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1-31 09:50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贻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浙江“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

立足“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浙江坐标定位,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出台实施“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19条意见”,以法治力量护航“八八战略”走深走实。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0154人、提起公诉102945人。对36年前蒋某某、薛某某抢劫渔船锤杀6名船员等15件重大恶性陈年命案,强化检警协作、完善证据链条,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伸张法律正义、让罪犯受严惩。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突出打击利用黑恶势力讨债讨薪、利用负面信息敲诈勒索,起诉涉黑恶犯罪738人。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起诉5871人。加大境外电诈集团打击力度,督办缅北电诈专案,推进全链条反诈,坚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浙江证监局深化证券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97人,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聚焦平安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依法打击虚假招募亚运志愿者、虚卖亚运门票等犯罪,挂牌督办危化品、危险废物治理、饮用水安全等25件涉安全公益诉讼重点案件,为亚运圆满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法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拳惩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违法犯罪,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709人,同比上升48.06%。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出台实施“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14条”“高质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指引29条”。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行动,积极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重点企业和涉外企业案件中的适用。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推动行业性、预防性合规,通过合规改革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加强对涉企民事案件裁判和执行监督,依法办理债权债务、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等领域案件2274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8.88亿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专项部署涉企信用惩戒民事执行监督,为503家企业或其经营者及时修复信用。积极拓展涉企司法服务载体,杭州、宁波等地深化营商环境检察e站、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建设,温州检察机关在中国(温州)数安港成立数据资源检察室,多元化打造政务增值化改革检察阵地。

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立体化综合保护,依法起诉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1960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47件,同比分别上升73.90%、54.73%。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借助专家“外脑”促进案件办理更加专业、公正。及时设立驻亚运村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依法惩处侵犯亚运会亚残运会名称、吉祥物著作权等犯罪,维护亚运形象。部署开展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会同省版权局签署《加强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依法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维权”,协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深入贯彻我省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67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166件,督促保护林地、耕地、水域4.58万余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治理恢复费用5.28亿元。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深化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美丽浙江”。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助力‘千万工程’实施意见”,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强化协同,凝聚服务乡村振兴合力。开展“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专项监督,督促复耕被非法改变用途的高标准农田3196.98亩。加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部署守护大运河(浙江段)专项监督,建立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绍兴、衢州等地检察机关推进古城古镇、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专项行动。以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因案致困的受害方9267人,法治助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深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联合海关、海警等部门加大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走私犯罪312件875人。协同沪苏皖检察机关,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协作机制,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检察保障大格局。金华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护航“义新欧”班列,为“浙江制造”通达世界提供司法保障。丽水等地深入推进“检侨之家”建设,健全外资企业平等保护、涉侨检察服务等惠侨机制,全链条保护侨商侨企合法权益。

助力新时代清廉浙江建设。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78人,其中厅级以上16人、县处级101人。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35人,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信。清廉民企是清廉浙江的重要一环,专项部署护民企“啄木鸟”法律监督,加强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企内部贪腐犯罪,依法起诉1144人,相关工作获评我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二、聚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着力以高质效民生保障为人民司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自觉在守护民生福祉中担当作为。

全力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始终紧盯“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起诉76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9件,同比上升31.90%和45.36%。针对违法改装车辆、非法营运出租车等问题,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013件,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立足办案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强化协同,推进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联动治理,查处不具备从业条件或违规从业机构34家,违规“挂证”消防工程师27人,筑牢群众安全“防火墙”。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774人。推动建成“一站式”办案区87个,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检查、救治。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情节严重的,起诉1911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2397人。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全省三级院87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300余场,惠及95万余人。着力打造“浙里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引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实更优,入选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标志性成果。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联合省妇联完善工作机制,多元化帮扶困难妇女3129人。对受家暴妇女离婚、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427件,同比增长1.6倍。部署推进根治冬季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支持被欠薪农民工起诉299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5979万元。联合省残联开展“益心助残”公益诉讼提升行动,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576处,让“无碍”更有爱。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案件,完善涉台检察联络站,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联合六省市建立军地协作工作机制,会同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军港、军用机场、人防工程安全保护等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3名网络自媒体博主恶意制作、传播虚假视频,造谣开国少将何克希同志“革命叛徒”,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复答复群众来信来访6.7万余次,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集中梳理交办重复信访积案216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力求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持续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制度,全省三级院领导共接待来访4305人次,切实直面群众呼声、源头化解矛盾。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捕鱼作业的合理诉求,优化监管措施确保“出得去、管得住”,最高检、司法部在舟山举行现场会,推广浙江经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为律师履职提供在线阅卷服务5万余件次,做优做实律师阅卷一次不用跑。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全省现有92个乡镇(街道)检察室下沉一线的有利条件,以建设“枫桥式检察室”为牵引,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全省检察室共办结轻微刑事等各类案件8951件、开展对“两所一庭”监督1638件,办理案件和解谅解率70%以上。台州检察机关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创新打造“共联检察”模式,推动履职触角向基层末端延伸。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立足检察履职,更加注重挖出一批类案、治理一类问题,推进“由案到治”。已开展空壳公司治理、网约车虚增里程、非法改装车辆等300余个类案监督,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督促纠正共性问题,协同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已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的鲜明标志。

三、聚焦“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着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为法治担当

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系统抓实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会同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上线运行“检警+”协作应用,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监督后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7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235件,坚决做到不枉不纵。严把证据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2.8万余次,补强证据后追加遗漏罪行322人、追加逮捕651人。严把程序关、事实关,依法对违法取证等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55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588人、不起诉1334人。严把法律适用关,依法改变移送起诉案件定性8864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6件。全省无罪判决率、撤回起诉率等核心质效指标居全国前列。最高检授牌浙江成立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分基地。恪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124319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落实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加强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健全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组织对省内7所看守所和8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切实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14件,监督数居全国前列。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建立破产领域虚假诉讼防范打击协作机制,推进涉劳动报酬、司法确认等领域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1030件,坚决维护民事司法秩序。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开展民事诉讼主体适格、司法网络拍卖等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94件。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涉车辆民事执行协作配合及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共同破解“执行难”。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审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91件,同比增长15.27%,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92件。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府检联动、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327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办理就业、住房、婚姻、社保等民生领域案件1255件,提出检察建议753件,助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刑事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5万余件。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期望,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制定实施“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10条意见”,部署开展“百案示范、千案提质”工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77件,同比增长27.27%。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79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的,依法提起诉讼47件,同比增长38.24%,以“诉”的确认推动治理、维护公益。与省委统战部、共青团省委深化“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云平台已注册志愿者3695名、提报案件线索1099件。经验做法获全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最高检在嘉兴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现场推进会。

四、聚焦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以高质效自身建设为检察固本

以主题教育为引领,围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毫不动摇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鲜明政治底色,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中淬炼洗礼。深入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传承思想财富、领悟真理伟力。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围绕掣肘检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系统规划28项重点调研任务,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浙江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深入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系统打造实案实训、业务竞赛、导师帮带、精品微课等业务实战品牌,组织分层分类培训369期2万余人次,加强网络犯罪治理等特色教学示范基地建设,确保以过硬本领扎实履职。深化检校合作,探索在4所高校开设检察学课程,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数字检察”研究基地,推进“检校司法实务论坛”等合作实践。我省人才强检成效不断显现,全年入选全国业务专家4名,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15名。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浙江4名选手全部进入前二十,2人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创历史佳绩。

以检察改革赋能增效。对标最高检五年检察改革规划,落实推进新一轮检察改革重点任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压实司法责任。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持续推进“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建设,完善“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整体架构。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全年统一部署开展交通“碰瓷”诈骗、车辆检测行业内部腐败等一批数字办案专项,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涉案企业合规等场景应用,办出法律监督案件近6000件。最高检在湖州举行数字检察工作现场观摩活动,进一步总结、推广浙江经验。

以基础建设强化支撑。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化基层检察院重点联系和对口指导机制,推进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分类争先。深化“数字政工”建设,着力构建高效共享、一体贯通的全省检察队伍建设现代化管理体系,被最高检推广应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一体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深化“一院一品”创建,完善“工作通报+案例发布+检察官讲述+记者互动”模式,形成诸暨新时代“枫桥检察蓝”等检察文化品牌,让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完善检察机关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聚焦全省检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围绕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出台“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织密廉洁防护网。

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依法办理代表委员具体监督事项。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全省共办理“双转化”案件260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定期公布核心业务数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3年是走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赶考路的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主题教育为牵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实干担当,以“三个坚定践行”着力实现“三个更深推进”: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更深推进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使命重任;坚定践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奋进目标,更深推进护航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检察实践;坚定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更深推进完善“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履职格局。一年来,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5个、典型案例104个。打造形成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空壳公司”监督治理等检察标志性成果,入选全国2023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名单,获评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典型案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等。全省检察机关有66个集体、5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集体、5名干警被最高检记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等一批模范典型。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全省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围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二是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三是探索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深层次、系统性改革的抓手还不够多,距离先行示范定位还有差距;四是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还不够严实,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一以贯之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这一中心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全面深入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一以贯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实践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落实党的领导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实做优“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

二是始终对标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牢牢把握以浙江“稳”“进”“立”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的目标要求,围绕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紧扣三个“一号工程”,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关键点。全力保障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护航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全力服务创新引领,进一步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深化生态检察浙江实践。全力护航共同富裕,健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助力我省高水平创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力保障改革深化,做实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多方位跟进检察履职护企举措。全力增强文化动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履职。依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法治力量服务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助力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

三是始终聚焦办案,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刑事检察着力推动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等“三个体系”;民事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坚持守正创新,健全数字检察制度体系,突出业务主导,推进检察改革行稳致远。

四是始终夯实基础,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持续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实训体系,深入推进检校合作,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司法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打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浙检铁军。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切实抓好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接续奋斗,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潮新闻  作者:  编辑:陈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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