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法院今年以来办理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5月以来,市法院先后收到交办的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10件。
由市法院主办的,分别是:钱育新代表提交的《关于推进多元纠纷化解的建议》和《关于完善普通破产案件管理人推荐选任机制的建议》,殷一然代表提交的《关于提高小微不良贷款诉讼效率和处置帮扶的建议》。
由市法院会办的,分别是:胡祥甫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将我市部分民商事纠纷案件引流至仲裁程序的建议》,吕杭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与发展的建议》,潘曙龙代表提交的《关于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徐国耀代表提交的《关于关注房地产暴雷下民营企业生存现状的建议》、王丹凤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再就业权益保护的建议》,舒军代表提交的《关于推动民企合规建设促进民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唐磊代表提交的《关于推动杭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建议》,喻洁等5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杭州市历史遗留建筑引发的民生问题的相关建议》,以及孙军文代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的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列为“一把手”工程。市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是法院遵循宪法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办理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过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牵头抓建议的统筹、分办工作。
(二)注重实施,专人办理抓落实。代表建议件由市法院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制订《代表建议办理分工方案》,提交院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常务副院长抓整体落实,亲自签发《审批表》,各业务分管副院长领办、把关建议的办理质量,组建精干力量、精干团队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设置专门台账,建立由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组成的浙政钉交流群,就建议的拟办、审核、交办、督办、审签、征求意见等各个环节,明确质量标准和期限要求,随时提醒办理要点,及时解决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有效提升办件的整体水平。
(三)注重沟通,力求代表“真满意”。市法院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协商、函件往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力争使办理工作更有针对性。针对涉及营商环境等主题相对宏观的建议件,注重和建议代表反复沟通,真正提出切中要害、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针对有些指向具体的建议件,在回应、处置的时候,做到既关注代表的具体诉求,又不局限于个案、推动解决面上问题,力争通过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对一些因客观因素暂时或确实无法予以落实的建议,着重做好解释说明,避免产生误会,求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
钱育新代表在《关于推进多元纠纷化解的建议》中提到民商事纠纷持续增长、市场化调解进展缓慢等问题,建议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委托委派案件的有偿调解制度,推进调解组织注册登记类型方面的创新。该建议由市法院主办。市法院认为,该建议对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商事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法院将以商事调解条例的出台、商事调解全省推广现场会的召开为契机,总结杭州商事调解模式,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制定商事调解迭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完善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化管理机制,续推动商事调解提质扩面增效,持续推动商事调解杭州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钱育新代表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钱育新代表在《关于完善普通破产案件管理人推荐选任机制的建议》中提到在普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选任方式上采取过度集中邀请的方式,可能会导致破产管理人市场的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产生寻租空间等问题,建议采用轮候推荐方式,完善普通破产案件邀请名单的推荐机制,落实普通破产案件由主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推荐管理人的机制等。该建议由市法院主办。市法院认为,该建议对于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提升管理人选任市场化水平、促进管理人高质量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市法院将积极吸纳。下一步,为兼顾办案质效与分配公平,市法院明确规定拟邀请名单中杭州辖区内二、三级破产管理人不少于2家,且同一法院原则上不得连续两次邀请同一家中介机构。同时破产案件审判部门也将积极引导鼓励相关权利人协商推荐管理人,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钱育新代表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殷一然代表在《关于提高小微不良贷款诉讼效率和处置帮扶的建议》中提到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诉讼案件存在立案难、执行迟延等问题,建议通过优化司法程序、加大技术支持、推广非诉手段、优化融资支持等方式,减少诉讼拖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该建议由市法院主办,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会办。市法院认为,该建议对于完善金融监管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和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商市司法局、市国资委等会办单位,下一步,市法院拟优化立案流程,推广“两状”示范文本,提高立案效率,实行金融纠纷要素式审查、标准化立案模式;大力推广凤凰金融智审系列应用,为小微企业提供诉讼便利,提高审判效率;广泛设立金融共享法庭,推进共享法庭服务站进驻银行,从源头预防金融纠纷发生;强化协同联动,发挥市清欠专班牵头协调作用,季度定期开展大规模系统性拖欠账款清理排查工作。殷一然代表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胡祥甫代表在《关于加强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中提到我市部分高新企业在商业秘密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尚未形成成熟体系,商业秘密保护技术工具的普及率和企业应用深度仍不足等问题,建议加大商业秘密侵权的执法力度,指导相关科技创新型企业落实、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该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法院等4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了依法治理强化司法保护力度,规则引领促推产业规范发展,协同联动凝聚社会保护合力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胡祥甫代表在《关于将我市部分民商事纠纷案件引流至仲裁程序的建议》中提到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专业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制度潜力尚未完全激发等问题,建议支持杭州仲裁委员会在杭州市两级法院设立仲裁咨询、引导窗口,加强杭州仲裁委与杭州市两级法院在保全、执行等方面的工作衔接等。该建议由市司法局主办,市法院会办。市法院提出了将完善与仲裁委员会的常态沟通机制,共同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吕杭代表在《关于加强全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与发展的建议》中提到中小企业自身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不高、保护意识不足、获取信息不畅等问题,建议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公共平台、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创新等。该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市法院等3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了加大保护力度夯实“严保护”根基,聚焦多元解纷提升“快保护”效能,强化协同联动织密“大保护”网络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潘曙龙代表在《关于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中提到基层调解能力不足制约矛盾化解效能、共享法庭运行实效不足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提升共享法庭实效扩大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针对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落实的督查检查,提升多元化解法治化水平。该建议由市司法局主办,市法院等3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持续开展共享法庭“调解培训E课堂”加强调解员培训,持续优化共享法庭管理机制,完善共享法庭布局建设体系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徐国耀代表在《关于关注房地产暴雷下民营企业生存现状的建议》中提到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部分大型房企因高杠杆扩张、债务结构失衡等因素频繁暴雷等问题,建议建立全链条行业风险监测体系,完善多层级应急处置预案。该建议由市住保房管局主办,市法院等6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依法妥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创新专业化技术咨询、引入市场化调解组织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王丹凤代表在《关于加强老年人再就业权益保护的建议》中提到老龄劳动者就业权益保护面临多重障碍等问题,建议建立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就业信息平台,加强针对老年人就业劳动纠纷的维权,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该建议由市人力社保局主办,市法院等4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为老年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的便老服务,发布涉及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伤害赔付等裁判案例,积极构建适老型司法服务机制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舒军代表在《关于推动民企合规建设促进民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提到民企负责人缺乏合规意识,激励与引导措施欠缺,政府监管不足等问题,建议建立民事诉讼企业合规导向激励机制、行政责任激励机制等。该建议由市工商联主办,市法院等5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通过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实现民企重点行业领域覆盖,为民营企业提供“家门口”的解纷服务助力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优化诉讼流程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唐磊代表在《关于推动杭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建议》中提到个别领域权责边界不清晰,少数行政执法操作不规范,法院司法裁定与行政落地之间存在衔接断层等问题,建议完善制度约束机制强化权力规范运行,提升司法裁判执行力保障权威与独立性等。该建议由市司法局主办,市法院等3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强化府院联动,防范外部干预等举措,并对唐磊代表提出的具体个案作了详细回应。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喻洁等5名代表联名的《关于杭州市历史遗留建筑引发的民生问题的相关的建议》提到历史遗留建筑管理与民生需求存在脱节、司法执行与民生权益保障衔接不足、长效治理机制尚未完全覆盖民生痛点等问题,建议政府主导建立“民生导向”的历史遗留建筑治理体系等。该建议由市园文局主办,市法院会办。市法院提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平衡各方利益坚持依法保护权利,在法律框架内细化规则,健全执行多跨协同联动机制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孙军文代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的建议》中提到新就业劳动者参保率低,五险一金覆盖率不足,劳动者与平台法律关系模糊,工伤认定困难等问题,建议建立分类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明确平台主体责任,全面推广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同时简化争议处理流程,降低新就业群体维权成本。该建议由市人力社保局主办,市法院等9家单位会办。市法院提出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依法认定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做实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助力纠纷解决,用好“一张网”平台推进诉讼服务等落实举措。已将有关情况函告主办单位。
市法院在今年的建议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最新规定,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办结率、上网率、满意率均为100%。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质量、提升效率、强化效果,积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促进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