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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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中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8 22:30:58

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5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宁中院”)组织开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按照深入群众、紧贴需求、注重创新、务求实效的要求,济宁中院组织法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服务队20余名干警,深入到丰泰园等包保社区、村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手册480余册。

活动期间,济宁中院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面对面”向党员干部、居民、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并围绕具体案例详细介绍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法律常识。

下一步,济宁中院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管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