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正快速地影响整个社会,在今年的杭州市两会上,它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除了广议的发展和推动外,还有什么地方值得关注呢?滨江区代表沈田丰把目光聚焦在法律建设的角度。
沈田丰代表坦言,和突飞猛进的技术进步相比,现行的相关法律可谓“滞后”。“我国并无一部统一的人工智能法,仅有2017年7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对人工智能的规制与发展进行了整体性规定。而在地方上,也只有深圳市、上海市通过了两部地方性法规。”
除了立法层级低外,沈田丰代表介绍,法律和现实的碰撞也成为了人工智能发展的“痛点”。
“以热度较高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例,模型训练需要的海量数据不免会涉及到个人信息,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来看,这些信息的使用都需要得到信息主体允许,但这并不现实。而且,个人往往难以知晓其信息被用于算法模型训练,这也让‘拒绝’成了空谈。”
此外,他还提到,人工智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也需要关注重点。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应当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但是海量的训练数据一一获取授权实操性低、成本巨大,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难以履行此类合规义务,也使得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落空。
沈田丰代表用一个比方描绘了当前的情况,“就好比是一个人养了一条宠物狗,当然要给它配上项圈和绳子,我们目前缺少的就是这个‘项圈和绳子’。这种情况下,‘宠物狗’随时都有可能伤人,我们不能等到它伤人了再去考虑相关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的颠覆性与快速迭代性,使得人工智能的特征、风险等因素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基于这样的状况,沈田丰代表建议,借鉴欧盟经验,在我国设立人工智能监管沙盒制度,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一个安全、可控的测试与发展环境。制定沙盒的准入标准、运行规则、监管机制与退出条件,在保障公众利益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沙盒内进行创新性的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的研发与试点,促进技术创新与监管实践的良性互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