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藏诗意,诗意在乡间。推进乡村建设的道路上,杭州且歌且行,不断绘就着新的精彩篇章。
2023年8月1日,国内首部住建领域组织实施的关于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推动了杭州乡村建设迈入到“良法善治”的法治轨道,为杭州加快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法律支撑。
为了加快《条例》落地实施,杭州率先在全国探索系统化构建乡村建设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出台了包括管理制度、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等41个文件,其中多个技术导则为全国首创,为《条例》搭建好“四梁八柱”。
一年时间里,杭州市建委及各级住建部门通过开展宣贯培训、组织“法治大篷车”下乡、分发宣传手册等举措,将这部有着“国内首部”意义的法律宣贯至杭州的乡野田间。截至目前,全市1905个行政村已经实现了普法全覆盖。
一年过去,《条例》实施效果如何?又给杭州乡村建设带去了怎样的变化?
出指引 给思路
乡村“遗珍”重新闪耀
盛夏,临安太湖源头的指南村中,三百余棵百年古木蓊郁葱茏,吸引了一批又一批游客。
“村子里的古塘、古树、古宅等文化遗存不少,正是我们发展旅游业的最大特色。现在游客络绎不绝,离不开对这些‘宝贝’保护性开发的路子。”指南村文化联络员、“坛曲云社”民宿老板朱红萍骄傲地说到。
朱红萍告诉记者,《条例》出台,正值指南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不久,这为村里如何继续深耕当地特色,把传统村落保护好发展好指明了方向,工作推进更加有据可凭。
她特别指出了“鼓励原住村民原址居住”“尊重村民生活习惯”等条款,“这些条款真切地从村民角度考虑,提醒我们在加快推进旅游开发的同时,也需驻足回望‘原住民’的切身需求。”
《条例》将传统村落保护单列一块,力争让承载历史记忆和地域特色的“遗珍”重新闪耀。这一年里,各区县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在其指导下,逐步扩面铺开。
以富阳区为例,传统村落的保护之风已然吹向富春江畔更多土地。
富阳区湖源乡新一村,因水利设施兼戏水平台“龙鳞坝”持续走红。一边是一入夏就往来如织的游客,村庄亟需“升级”提高接待能力,另一边是历史建筑亟需保护性开发利用,二者如何兼顾,让“网红村”一路长红?《条例》送来了答案。
“新一村有机更新方案正在规划中,计划协调整体风貌、新建民宿,在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同时,提高游客接待能力。”湖源乡城建办主任程江介绍,新一村此次有机更新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充分考虑村内原有历史建筑风格,打造古朴与现代元素有机融合的新“新一”。
“围绕既有的历史建筑进行整体设计,既保护了村庄的历史文化资源,又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整体风貌。”程江感慨,“《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既‘留住乡愁’又‘绽放新颜’的两全之策。”
优化政策 设立工匠库
让乡村工匠有“技”可展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为了让更多优秀的“土师傅”发挥出在乡村建设中的“十八般武艺”,《条例》在乡村建设工匠队伍打造方面加重笔墨,并配套出台《杭州市乡村建设工匠承接小额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在此背景下,去年9月,临平区调整小额工程工匠政策,其中一处让乡村建设工匠戚国平印象深刻——尚有未结在建工程的工匠不得报名参与小额工匠项目的交易活动。
“之前运气好的工匠一下子能中三四个小额工程,有的一个都中不了。政策调整后,只有交出上一个工程的竣工报告才能参加投标,这样不仅投标中签的机会更公平了,而且工程的质量、工期也都有了保障,我和其他师傅打心底里觉得改得好!”戚国平表示,过去一年,自己也中标了四个小额工程,钱袋子更鼓了。
“小工程”连着“大民生”,除了规范、畅通小额工程供需对接渠道,《条例》也明确了对乡村建设工匠的管理,助力其更好融入现代化市场机制,从乡村建设的“生力军”转变为“主力军”。
“我干了三十多年的建筑装修,这两年最深的感触就是环境变好了。”这段时间,乡村工匠钟旭民和他的团队正如火如荼地为桐庐瑶琳镇的一家民宿进行内部装修工作,“前几年小工程的接活门槛比较低,现在镇村的工程都需要有工匠证才可以参加。”
钟旭民告诉记者,现在每年工匠认证前,都有一次硬性的工匠复训,主要是了解当下的政策、法律法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标准等等。尽管“手上”已经累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但在他看来,“脑子”里的理论知识同样重要,“及时了解这些,可以让我施工更加规范,项目安全更有保障。”
据了解,桐庐已经搭建起工匠库,倡导乡村建设工匠注册相应的营业执照,目前入库的工匠共有218名。
“当然,工匠库也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前期不能有违建行为,一个团队至少有三名工匠。如果镇、村发布简易工程招标,也会从工匠库里选,信用评分高的工匠有一定的优势。”桐庐县农房建设管控专班成员吴恝楠介绍。
此外,桐庐县还依托《条例》精神,2023年8月从县住建、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四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启动农房管理机制改革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政策层面规范桐庐县农房审批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从纸面到地面 再到心里面
《条例》“层层入心”
除了“看得见”的变化,《条例》更可贵的是,带来观念上“看不见”的提升。
“我们乡建干部推进工作的时候更有底气了!”谈起《条例》,富阳区场口镇城建办主任陈沈和竖起大拇指。
“以前村民建房堆料意外污损村庄道路的情况时有发生,村干部只能以劝导为主,遇到不讲理的,还会被驳得哑口无言。”回想起之前工作碰到的情形,陈沈和皱起眉头,“现在我们就能很有底气翻开《条例》,上面明确划出了底线、红线。”
除了让乡建干部在工作推进中更有底气,《条例》更是潜移默化着乡村人民的观念。
道路旁边的树,不再被村民拖回家当柴火;村集体往小溪里投放的鱼苗也不再受到“迫害”;村民越来越注重庭院卫生,自发养护花花草草……说起村里的变化,临安区太湖源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张海啸如数家珍。这些变化,都源于杭州乡村建设的逐步展开,百姓生活幸福,精神就更富足。
“随着《条例》的日渐普及,乡村建设越来越好,我相信这种变化会越来越多的。”张海啸认为,《条例》将会在村民观念的转变上,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
吴恝楠对此也深有同感。“《条例》出台之前,农房建设各个环节的职责不清,农房建设更多就像是农户自己家里的事情。施行了一年后,不仅是乡镇层面对于新建农房管理更重视了,村民也越来越认识到整体风貌的重要性,‘整体美才更美’的观念深入人心。”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是《条例》进一步的展望,通过推动乡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用看得见摸得到的获益,让各项条款不只出现于纸面,还落实在地面,更根植于乡村人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