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全会《决定》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
紧扣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
着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强教必先强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要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
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
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
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决定》专门用1个部分部署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有3个方面——
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强调党中央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提出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
提出要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强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提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强调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强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的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强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调加强诬告行为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