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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 ! 《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5-05-26 08:31:44

超大城市绿色治理有了“施工图”和“任务书”

商报讯 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闭幕,第三次全体会议现场,《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表决通过。这是全国首部以“生态文明之都”建设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在超大城市绿色治理领域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作为打造生态文明之都的“施工图”和“任务书”,《条例》分为11章共92条,它不仅是在2016年《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基础上的改进完善,更将“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拓展到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

绿色发展是《条例》的“精华”,《条例》中首次将碳足迹管理、生态碳汇等“双碳”目标写入地方法规。与此同时,《条例》还提出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个人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科技研究和创新,强化基础研究,加快关键绿色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从产业生态链角度来说,《条例》清晰地规定了从基于绿色产业链、交通电气化、秸秆资源化等污染与碳排放的源头减排,到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体系、城市绿地规划等碳吸收与污染物吸附技术,再到已污染环境的高效协同治理,形成了环境生态链的“减排-监测-控制-治理”全要素链条。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写入了“数字治理体系”“宁静小区建设”等诸多创新理念。

本次立法立足市情民意,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个渠道,向社会各界、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开展多轮征求意见,《条例》制定历时一年多,征集各方意见建议600余条,修改80余稿。

据悉,该《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抓好落实,也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同擦亮‘生态文明之都’这张金名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马利阳表示。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黄家欢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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