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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生力军” 吹响新号角——杭州代表委员热议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10 06:57:49

杭州日报讯 透过全国两会这扇窗,感受中国经济发展的“春潮涌动”。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扩大发债融资规模,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当我们翻阅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到,报告在字里行间释放出了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如何让民营经济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如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企业家又该扛起哪些使命?来自杭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建沂和全国政协委员罗卫东分享了他们的观点。

王建沂:

加快立法为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有了新消息。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将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这让全国人大代表、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兴奋不已。

“在去年提交《关于出台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的建议》的基础上,今年我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的建议》,看到自己提交的建议受到国家重视并被采纳,我感到非常振奋。”王建沂说,这更加坚定了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鼓与呼的信心,自己将继续发挥好代表作用,以高质量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王建沂认为,在三年疫情冲击叠加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升级以及“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多重压力下,国家加快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构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对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推动破除制度障碍,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王建沂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首先要凸显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同时,要明确各级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他建议将保障、促进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此外,还要突出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法治手段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才能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才能激励企业家安心经营、创新发展,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王建沂说。

罗卫东:

多举措降本增“活”

让企业在“小天地”释放“大能量”

在民营经济大军中,中小微企业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促进消费的生力军。今年,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罗卫东把中小微企业的呼声带到了全国两会。

“从前期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广大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在企业运营基础成本方面存在着强烈的诉求。”罗卫东表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是有效促进经济复苏、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就业、实现增收的基本途径。对此,他提出了深化要素成本有关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降低物流成本等具体建议。

“建议在能源、金融、大宗商品、物流等供给领域,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引导能源、融资、原材料、物流等成本进一步下降。”罗卫东说。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罗卫东提出,建议国家部委修订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规则,加强煤炭和天然气等一次能源的保供稳价,加快建设竞争、开放、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同时,给予中小微企业特定的支持性政策。

在国内物流降费方面,罗卫东建议综合施策、研究出台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系列政策举措,如进一步优化高速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和站点设置、降低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优化铁路市场化运价机制和铁路货运网络、规范航空货运代理货站运营主体等。

“建议引导资源型、垄断型央(国)企对需求旺盛的产品加大供给,进一步降低产品价格,帮助中小微企业多留生存及利润空间。”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方面,罗卫东还提到,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大宗商品价格监测,依法查处大宗商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切实将上游原材料成本的下降传导至下游终端企业。

此外,罗卫东还建议国家层面统筹发挥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畅通的股、债、贷等融资方式,并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让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郭燕   编辑: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