总结成功经验,定期对过去成功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经验复盘,评估和归纳各个环节中的通用的成功管理模式和措施,并加以总结和推广。同时,对过去发生的事故、安全漏洞进行详细分析,及时改进和完善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安保布局和设施设置、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等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经验共享机制,促进各个活动主办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议、研讨会等活动,分享成功经验和教训,并推动行业间的合作和共同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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