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定(草案)
(2025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法治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强化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将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及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和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公民、法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举措,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
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统筹,坚持对外开放与风险防控相协调,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坚持法治建设和数字建设相融合,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服务质效,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与实际需求相匹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司法行政部门应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外办、国资委、市场监管、投资促进以及贸促会、工商联、侨联等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发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涉外审判和涉外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涉外典型案例的汇编、发布和解读,帮助公民、法人更好地运用国际条约和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仲裁、公证、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机构应当积极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组织、引导、对接等作用,协助公民、法人及时获取涉外法律服务。
四、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供需对接以及专家咨询、多元解纷等机制,提供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链条、高水准的涉外法律服务,加快构建我市功能完备、服务优质、协同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杭州范式。
五、实施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战略,建设高能级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鼓励公证、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支持“杭州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中心或工作站,构建“1+N”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实现服务深度下沉与海外延伸。因地制宜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
鼓励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杭高校等创设域外法查明中心,提供准确、高效的域外法查明服务。
六、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特色和优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优化完善涉外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模式。鼓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税务、知识产权、法律信息科技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集聚发展。
七、充分发挥杭州数字经济第一城的先发优势,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动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数字化水平。
加快建设杭州综合性涉外法律服务云平台,提供会商研判、信息对接、资源协调、解难纾困等一站式服务。迭代升级专项平台,拓展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功能,增强国际商事纠纷调解实效。完善杭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收集分析、案宗查询、风险提示等涉外法律服务。升级AI Hangzhou等服务平台,为境外人员来杭提供优质增值服务。加快完成全国涉外检察信息库试点项目建设。
鼓励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跨部门涉外送达信息枢纽,开发多语种、可追溯、可验证的智能送达平台,提升跨境送达效率和国际认可度。
八、司法行政部门、商务、发改、贸促会、工商联等单位应当以“增值化改革”理念引领,加强涉外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开展综合性、预防性、精准性的跨部门联合指导,推动市场主体特别是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跨境合规经营,帮助其有效降低涉外法律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力量,深化诉讼、调解、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有机衔接,提供国际化、便捷化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积极打造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支持杭州国际商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破产法庭和杭州互联网法院“三庭一院”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化水平。
十、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职能部门应当将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育纳入人才工作重点,建立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目录,加大培育引才力度,加快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积极创新政校企协同培养模式,强化实战性与国际化训练。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律师、仲裁员、公证员等在国际知名争端解决机构和法律、经贸、知识产权等国际组织学习锻炼。加强政策激励扶持,不断拓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渠道,鼓励我市法律服务机构全球引智引才。
十一、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国际规则、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努力提升杭州涉外法律服务的国际影响力,掌握国际话语权。
积极探索建立跨境数字贸易纠纷解决规则,推动跨境数字贸易纠纷及时高效解决,助力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建设。
十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合作,聚焦人才培育、重点产业、重要涉外事务等,创新合作方式,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城市国际传播体系,创新形式与载体,加强宣传推广,讲好杭州故事。
十三、深化与国际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以及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服务合作。深化与长三角城市之间的交流合作,组建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实现律师、仲裁员、域外法专家等涉外资源共享,构建快速响应、精准对接、高效联动的涉外法律服务圈。
十四、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监测、绩效评估和信用评价等制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十五、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联网监督等方式,对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十六、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本决定落实落地。
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助力高水平对外
开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5年10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童定干
各位委员:
现就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 制定《决定(草案)》的必要性
当前,杭州正处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各类市场主体“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伐明显加快,对高质量、国际化、全链条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和多样化。作出《决定(草案)》,是杭州市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加大对外开放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草案)》有利于凝聚发展共识,明确目标方向,有利于系统性、整体性推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二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国际化大都市的客观要求。随着杭州的城市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市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在制度、平台、人才队伍、服务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草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平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服务效率、保障主体权益,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市的国际竞争力、国际话语权和城市国际化水平。
三是满足公民和市场主体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高水平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现实要求。面对公民和各类市场主体日益迫切和多样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我市现有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资源分散、供需对接不畅、风险防控能力偏弱等问题,亟待在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强化涉外法律服务集成供给、加强政策扶持保障等方面加大法治支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草案)》有利于破解这些问题,推动补足短板,更好地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走出去”和“引进来”对高质量、国际化、全链条的涉外法律服务现实需要,更好地满足公民对外交往以及外国公民来杭的法律服务需求,有利于高水平推进法治杭州建设,提升法治杭州的国际形象。
二、《决定(草案)》的起草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暨军民亲自主持,童定干副主任牵头,监察司法工委具体负责起草。
(一)认真组织学习。监察司法工委起草过程中,系统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央深改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及《中国涉外法治蓝皮书2024》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书籍。研究借鉴了山西、广东、苏州、宁波等省市人大或政府出台的决定和政策。梳理了本市相关规定以及十四届五次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在审议时提出与涉外法律服务相关的意见建议等。
(二)深入开展调研。监察司法工委广泛调研了本市涉外法律服务供需现状、兄弟省市先进经验,了解国际发展趋势。童定干副主任专门召集市公检法司、发展改革、教育、商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杭州特色、重点、难点问题,听取了意见建议。监察司法工委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赴桐庐、钱塘等地实地调研,听取了当地人大、政府、公检法司、商务、律协、部分律所和涉外企业负责人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监察司法工委还会同市司法局赴深圳学习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
(三)广泛征求意见。7月下旬,监察司法工委与市公检法司、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商务、市场监管、投促、外办、工商联、贸促会等单位对接协商拟定起草工作方案。就《决定(草案)》的重点内容多次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市法院的“三庭一院”及研究室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讨。同时,两次书面征求了我市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以及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又召开了涉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法学专家和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监察司法工委对《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多次修改,形成《决定(草案)》。10月14日,征求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对《决定(草案)》的意见建议,一致表示同意。
三、《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共十六条,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
(一)明确总体要求。《决定(草案)》开宗明义,要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强化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并提出了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保障、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责任。细化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牵头职责,明确了发改、经信、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推进职责。同时强调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涉外审判检察、司法协作与司法保障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出要充分发挥仲裁、公证、调解、司法鉴定、法援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构建了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机制体系建设。注重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如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供需对接、专家咨询等机制),确保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功能完备、服务优质、协同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的“杭州范式”。
(四)聚焦四大建设。《决定(草案)》重点聚焦机构建设、功能集聚区建设、数字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1.服务机构建设:实施“走出去”与“引进来”双向战略,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涉外律师事务所,支持本地律所海外布局,引进国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加强杭州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创设域外法查明中心,推动仲裁、调解、公证、域外法查明等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
2.功能集聚区建设:要求各级政府根据区域特色和优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优化完善涉外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模式,鼓励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集聚发展。
3.数字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杭州数字经济第一城的先发优势,建设完善杭州综合性涉外法律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功能,完善杭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平台,升级AI Hangzhou等已有的专项服务平台,加快完成全国涉外检察信息库试点项目建设。鼓励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跨部门涉外送达信息枢纽,提升杭州涉外法律服务数字化水平。
4.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育纳入全市人才工作重点,建立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目录,创新政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强化实战化与国际化训练,拓宽引进渠道,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国际化法治人才队伍。
(五)突出杭州特色。强调依托杭州数字经济和互联网司法优势,支持以三庭一院为重点的现代化法院建设。结合自贸片区、数字贸易中心、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等战略平台,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特色集聚区。注重涉外法律风险防控的指导和服务,加强涉外合规指引。强调多元解纷,积极打造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鼓励参与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和修改,主动掌握国际话语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六)加强监督保障。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便利和保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人大监督检查和政府部门日常监管,明确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需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决定(草案)》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