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杭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奋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和民营经济强市。去年3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在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市政府高标准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将《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研究出台60余项《条例》贯彻配套政策,有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我市连续两年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5,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中连续五年稳居全国第1。
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改善社会预期,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日益凸显。今年上半年,在美国滥施关税、国内需求不足、价格下行等多重困难下,我市经济总体平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03亿元,增长5.5%,增速居全国经济总量前十城市第3位。规上工业研发费用占比、国家要素争取、新设经营主体增幅、“千项万亿”工程新建项目开工率排名全省第1;营利性服务业营收在高基数基础上继续保持9.3%的较高增长;个体工商户数量突破百万,土地出让金额居全国城市首位。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一)聚焦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杭州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落实举措清单》,通过筛查主动清理各类文件3301件,废止、修订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25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专项行动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将内外资一致性原则纳入公平竞争审查。二是优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企业开办实现分钟制,“零见面”网办率96%以上。实施企业市内跨区迁移“一件事”改革,企业最长1个工作日执行迁出,变更登记即时办结。提升注销便利化,提供“全程网办零见面”服务,全市简易注销占比达70%。三是激发个体商户发展活力。持续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累计实现6.05万户“个转企”。实施大企帮小店行动,推动79家大企与3066家个体工商户结对,推出“杭企惠”小程序,开展技能培训4.14万人次,发放信用贷款2.14亿元。四是提升企业信用修复质效。构建标准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共享、主体权益有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一套指南,全部门执行”“一次申请、全平台修复”,办理时长压缩至5个工作日,线下零跑率达94.77%。五是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若干措施》,从依法保障和便利管理人履职、完善破产财产处置机制、健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协调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内容,持续健全企业破产机制。
(二)聚焦便捷高效,政务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三批重点事项杭州落地22个,按照“省级统筹实施,市县应用推广”要求,着重抓好应用推广工作。二是开展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出台《杭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杭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文件,明确专项行动6项量化改革目标、19项改革举措和108项中介服务事项。三是高效运营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迭代升级“1+X”线下企业综合服务网络,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升格为副局级,有序推进13个区、县(市)企服中心功能迭代、服务升级,在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商务社区等建成214个企业综合服务站点,市区两级共入驻各类增值服务事项356项,累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33.11万余件次。四是丰富“为企办实事”多跨场景。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办不成事”兜底服务机制,99个“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覆盖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办不成事”反映问题1317个,办结率为100%、群众好评率100%。
(三)聚焦高效均衡,要素保障持续优化。一是持续加强全要素支撑保障。抓实“两重”“两新”和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今年上半年,争取“两重”资金86.0亿元、“两新”资金65.7亿元、专项债额度478.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3.6亿元,均居全省前列。二是深化人才政策创新和落地。深入实施“青荷计划”,不断壮大青年人才队伍。2024年至今,新引育国家级领军人才134名、顶尖人才30名,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53.07万名,连续14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深化“三定三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目前,已累计向2444家企业,授权人才名额3.87万个,累计授权认定人才数占全省96.0%。三是深化融资畅通工程。多路径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保障,持续推动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全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截至2025年6月,全市各项贷款余额7.63万亿元,较年初增加3286亿元,同比增加769亿元,增速7.2%;企业贷款平均利率2.97%,较去年同期下降0.42个百分点。四是深化数据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13个授权运营领域推动24个应用场景落地。加快推进浙江新型算力中心建设,万卡算力集群和信创云平台建成运行。制定“算力券”扩容政策条款,推动“算力券”规模提升至2.5亿元。五是全面落实“春晖计划”。聚焦民营企业降本减负需求,推出“春晖计划”32条,在物流、融资、创新等十个方面,全年帮助企业减负超450亿元。
(四)聚焦改革集成,数智服务持续优化。一是高水平建设公共数据平台。按照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四横四纵”和“两端”总架构,搭建功能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杭州平台。累计编制市级部门数据目录6470个,已归集数据目录4492个,归集数据1058.32亿条。二是迭代杭州企业服务专区。聚焦最优营商环境打造,持续推动“企呼我应”平台建设,完善数智应用服务直达体系。上线应用311个,累计注册用户1970万,平均日活56万人次,用户流量稳居全省第一。三是探索AI赋能政策增值服务。“亲清在线·政策超市”增设“两新”“8+4”“海关”政策专区,研发GPT政策智能机器人“亲清小Q”,实现“精准找政策”“主动送政策”“随时问政策”“轻松读政策”“直达享政策”,2025年共上线兑付政策1043条,在线兑付资金130.46亿元,惠及企业7.7万家,政策(含解读)推送率达99.9%。四是全面实现企业年报“多报合一”。自2019年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以来,严格按照改革要求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目前已全面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人社等部门“多报合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五是推动电子证照多场景应用。自2017年电子证照库建设以来,累计支撑全省2118个应用共享调用37.64亿次。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办事服务,全面细化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梳理形成148个电子证照场景清单,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电子证照应用。
(五)聚焦创造转化,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一是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2024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速达20.8%,科技进步创新指数、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提升幅度全省第一。二是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构建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政策支持体系。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装备认定78项,认定市级首台(套)装备80项。三是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成立市委科技委员会,环紫金港、环大科学装置、环之江实验室、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先后启动建设。制定《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科创平台财政资金评价和拨付机制。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加快提质扩面,“安心屋”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751项、转化金额2.8亿元。四是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率先发布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及政策举措,实施“三个15%”财政科技投入政策,杭州超重力场具备试运行条件,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15家,规上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7%、9.2%;“杭州六小龙”等现象级科创企业集中涌现,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新增53家,全职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实现“零”的突破。五是构建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小升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一流企业梯度培育链,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18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8800家、近三年数量增速居全省第一。
(六)聚焦“走出去”和“引进来”, 开放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提升内外资一致性市场准入便利。依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简化港澳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认证要求,实行公证认证材料跨地域互认,推进港资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二是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设立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国际仲裁院,打造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吸引香港国际调解中心、贸促调解中心等90余家机构、1400余位中外调解员入驻。发布首个《在线商事调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提出跨时空、跨地域数智解纷的“杭州方案”。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发展优化提升。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保持3个工作日内。打破传统“原进原出”模式,全国率先开展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升级,“通关+e查询”服务,实现海运、铁路和航空物流跟踪全覆盖。四是营造一流外商投资环境。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立常态化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合理关切。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23.3亿美元,居全省第1。五是提升城市国际化服务能力。与上海、宁波等主要入境口岸城市建立互信联审机制,为境外客商紧急事由入境提供便捷服务,实现“在线申请、落地快签”。上线境外人员数字服务专区—AI Hangzhou平台,推广“HZ Pass”服务码,集成移民、文旅、医疗等十大类30余项综合服务事项,便利来杭境外人员快速融入线上数字生活。
(七)聚焦暖心舒心,人文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展常态化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全市共举办政企恳谈活动105场,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646条。积极推进市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协调机制和全市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发布清廉民企建设示范单位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推动建立清廉民企数据库,持续培育选树清廉民企标杆,在中华工商时报、《杭州日报》等平台上宣传一批典型。12家民营企业被评为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典型。我市清廉民企建设工作获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充分肯定。三是大力推进新生代企业家培育。开展“之江同心·后浪潮涌”新生代杭商成长计划。成功举办全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促进工作现场会,在全国层面展示了我市新生代培育工作成效,提升新生代杭商影响力。四是打造“四好就业”杭州模式。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连续9年实施就业援助精准服务计划,建立“一人一档”动态信息库,打造“一地一品”特色帮扶机制,开发公益性岗位储备不少于4000个,兜底保障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五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制定《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劳动用工体检服务企业20000家、培训劳动关系协调从业人员20000名的工作目标。
(八)聚焦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推进高质量立法工作。积极推动以“小快灵”特色立法解决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推进创新活力之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城市更新、科技创新、质量促进、低空交通管理等立法,提高立法针对性,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是加速推动重点领域法务建设。深入落实《杭州市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选取直播电商、数据要素流通等领域,深入开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发挥以点带面作用,累计发布产业法务指引30件,建设法务中心(点)17个,成立法务委员会10个,组建150人的市法务专家库。三是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率达71.98%。全市域推行“行政行为码”亮码检查,全过程透明执法、留痕可溯。扩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合规指导三张清单,覆盖教育、税务等26个领域,全市综合执法部门实施不予处罚10532起,惠及市场主体6680户,让执法既有“尺度”也有“温度”。四是加强企业市外合法权益法治保障。出台《加强企业市外合法权益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成立企业市外纠纷涉诉应急协调处理、信息归集共享、协同联动处理等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各区、县(市)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法治专区专线,分类受理企业市外合法权益相关诉求,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健全受理办理机制,全面做好涉异地行政执法、刑事执法、诉讼执行的法治保障。五是健全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出台《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从前置保护、多维启动、挺进非诉、平等协商、程序衔接、组织保障等环节设计诉前救济渠道,与《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办法》形成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姊妹篇”,实现民事、行政领域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场主体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地区间、部门间工作推进存在不平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呈现“冷热不均”态势,个别区、县(市)工作方法创新不足,部分领域的牵头单位在推进跨部门协同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干部对《条例》重点条款的理解认识还不够全面,市场主体对《条例》感受度还不够高,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因事权受限等原因制约改革主动权。相比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由于行政级别、城市能级、事权限制,我市营商环境在前沿领域的探索稍显滞后,比如,我市创投企业氛围浓厚,但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目前仅面向于北京、上海、雄安地区。
(三)民营企业诉求闭环高效解决机制还需强化。目前,“企呼我应”平台市场知晓度有限,企业碰到问题时,仍会通过部门、12345等多头反映,融资难、拖欠账款、涉企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也重复出现。
(四)涉企行政检查有待进一步规范提升。近年来,全市检查计划统筹率持续提升,涉企执法检查频次明显下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但仍然有企业反映,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各检查部门出具问题整改措施不一致,造成企业整改难。又如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互认机制缺失,导致抽检频率过高。
(五)数字赋能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方面海关等部门因国建、省建系统管理层级问题导致数据共享困难,数据统筹归集和有序开放机制仍需进一步对接争取;另一方面对现有应用数据挖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依托大数据、AI智能技术的企业画像应用还不够完善,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偏少,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效果仍有提升空间。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企业满意度为最终标准,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深化《条例》贯彻落实,夯实法治根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链,围绕落实营商环境基本制度、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加强资源要素保障、赋能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等重点条款,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和宣传贯彻举措,确保《条例》各项条款落实落细。
(二)狠抓整改闭环,力促问题解决。对《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同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构建“市级统筹+部门主责+区县落实”的整改体系,通过暗访抽查、企业座谈等方式核验整改实效。
(三)聚力改革攻坚,优化涉企服务。聚焦工作薄弱环节和企业急难愁盼,持续强化部门协同力度,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招投标领域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重大改革。持续打好“为企办实事”“为企解难题”“为企降成本”组合拳,强化涉企问题“分级分类处置、限时快速响应、纪检全程监督”闭环机制,推动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创新政企沟通载体,持续开展常态化、多元化政企互动活动,大力提升企业服务能级,努力打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一流营商环境。
(四)打造示范标杆,争创营商品牌。持续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优化升级创新创业生态,以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推动数字经济二次攀登,鼓励引导基层强化探索创新,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全省影响力、体现杭州辨识度的营商环境改革成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