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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5-10-27 11:07:41 Mon   

20251028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以法治方式推动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根据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暨军民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强为副组长,市人大机关有关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组成的执法检查组。6-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暨军民主任带队,执法检查组赴富阳开展现场检查,现场调研慧飞农资公司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富伦科技公司低附加值废弃物回收利用情况、星创环保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城投集团等6家单位及富阳区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市固废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紧扣法律法规要求,重点聚焦法规执行总体情况、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法规具体条款的执行效果以及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推动法律法规真正成为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刚性约束。二是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点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精准性。

二、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执行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五大类固废为重点,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系统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责任体系全面夯实,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主要领导同志专题研究部署、作出指示批示,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刘非书记、市政府姚高员市长多次专题研究推动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暨军民主任的带领下也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市委刘非书记对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垃圾分类这一‘关键小事’,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质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制度供给持续完善,政策标准系统升级。制定出台《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其中,为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市级层面制定出台《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年度“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纳入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内容。制定《杭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杭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等规划、标准和政策。

(三)攻坚成效显著扩大,重点领域突破引领。一是大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在富阳区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监管规范化建设全国试点,构建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成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推进杭州临江环境能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华东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近几年危险废物填埋比低于3%,“无废指数”连续三年全省第一。二是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全市共建成运行垃圾处置设施30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10座,日处理能力1.49万吨;建成投运易腐垃圾处置设施14座,日处理能力2920吨,减量综合体6座,日处理能力9100吨,实现焚烧及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县县覆盖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在全市共设分类投放点12893个,清运集置点10805个,再生资源回收站房3960个,基本满足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的投放、收运需求。三是积极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企业运营、农户参与”原则,建立覆盖全市各涉农区、县(市)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工作体系。2021年以来,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稳定在91%和90%以上。建成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3个,区域性收储中心33个,基本实现秸秆收储运网络全域覆盖,创新推广秸秆收储“积分制”,形成农作物秸秆“杭州模式”,进一步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四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推进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近几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五是强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一区一方案”,通过项目回填、地坪抬升、山坳填埋、土地整理、资源化利用等方式,辅以市外利用为补充,形成多渠道消纳处置体系。市内消纳能力占比从2023年的58%提升至目前的87.4%。

(四)法治保障双轮驱动,执法宣传协同发力。一是强化宣传保障。通过媒体宣传、微博微信、主题活动、执法检查、典型案例等方式,多维度、多举措推动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公众等各方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杭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保障。2021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全市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违法偷倒专项检查、建筑垃圾处置全链条专项整治、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重点聚焦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2024年累计排查问题点位90个,2025年以来排查问题点位33个,均已落实整改。

三、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法律实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垃圾处置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从当前工作情况看,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矛盾仍较突出,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占全省1/4,建筑垃圾产消还存在阶段性不平衡,非法倾倒时有发生,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从前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及本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销售渠道不畅和使用场景不足是当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从长远解决我市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水平尚不稳定,法规要求与实际需要存在差距。根据8月份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询问以及本次执法检查前的调研,我市部分生活小区垃圾分类的质量和水平尚不稳定,不能达到源头分类、精准投放的要求,部分群众也反映一些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质量出现弱化、退步现象,各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治理力度也不均衡。杭州市早在2015年就制定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于2019年进行了修订,但条例中对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要求还不够明确,从当前实际看,纸箱、塑料饮料瓶、金属等高价值物品回收工作较易开展,但像饮料纸质包装盒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探索“二次分拣”等方式方法,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处理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打开通道。

(三)农业固体废物处置存在薄弱环节,法规制度落地难。一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不完善。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及部分基层人大反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存在农户参与积极性低、部分回收点仓库暂存能力小等问题,回收量波动较大,田间地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等农业固体废物还比较多见,需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确保按法规要求应回收尽回收,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风险。二是农药包装废弃物豁免管理衔接有待加快。虽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已将其列入豁免清单,但我市目前仍执行危废管理要求,运输车辆进出淳安等县需办理通行证,审批环节较为繁琐,影响了回收处置效率。相关部门正在优化流程,推动豁免政策落地见效。

(四)“无废城市”共建共治基础仍较薄弱,与全民行动目标尚有差距。从执法检查及问卷情况看,公众对“无废”理念的知晓率、认同度仍处爬坡阶段,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尚未转化为普遍自觉;部分生活小区、商业街区分类投放准确率出现波动,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混投现象仍较常见。近年执法数据显示,少数企业出于成本考量对固废管理要求理解不到位,存在“重末端治理、轻源头减量”倾向,从制度供给看,现行法规对公众参与、社区共治的激励条款较为原则,绿色采购、绿色供应链等配套政策尚未完全落地,需进一步通过宣传引导、积分兑换、示范创建等措施,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治理格局,切实让绿色低碳成为城市新风尚。

四、相关意见建议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二是要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市美丽办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同各地各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市政府要进一步厘清职责,特别是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生活垃圾回收工作和市商务局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闭环责任链,确保监管无断档、执法无盲区。

(二)聚焦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对执法检查交办问题,市级部门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整改成效量化可核、现场可查、群众可感,形成闭环。市区两级人大运用“四督联动”机制,对关键问题、关键环节持续跟踪,必要时依法开展启动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以刚性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见长效。

(三)健全制度体系支撑,夯实长效根基。一是要完善市场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排放权、处置权交易和差异化电价、水价政策,以经济杠杆撬动企业减量化、资源化。二是要鼓励制度创新探索并同步完善法规配套。要重点围绕生活垃圾跨区域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生产者责任延伸、塑料废弃物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探索制定创新性政策,特别是先行细化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补贴、押金、罚则等专项政策,条件成熟后完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政策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杭州经验。三是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环保组织和媒体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定期发布执法结果,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良好共治格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问题建议清单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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