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开幕,备受瞩目的《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入审议程序。
近年来,杭州市探索实践了无废城市、宁静小区、美丽乡村,以及跨省域、跨市域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建设,还有千岛湖保护机制、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建设等,这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杭州实践,或将在《条例(草案)》中得以固化。
这部承载着“生态文明之都”城市定位的法规,再次成为参与两会的代表委员和关注两会的干部群众热议的焦点。
参与立法——
以更宏阔视野为生态领域制定愿景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在此之际,实施《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立法具有重大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浙江实践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历史性地写入党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世界生态保护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利阳介绍,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采用访谈、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先后11轮次征求全市各部门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5次,30余次易稿修订后形成《条例(草案)》。
马利阳用四个“更大力度”阐释了《条例(草案)》对杭州打造生态文明之都的重大意义:更大力度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更大力度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的必然要求,更大力度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的关键路径,更大力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重要保障。
“有典有则,贻厥子孙”,《条例(草案)》的起草、审议、实施,既是杭州法治建设的大事,也是杭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是对已有工作经验的总结、积淀,也是以更宏阔视野为生态领域制定愿景。“期待着这一部生态文明法规的落地实施。”马利阳说。
“生态文明之都建设”的内涵及外延界定是本次立法的关键。《条例(草案)》的制定围绕“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天堂”总目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整体框架科学系统,条文内容既‘上接天线’又体现出杭州地方特色,填补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单独立法的空白,意义深远。”市林业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骏列席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他时刻关注着《条例(草案)》的审议进度。作为曾深度参与《条例(草案)》制定的市林水局,对负责起草的内容开展了多轮专题研究,力求内容全面、表述精准、体现特色。马骏认为:“在目前成型的《条例(草案)》的多个章节和条款中都可以看出‘杭州林水味道’,如空间布局、绿色发展、生态提升、宜居城乡、生态文化、保障措施等章节,均进行了逐条逐句的修改完善。”
今年9月,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将在杭州召开。本届大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体系内覆盖面最广、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国际会议。“通过本次大会的筹办,有利于向世界传播杭州作为生态文明之都的美誉度。”马骏说。
代表委员热议——
让好山好水变成“金山银山”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美丽杭州”最重要的本色和特色。《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开展生态修复。
近年来,杭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初显。2020-2023年,全市首次全区域、全网格、全物种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作为超大城市新成员,杭州如何继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走深,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条例(草案)》中多处提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令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杭州高新区(滨江)基层委主委裴斐格外振奋。
今年两会,裴斐代表市政协科协、环境资源界别组作了题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会发言。他建议,要重点保护杭州独有特有稀有生物物种,持续推进珍稀濒危物种以及杭州特色乡土物种种群有效保护和恢复,加强重要候鸟集中停歇和越冬区、主要迁徙路线和重要栖息地保护等。同时,要推出杭州特色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与价值实现项目,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和地方社区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生态修复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弥补生态欠账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余杭瓶窑镇,杭州国家版本馆的青瓷屏扇倒映着矿坑修复后的碧水蓝天;在拱墅杭钢片区,昔日的工业基地已蜕变为数字产业高地与市民生态乐园……近年来,着眼生态文明之都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足地域特色,积极创新“生态修复+综合利用”模式,创建了一批废弃矿山、工业“锈带”修复再利用的典型,这些“变废为宝”的案例,展现了杭州“生态修复+”的治理智慧。“这不仅是生态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市人大代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丁美君表示。
“每一寸资源的修复都是对子孙后代的承诺。”丁美君告诉记者,“《条例(草案)》中关于空间布局、生态提升的各项具体举措,为我们的工作进一步装上了‘制度引擎’。”丁美君表示,未来将以《条例(草案)》实施为契机,加速推进三大转型:空间布局上,持续做好国土空间《总规》的实施传导,发挥我市规划体系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治理模式上,不断迭代升级杭州市“空间智治”数字化平台,实现规划实施、生态修复全生命周期智慧管控;价值转化上,继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好山好水变成“金山银山”。
“生态农业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金钥匙。”市政协委员毛亚君是桐庐县合村乡高凉亭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是桐庐益乡源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桐庐高凉亭薯业专业合作社社长。从小在高山村长大的她,近年来带领当地村民积极发展笋干、番薯干等绿色农产品,闯出了一条发展生态农业路子。
“这些年,我们村里建起了生仙里国际滑雪场,绿色发展路子越走越宽了。”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毛亚君翻到《条例(草案)》,反复圈阅其中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产品等具体内容,“杭州的环境越来越好,我们农村发展的底气也越来越足了。”她说。
基于长期的农村实践,毛亚君建议通过加强销售源头管控、推广生态除草技术、建立“减药控害”激励机制、推动“生态农产品认证”等方式,进一步减少除草剂的使用,积极发展无公害品牌农业。同时,结合乡村旅游,打造“生态农田观光区”,进一步延伸生态农业链条。
“无废城市”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草案)》提出,本市推进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的“无废城市”建设。
“做减法”是对“无废城市”理念的最好解释。“杭州在全国较早开展垃圾分类,在固废治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但相较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清运处置网络,可回收物分类处置效率依然有待提升。尤其是在‘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下,淘汰的旧家电、旧手机等高价值可回收物如何分类处置,成为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年两会,市政协委员、市能源集团办公室副主任金励带来了《关于在“两新”背景下加快构建废旧资源全循环利用体系的建议》,为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经过多方调研,我认为杭州有条件,也有责任在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方面挑大梁、当头雁。”金励建议杭州加快组建市资源循环集团,支持打造覆盖长三角的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同时,充分发挥杭州营商环境优、民营企业多、创新活力足等优势,以政策杠杆撬动市场多元主体参与“回收—拆解—再生—应用”全产业链建设,持续擦亮杭州生态文明之都底色。
专家解读——
为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提供“施工图”和“任务书”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相关法律也需要及时“更新”。以地方立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市人大代表蔡美强身兼数职,既是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也是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成员。“该《条例(草案)》总结了我们过去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多项成功经验,还突出了智慧治理,很有杭州‘味道’。”蔡美强长期致力于污泥处理、废水处理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研究工作,他深知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不能闭门造车,他通过视察、专题调研、参与执法检查等方式,以“脚力”试探环境“土地”的深浅,以“眼力”洞察生态变化的细微之处,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这是杭州非常重要的一个举措,为杭州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机制保障。”作为市人大城建环保专委会委员,他多次参与审议《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草案)》等重要法规,为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许多有力支持。
作为来自法律职业的人大代表,浙江泽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章献彪在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先后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部分已经采纳吸收。他认为,《条例(草案)》内容系统、宏观,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解决区域、部门之间协同机制提供了法治保障,刚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相信该条例的出台,与杭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体现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地位。”章献彪说。
为生态立法,杭州不是第一次。作为一名淳安代表团的基层代表,章献彪以淳安举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能够充分体现把生态富民、绿色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助力于更长远地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才能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和美好生活的期望。”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是首部量身定制,以水资源保护为主体功能的功能区保护规范,在落实这部法规中,几年来,“一支队伍管千岛湖”“环境资源审判庭”“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以及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等法治化实践,已经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深入民心民意成为共识。
“环境问题不像普通事务那样容易追责,因为它有很强的外部性——一家企业或一个个人的排放,影响的可能是整个城市的空气和水。所以,环境保护必须由政府牵头来统筹推动。”在会外关注《条例(草案)》的杭州城市大脑研究院青年领航学者、博士后孙逸,从事多年的生态文明领域的研究。
孙逸认为,本次两会审议的《条例(草案)》,为杭州打造生态文明之都提供了“施工图”和“任务书”。从层级结构上来说,由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从规划设计空间布局、“双碳”目标绿色发展等方向进行统一部署;企业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从生产活动环节中基于技术创新、绿色生产等方式减少污染和碳排放;公民个人则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共同参与环保事业。从产业生态链角度来说,本条例清晰地规定了从基于绿色产业链、交通电气化、秸秆资源化等污染与碳排放的源头减排,到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体系,再到城市绿地规划等碳吸收与污染物吸附技术,再到已污染环境的高效协同治理,形成了环境生态链的“减排-监测-控制-治理”全要素链条。条例的实施,将为杭州建设绿色、宜居、可持续的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期待杭州再次以立法之笔为生态文明续写华章,让生态红利人人“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