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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10-27 11:05:38 Mon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

(2025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加快打造“幸福颐养”民生品牌,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现就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作出以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老年友好型城市

1.老年友好型城市是指通过系统性改造和创新,在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支持等方面全面适应老龄化需求的城市,目标是保障老年人安全、便利、尊严地生活,同时促进社会包容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杭州特色的老年友好型城市,是融合“人间天堂”生态本底与“数字之城”科技动能,通过规划先行、空间重塑、服务赋能、文化浸润和智慧驱动,全方位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社会参与度和幸福感的城市。

2.杭州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要以“全国领先、世界一流”为目标,到2027年底,实现老年友好环境有力提升,“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质优享,老年人社会参与更有活力,成为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市标杆;到2030年底,具有杭州辨识度的老年友好型城市形象更加成熟定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老年友好城市典范。

二、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的全域城市环境

3.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体现适老宜居。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各项标准,并纳入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打造“15分钟无障碍环境生活圈”,实现重点场所无障碍设施覆盖率100%。推动公共交通长者卡纳入“市民码”融合应用,实现卡码通乘。积极推广“码”召车站模式,为老年人打车出行提供友好环境。

4.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社区基础单元,推动社区公共空间适老化,统筹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增设适老健身设施、休憩座椅与风雨连廊。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确保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

三、推动完善普惠优享的养老服务设施

5.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以老年人口分布密度和年龄结构为导向,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特色街区等,集聚机构照护、短托日托、助餐配送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代际融合等功能,形成可感可及的“家门口幸福养老”服务网络。

6.大力发展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确保价格能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群众乐接受。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型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广“家院互融”模式,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7.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采取区域设点、流动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广互助性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偏远山区因地制宜设置邻里互助点、邻里助餐点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四、努力提供优质便捷的老年健康服务

8.推进老年人全周期健康管理提质升级,构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的全链条健康支持环境。提升老年专科诊疗能力,加大老年医学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及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力度,高标准建成1家市级老年医疗中心,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全覆盖,95%以上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机构。

9.深化紧密型医养联合体建设,加密社区“医养护”驿站建设布局,推动在两床转换、嵌入式医养、免陪照护、上门护理、巡回诊疗等卫生健康服务的模式创新和内涵创新。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0.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以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为依托,推动“家医智能体”等智慧产品落地应用,推动互联网医院与居家护理服务相结合。支持医学影像大模型、“AI数字分身”等技术与医康养服务深度融合。

五、全面提升暖心高效的公共服务水平

11.开展“全城通”系列服务,深化“全城通吃”助餐服务,引导外卖平台、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配送,实现“全龄友好、共享共助”的助餐模式。拓展“全城通学”教育服务,优化城乡老年教育资源布局,支持公共图书馆为老年人提供“银龄友好”阅读空间。打造“全城通游”银发品牌,发展旅居养老等特色乡村养老产业。

12.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为高龄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六助”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

13.推动公共服务场所智慧服务适老化,保留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线下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

六、积极营造开放包容的社会参与环境

14.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组织“敬老月”“老年节”系列活动。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护理员等专业人才,对从事养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入职补贴,建立持证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创设“养老护理员节”。开展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支持城乡社区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和谐的活动。强化家庭在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责任意识。

15.做优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鼓励老年人特别是离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基层治理等活动。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加快“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面,支持在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老年人权益。

16.建设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为城市建设、民生发展、科技创新等建言献策。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提高低龄老年人劳动参与率。

七、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老年友好工作格局

17.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力量配备,健全经费保障,通过“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家庭出一点”的多元筹资模式,支持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应当主要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

18.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邻里、公益组织、志愿者及相关行业从业者等发现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及时劝阻并协助老年人向有关单位反映、求助。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对接联动,依法及时受理涉及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或投诉举报。

19.各相关部门要将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协同配合,抓好组织实施。各级老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指导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等基本单位建设,定期开展统计分析,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20.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监督和支持,积极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督促社会各方面共同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

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草案)》的说明

(2025年10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卫强

各位委员:

现就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作出《决定》的必要性

(一)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迫切需求。杭州已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24年底,杭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达227.2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5.92%(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22.0%)。近五年来,60岁以上老年人增长38.98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易导致社会在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方面准备不足。

(二)这是杭州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的战略需要。杭州已跻身超大城市行列,参与全球城市竞争。推动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是杭州迈向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巩固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完善惠民生保稳定政策体系,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使杭州不仅成为青年发展之城、向往之地,也成为老年人“幸福颐养”的宜居天堂。

(三)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尊重和关爱长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制定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决定,是为了向世界展示一个中国现代化治理水平和人文精神的城市,助推建设一个年龄平等、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一个让老年人终身发展,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城市,一个全社会敬老爱老,让老年人感受到人文关怀和社会温暖的城市。

二、《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主要突出4个方面,一是明确“四个一流”的城市定位,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要立足于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造中国现代化城市范例的目标任务。二是发挥杭州“数字经济第一城”的优势,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在养老场景的集成应用。三是突出老年友好工作重点,对适老城市环境、养老服务规划、普惠养老机构、老年医疗健康、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参与环境等作出规定。四是鼓励老年群体参与社会治理,做优做强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建设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决定(草案)》共有七个方面2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老年友好型城市。一是提出老年友好型城市的概念,并结合杭州特色作出解释。二是指出杭州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要坚持“全国领先、世界一流”,并明确到2027年底和2030年底的目标任务。(第一、二条)

(二)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的全域城市环境。一是明确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体现适老宜居,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各项标准,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友好环境。二是要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社区基础单元,推动社区公共空间适老化、居家环境适老化。(第三、四条)

(三)推动完善普惠优享的养老服务设施。一是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特色街区等。二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三是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推广互助性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第五、六、七条)

(四)努力提供优质便捷的老年健康服务。一是推进老年人全周期健康管理提质升级,提升老年专科诊疗能力,加大老年服务人才培养力度。二是深化紧密型医养联合体建设,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推动互联网医院与居家护理服务相结合,支持医学影像大模型等技术与医康养服务深度融合。(第八、九、十条)

(五)全面提升暖心高效的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全城通吃”“全城通学”“全城通游”系列服务。二是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三是推动公共服务场所智慧服务适老化,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六)积极营造开放包容的社会参与环境。一是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创设“养老护理员节”,强化家庭在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二是做优做强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三是建设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引导建立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第十四、十五、十六条)

(七)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老年友好工作格局。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力量配备,健全经费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畅通涉老纠纷发现报告渠道。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各级老龄工作牵头部门要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推动政策有效落实。四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监督支持,督促社会各方面共同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以上说明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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