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往往最为复杂且容易引发争议。
“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综合考虑购买房屋时的婚姻状况、支付首付的情况、是否存在还贷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等因素。在具体分割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出资比例等现实情况进行分割,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分割房产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如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那么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属于分割的财产范围;
如果将个人婚前财产在结婚后变更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在房本上加名字”,这种情况一般认定是对配偶的赠与,该房屋的性质即从原本的夫妻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法院在离婚分割房产时,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财产分割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一方支付首付款后,房屋又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如果房屋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的,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原则上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出资方证明该房产属于赠与的除外。
预防和处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的建议: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前协议、保留购房时的原始证据、避免现金交易、保留还贷记录以及及时进行产权变更等措施,都能有效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