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慈善促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8-29 15:30:38 Thu   

(2024年8月30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慈善事业的发展是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监督组,于今年3月至7月赴上城、临平、萧山等地深入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市慈善促富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同步对《杭州市慈善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聚焦扶弱济困、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培育多元主体、拓宽参与渠道、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杭州特色新型慈善体系,更好地发挥了公益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持续擦亮“善城杭州”金名片。

1.健全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推进地方立法,《杭州市慈善条例》已列入2024年正式立法项目。二是出台专项政策,出台《杭州市慈善促富专项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市本级两年来已建立4000余万元专项资金池,用于支持共富建设。三是推进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慈善资源的撬动作用,以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公共服务,成功实施一批标准化、模块化慈善项目,提升慈善资源的聚力效应。

2.深化慈善信托改革。一是聚焦量质并举发展,出台《杭州市慈善信托评估指引》,搭建慈善信托项目运作体系,2023年底备案金额超16亿元。二是加大穿透开票力度,在全国率先设立慈善信托穿透开票机制,多渠道拓展慈善信托资源备案、执行机制,引导现有慈善信托项目精准对接慈善需求。三是推进非货币领域慈善信托,落地不动产慈善信托项目,对涉及自然人转让的股权慈善捐赠项目,推广适用“股权转让一件事”,加快先行探索实践步伐。

3.促进慈善聚力发展。一是深化慈善数字平台建设,加快“慈善杭州”与“浙里有善”“浙里捐赠”平台融合发展,打造“我要求助”“我要行善”“我要信托”等应用场景。二是加强慈善信托监管,打通慈善信托项目实时运行数据,加强多跨融合、同向发力。三是加大慈善公益积分运用,探索制定慈善积分管理办法,加快市红十字会、市总工会等部门捐赠数据实时归集共享,将各类捐款行为转化为数字公益积分,推动公益慈善人人可及。

4.营造良好慈善生态。一是推动慈善捐赠稳步增长,发挥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慈善事业;优化个人捐赠税收抵扣流程和慈善组织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流程。二是建立慈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化队伍培育,提升慈善项目组织策划、运营管理等综合能力。三是完善慈善发展引导支持机制,发挥各级慈善总会(联合会)的龙头引领作用,推动建立财政支持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形成善心善行的集聚效应。

5.加快慈善品牌建设。一是提升慈善基地综合能级,加快市级慈善基地搬迁新址,打造集服务、展示、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组织开展“1+N”慈善基地示范品牌创建,形成精细化、标准化基地管理运行体系。二是塑造“善城有善”特色标志,成立杭州市慈善文化研究院,杭州慈善文化园开园,加快推进慈善街区、慈善文化馆等慈善文化体验地建设。三是强化向上向善激励导向,建立“杭州慈善奖”,召开全市慈善大会,引导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发展。

二、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高质量促进共同富裕的要求,我市慈善促富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1.慈善行业发展有待加强。一是从区域发展情况看,部分地区慈善资源匮乏,基础薄弱,限制了慈善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2023年慈善总会系统捐赠收入统计,各区、县(市)平均捐赠总量为2665.3万元,捐赠量最高的区达到1.07亿元,最低的县仅242.2万元;救助支出最高的区达到8869.5万元,最低的县仅273.6万元。二是从慈善组织培育看,慈善组织所享受的政策“含金量”不高,慈善组织获得政策优惠力度、财政资金支持或购买服务与一般社会组织没有明显差别。特别是服务性慈善组织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基本靠发起人支撑,内生动力和项目策划能力均有不足。三是从慈善行业结构看,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还没有完全形成梯次分工、协调合作的格局,以推动行业发展为目标的枢纽型慈善组织数量较少。一般慈善组织存在专业趋同化、项目同质化现象,主要集中在扶贫、助学等领域,特殊群体救助、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社会普遍关注领域有待加强。

2.慈善激励政策有待健全。一是从精神鼓励看,对部分慈善家、慈善项目,社会上普遍存在期望值高、宽容度低的现象。对慈善行为的表彰力度不够,尊重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各区、县(市)“慈善奖”表彰项目未实现全覆盖。二是从政策支持看,虽然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已经出台一系列激励优惠政策,但是有些慈善组织和基层主管部门宣传学习不到位,掌握不够精准。在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穿透开票”有待进一步拓展范围。三是从队伍建设看,慈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亟需健全,慈善人才认定缺少相应的部门支持机制,慈善组织员工流动性较大。

3.慈善监管能力有持提升。一是从民政部门监管看,对慈善组织的监管有待加强;民政部门内部监管力量不足,工作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二是从行业组织监管看,部分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及活动事项规范化不够,存在约束范围有限、内容不够详尽及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慈善组织评估虽然率先在全国先试先行,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规范的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三是从社会公众监督看,主观上对慈善事业的监督意识不强,存在“一捐了事”的心态;客观上由于部分慈善组织慈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容易造成公众质疑。

4.慈善网络平台有待优化。一是从慈善资源匹配度看,慈善资源有效归集难,具有紧急需求的求助者发布个人求助需求后,难以在平台进行有效资源匹配。二是从慈善网络透明度看,由于目前各个网络募捐平台信息不共享,慈善组织募捐所得信息过于笼统。三是从慈善资源整合度看,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慈善数据归集机制,全市慈善组织开展慈善项目各自为战多、联动协同少。

三、意见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针对我市慈善促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加大对慈善法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慈善活动,激发慈善热情,形成全社会参与慈善、支持慈善的良好氛围。高标准制定《杭州市慈善条例》,引导规范慈善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固化我市慈善工作创新亮点,为我市慈善事业全面快速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培育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行政职责,重视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鼓励引导企业家设立慈善基金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社区基金,为基层治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慈善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化能力。注重发挥慈善信托的独特优势,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提供可持续资金支持。

三是持续强化慈善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慈善行政指导机制、分类管理制度,区别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慈善组织,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严格落实对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区块链、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和慈善事业深度融合,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跟踪,保障捐赠者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支持社会各界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引导监管提高慈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慈善组织形象,增进慈善社会美誉度。

四是着力统筹社会慈善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提供政策宣传、慈善项目推介、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树立精准慈善意识,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使项目聚焦到困难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

五是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慈善文化的宣传引导,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引导建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慈善公益理念,打造慈善文化重要场所。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慈善宣传活动,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人物、慈善事迹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自觉投身慈善,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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